作者 Townshend (Pete)
標題 Re: [心得] 國道內側爭議一點小感想
時間 Mon Mar 27 13:28:21 2023


https://i.imgur.com/ALly7D1.jpeg
[圖]

發現不論是挺頑固死佔內線派
或anti-死佔內線派都拿來挺自己的論點

關鍵在這段: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於內側車道"

(下面一段是塞車時不受速限上限限制,這段兩派都沒有爭議)

該解讀成:

1)如果你沒有堵塞行車的行為, 就可以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還是

2) 如果你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就不會阻礙行車了

1) 感覺很合理,看不出毛病

假設是2)為真 , 那法條理論上應該會寫成"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沒必要加"那就不會阻礙行車了"這句廢話,用倒裝句寫法條也有點奇怪

不知道大家挺1) 還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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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76.42 (臺灣)
※ 作者: Townshend 2023-03-27 13:28:21
※ 文章代碼(AID): #1a8Ibt_s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894903.A.FF6.html
TRYING: 討論到最後 只能得到 比我快都瘋子 比我慢都傻子
這個至理名言1F 03/27 13:30
howdie5566: 前面幾篇的國高工局說明、國道警察實務、法院判決3F 03/27 13:38
※ 編輯: Townshend (106.64.176.42 臺灣), 03/27/2023 13:39:22
howdie5566: 都貼幾次了,怎麼又跳回來4F 03/27 13:39
kazami: 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看法解讀那段 自然吵不完5F 03/27 13:42
Townshend: 三審的法官對法條見解都不同也是很合理的,只是問問國民對法條本身的理解6F 03/27 13:43
Gsm30768: 系列文吵到現在沒共識,上路只能比拳頭自保了8F 03/27 13:47
Innova: A 了一下你 id, 你真的很愛這主題 ==
但這篇的切入點比什麼 .000 有意義多了9F 03/27 13:48
Townshend: 因為是未有定見的主題,所以比較有興趣11F 03/27 13:50
Innova: 補推12F 03/27 13:51
shomap: 高公局的認定就是213F 03/27 13:52
Bimmer3698: 雙方都無法證明對方違規的情況下 交通安全入口網是這樣講的,gov.tw的網址,不是我自己腦補的,要戰請前往該網站戰。
https://i.imgur.com/rGQtiPJ.jpg14F 03/27 13:59
[圖]
Townshend: 推上面網址我沒看過的新資料 寫的比法條清楚多了18F 03/27 14:01
Innova: 公部門的立場應該是希望可以同時有超車道但又希望可以在車流多的時候達到最大效益所以加了這個但書,但但書上又不可能明寫可能會變相鼓勵超速的內容,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19F 03/27 14:07
Dershowitz: 不是噓立場,是噓故意去頭去尾截圖冒充主管機關意見上面截圖作者是東森消費中心,不是政府機關的意見。23F 03/27 14:08
Townshend: 呃 這圖不是我截的 …25F 03/27 14:10
Innova: 不管是 fb 或是新的這篇也都用「儘量勿占用」,「基本上還是會希望」這種詞26F 03/27 14:11
Bimmer3698: 誰去頭去尾了?針對內線,他就是這樣講啊?前半段在說國道沒有速限下限寬限值,跟這個有影響嗎?這是公開網站,你可以自己去看,不需要為拗而拗。
https://i.imgur.com/x7Bn8Cq.jpg
https://i.imgur.com/ZgBEG7j.jpg28F 03/27 14:12
[圖]
 
