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cipc444 ()標題 Re: [心情](原po)(圖)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時間 Mon Aug 29 12:54:30 2016
「不起訴不代表無罪。」
這句話你可以覺得是在安慰你,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想。
「你的案子根本沒有審判的必要,當然無所謂有罪無罪。」
我不知道原po所受的傷害是真是假 畢竟當時我也沒在現場
但我知道
這件事情被不起訴處分了 甚至不是無罪判決
是「不起訴」
有罪判決需要達到「無合理懷疑的確信」
但起訴卻只需要「被告有犯罪嫌疑的概然性」
簡單來說這件事情
連讓檢察官覺得「阿~大概有可能是犯罪吧~」的程度都沒有.....
你在女版放了資料上來
你不會不明瞭 鄉民會去肉搜他
我只想問一下
請問這件連檢察官覺得「大概有可能吧」可能性都不足的事情
因為你貼在這邊 鄉民善良相信你說的話是真的
開始肉搜這兩個人
不管事情是不是真的 這兩個人的人生都毀了
他們身邊一定有人看過這系列文 然後知道是他們被影射
他們的人生「已經毀了」
那請問 如果這件事情是假的呢?(我並不想二次傷害原PO)
但如果事情不完全和原PO說的一樣
誰又要來對這兩個人生已經毀掉了男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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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祝你有個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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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心情](原po)(圖)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08-29 12:54 cipc444
推 appoo: 所以翰翔二人更需要出來澄清,講出自己的版本1F 08/29 12:56
難道被隨意的指控 就需要出來澄清嗎?
出來澄清不會對他們造成傷害嗎? 我很懷疑
→ appoo: 在插進去的那一刻,就注定毀了三個人的人生2F 08/29 12:57
→ sunlman: 我覺得原po會說沒注意沒塗乾淨 沒想到鄉民會肉搜之類的..3F 08/29 12:57
→ appoo: 請你搞清楚,這並不是隨意的指控5F 08/29 12:58
沒有辦法真實性的指控 難道不隨意?
→ Cauchy2008: 之前不是有篇文公然敲碗要圖?不然這串第一篇啥資料都無6F 08/29 12:58
→ vicious666: 不是事實建議快出來講,皮厚裝死這招有前板主用過了,效果不彰8F 08/29 12:58
→ appoo: 而是有性交事實,但是雙方對於合意有爭議
怎麼會沒有真實性?10F 08/29 12:58
你沒有辦法證實指控本身的可能性
那你的指控不就非常隨意嗎? 我現在也可以隨便指控誰搞了我家養的大母豬
你問我能不能證明~哀呀沒辦法
可能要請那個被我指控的人自己出來澄清沒有
這樣不隨意嗎?
推 xzxc: 假設 這只是假設 女生拉著男生又摟又抱又親的呢? 你要怎樣說插進去是錯的?12F 08/29 12:59
→ appoo: 不起訴也只是檢方認為是合意性交,不是女方認為是合意性交14F 08/29 12:59
推 cscjp6: 輔大夏林清也覺得自己被毀啦,你去看他fb狂崩潰15F 08/29 13:00
→ appoo: 所以這絕對不是隨意的指控,請你更正16F 08/29 13:00
噓 aloofcat: 男生之後人生毀不毀我是不知道啦,但我知道女生是鼓起勇氣陳述自己世界被毀的事實。17F 08/29 13:00
→ appoo: 脫離常識的指責有人搞你家的母豬當然是隨意指責啊,先拿出你家有養母豬的證據再來說吧19F 08/29 13:01
原PO連讓檢察官起訴的證據都拿不出來
你們還不是全都信了?
→ appoo: 本案的檢方可是認定有性交事實喔22F 08/29 13:01
所以? 你還是拿不出違反其意願的證據
誰知道是不是合意的? 你是上帝嗎? 還是你在現場?
→ appoo: 那這個性交是否合意,怎麼會是你講的隨意指控?23F 08/29 13:02
噓 alu0228: 說要拿回錄音檔不是心虛是啥24F 08/29 13:03
→ appoo: 法律上攻防,我們也只能等更多的證據啊25F 08/29 13:03
→ kapeika: 不起訴可能不代表無罪的意思,也有可能是說即使26F 08/29 13:03
→ appoo: 我當然拿不出,但你同樣也拿不出合意性交的證據啊
是檢察官認為是合意性交27F 08/29 13:03
無罪推定zz 合意性交為什麼需要證據?