[圖]
lain2002 
lain2002: 內側有車改走外側就好,連外側都有車就代表塞車33F 03/27 14:13
alittleghost: 好了啦,不是國道警察就閉嘴吧34F 03/27 14:13
berryc: 我只知道不管是1還是2, 都沒有讓車的問題35F 03/27 14:15
Bimmer3698: 168.motc .gov.tw 變成東森了?36F 03/27 14:15
berryc: 講白了在高速/快速 公路沒有"讓車"這詞存在的空間要主張也是讓出"超車道"而不是讓路給後車
但讓出超車道就變成淨空派, 根本不切實際37F 03/27 14:16
nicklyyyy: 讓得了代表車不塞,讓不了代表車很塞,莫強求40F 03/27 14:25
MeeToo: 超速仔一直覺得是1 政府都覺得是2 所以一直吵 到底法條要聽超速仔還是政府的解釋 這也是一個很大爭議41F 03/27 14:27
Bimmer3698: 要守法開在內線,你不是超速仔就是低速佔用仔,這點要先認清再來說別人超速仔。43F 03/27 14:31
Townshend: https://imgur.com/JqXFze4
如果政府挺2) 我覺得這張宣導不會通過高公局長官審45F 03/27 14:33
[圖]
shomap: 大家都無法說別人違規 那也沒辦法要求前車讓道47F 03/27 14:34
Townshend: 查
這張在國道休息站還看得到48F 03/27 14:34
j198811: https://i.imgur.com/txyF6BE.png  他們都是用這篇文來說他們合法啊!但我看完這篇也只得到了可以以最高限速巡航、後車不能惡意逼車、不能超速這三個結論,文章並沒有解釋如果你在巡航中阻塞超車道了該怎麼辦50F 03/27 14:39
[圖]
shomap: 就說最高限速就不會阻塞行車55F 03/27 14:40
j198811: 文中只有小型車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合乎規定,並沒有說最高限速就不會阻塞56F 03/27 14:43
Bimmer3698: 隸屬交通部的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政府網址網站張貼的資料不算他們認同?你覺得政府機構網站誤導或是錯誤引用,請去幹譙他們。58F 03/27 14:43
shomap: 最高限速如何堵塞行車??61F 03/27 14:44
Dershowitz: 立場不同無妨,但造假政府機關意見,不是君子。
截圖的人一定看過原始欄位及出處,就看誠不誠實了。62F 03/27 14:47
j198811: 錶有誤差,只要有誤差就會有速差,有速差就會拉遠/近兩車距離64F 03/27 14:48
Bimmer3698: 請你指出我造假的地方,說不出來的話應該是你才不是君子亂誣陷,我一個普通公民,為了學習如何正確道路使用,我上了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官網,網址還是gov.tw,我看了他們張貼的資料,引用他們張貼的資料,結果你指責我造假?邏輯?
所以政府機構引用且公開張貼在他們的官網,我從他們66F 03/27 14:49
Dershowitz: 為什麼省略「資料來源:ETtoday車雲」?剩下不說了72F 03/27 14:51
Bimmer3698: 的官網看這個資訊,我要認定那是胡說八道?
我省略什麼?我就截圖歡迎大家自己去交通部這個官網看,政府機構發文,我要負責?73F 03/27 14:51
Townshend: 如果政府覺得那篇胡說八道誤導民眾 我不覺得會放在政府網站76F 03/27 14:53
Bimmer3698: 為拗而拗真的可悲,出處是誰能改變政府機構引用並公開張貼,然後我從政府機構網站看到這個資訊?政府機構公開張貼引用,一般人看到要直覺認定那是胡說八道不可信,而不是政府機構也認同並宣導?78F 03/27 14:53
Dershowitz: 明知是轉貼東森雲,卻謊稱是政府機關講的,不誠實。82F 03/27 14:55
Bimmer3698: 我什麼時候說是政府說的,我說這個網站上是這麼說的,政府單位公開引用言論不用負責?
他引用,我還要找出原原原原原原po?我是在發表論文獲利?83F 03/27 14:57
Dershowitz: 「交通新聞」只是轉貼媒體新聞,不是引用,不是認同87F 03/27 15:00
Bimmer3698: 政府機構大還是我大?他引用並公開宣導的,你覺得不88F 03/27 15:00
Dershowitz: 明明網頁就有註明來源是東森雲,卻刻意刪去不截。89F 03/27 15:00
Bimmer3698: 合理,歡迎你去嗆他,我就是從政府機構網站看到這個資訊,要說誤導也不會是我。官方發言本來就是要負責,反過來變成聽官方講的人有錯?90F 03/27 15:00
Townshend: 政府應該是想說寫的不錯,才會放在gov.tw裡面吧93F 03/27 15:02
Bimmer3698: 我刻意什麼?我刻意我不需要貼出網址,我轉貼網站這樣講,我有說誰對誰錯?誤導在哪裡?94F 03/27 15:03
Dershowitz: 政府認不認同我不知道,但消息來源確實被刻意隱瞞。明知不是官方所寫,卻隱瞞網頁標明的消息來源。96F 03/27 15:05
Bimmer3698: 請你指出隱瞞在哪裡?公開網站公開資訊,我張貼的東西有哪一點會導致任何無法去查詢原始資料?98F 03/27 15:06
Townshend: 是說D大你也不用噓我吧 可以用箭頭,一直噓似乎也不是君子之風100F 03/27 15:06
Dershowitz: 明知作者不是官方,還故意強調.gov,為的是什麼?102F 03/27 15:07
Bimmer3698: 我說交通安全入口網看到這樣,我公開了來源,我有說103F 03/27 15:07
MeeToo: 雖然不是官方寫的 但官方引用就是鼓勵超速104F 03/27 15:07
Bimmer3698: 內容誰對誰錯?
你打死結了嗎?我截圖來源是不是gov.tw?我陳述一個事實,怎麼了?105F 03/27 15:07
Dershowitz: 「隱瞞網頁標明的真實作者」難道不也是陳述事實?你截了那麼多張,就剛好都漏掉標註的真實作者來源?我言盡於此,你隱瞞真實來源的目的為何,自己知道。108F 03/27 15:10
Bimmer3698: 所以現在是怪我高估了鄉民智商?以為有網站有內容,不管認不認同,想知道的隨便都能查到原始資料?111F 03/27 15:12
shomap: 反正資料正不正確 我想一般人 應該都會判斷吧113F 03/27 15:13
Bimmer3698: 我還真不知道欸,一直以來鄉民都很會引經據典打臉人,這麼完整的網站跟內容,卻變成故意誤導?114F 03/27 15:13
Dershowitz: 我該說的都說了。現在開始的推,是還給這篇發文者。(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到此還完上面5個噓。116F 03/27 15:15
Townshend: 感謝D大121F 03/27 15:42
distellable: 解讀來說是1,  但2是不須法條解釋的理想上的邏輯
現實是幾乎不可能完全保持限速上限行駛122F 03/27 16:42
Townshend: https://imgur.com/8S6v90U
剛才看到的,看來不同人的解釋都不同124F 03/27 16:50
[圖]
danish: j大貼的那段不難理解啊!內側超車道,但考量道路負載日益增加,允許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這些都很白話啊!
還強調不能影響超車的功能,表示你即使不超車也能使用超車道,但前提是在最高速限,同時不影響超車道功能,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才成立126F 03/27 17:51
Innova: 剛剛仔細看了一下不堵塞行車這句話跟天留我不留一樣靠背 ==
不-堵塞(v)行車狀況 vs 不堵塞(adj)行車狀況132F 03/27 19:21
austin0353: 不要執著速度,專注於超車135F 03/27 19:52
danish: 確實啊!動詞跟形容詞詞性不同,整段語意也不同136F 03/2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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