如果合意需要證據 每次做愛都要錄音錄影了啦
沒錄音 隨便告一下我 阿不能證明合意喔? 你有罪喔
你到底知不知道在說什麼啦
→ kapeika: 對方有做,當時事人也拿不出證據啊。這點原po
在喝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情況下確實比較吃虧...29F 08/29 13:04
推 attore70: 就是因為很難舉證,所以性侵黑數很多,但不代表是隨意的指控31F 08/29 13:04
推 may88011: 同意 我們不認識原原po 純粹假設 請勿上綱到檢討受害者因為大家都不認識原原po 只能站在中立去看這整件事 這兩個男大學生的人生確實毀了 因為就算澄清了事實 但事實上在大眾心裡已經留下 阿!他們就是那個強姦女性友人的男大學生33F 08/29 13:05
噓 appoo: 的確啊,現在不是很多人在推行房記錄器38F 08/29 13:05
→ may88011: 不過非常抱歉 目前風向你是反的39F 08/29 13:06
→ fifi0828: 拜託鄉民三分鐘熱度就算揪出來男生本人 是要毀三小
過一個月誰還記得這件事情40F 08/29 13:06
他身邊的人會記得
→ appoo: 合意性交當然要證據啊,例如女方傳 事後傳line說很爽下次再來就是證據42F 08/29 13:06
→ appoo: 你一直把檢察官的心證當成證據真是荒唐45F 08/29 13:07
我覺得要被告自己舉證無罪 沒有比你更荒唐的事情了
你的意思是 隨便一個男生被不認識的女生告了性侵
都要舉證自己無罪 不然就是有罪嗎? 什麼邏輯。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08:32
→ appoo: 別忘了,台灣檢查官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大的,網路上說髒話,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48F 08/29 13:08
→ sunlman: 同意fifi 過幾天大家就忘了忘了 離一生毀了還很遠50F 08/29 13:08
→ fifi0828: 不起訴不過是在法律上沒有足夠證據罷了 不一定就是檢察官認為無罪51F 08/29 13:08
→ appoo: 阿你要說什麼?因為檢查官的心證就代表他沒說髒話嗎?53F 08/29 13:08
→ happyennovy: 噗... 這是惺惺相惜嗎? 檢察官不起訴的原因是罪證不54F 08/29 13:08
→ may88011: f大的說法我感覺充滿歧視 那篇底下已經有不少鄉民發現有共同朋友了 你確定不會影響到他們的人生?55F 08/29 13:09
→ happyennovy: 足而不是覺得對方沒有犯罪, 你是負責本案的檢察官還57F 08/29 13:09
噓 Ichbinyy: 別亂說好不好,檢察官就算也認為是犯罪也不能胡亂起訴58F 08/29 13:09
→ appoo: 不起訴書永遠只能代表檢查官本人不認為該案有罪59F 08/29 13:09
→ happyennovy: 是檢察官肚子的蛔蟲啊? 通常證據不足檢察官就算同情60F 08/29 13:09
噓 siddor: 你講的很有邏輯和道理 不過阿翰鎖FB和阿翔要求錄音檔也是有奇怪的地方在 一般人被誣賴成性侵犯一定是跳出來澄清而不是鎖FB吧63F 08/29 13:10
我承認這看似不尋常 但
這頂多證明有點怪 但很難在邏輯上說明他們有做
→ ShiningRuby: 上篇文倒數第三段有提到檢察官鼓勵原po再試著告,也向66F 08/29 13:10
→ Ichbinyy: 誰跟你大概連...的程度都沒有。少預設檢方立場了。67F 08/29 13:10
→ appoo: 兩個男生應該出來講出自己的版本68F 08/29 13:10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11:11
→ eternia0920: 你問毀掉之後鄉民怎麼負責? 你覺得這會是鄉民關心的69F 08/29 13:10
推 alu0228: 檢察官因為罪證不足所以只能採被告跟被告友人的證詞 所以判定是合意^_^72F 08/29 13:10
→ appoo: 被告要講出自己的版本,不叫做證明自己無罪74F 08/29 13:11
→ appoo: 難道法庭上法官問被告問題也叫做證明自己無罪嗎?笑死人76F 08/29 13:11
刑事案件 有緘默權喔...,被告擁有不自證己罪特權
你確定你要繼續吵法律問題下去?
推 shrug: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原PO的行為就是外法的、原始的,糾結真假沒意義 因為沒人知道77F 08/29 13:11
→ MT6797: 阿翰十年內人生大概GG,阿翔根本沒差,你太小看白袍威力79F 08/29 13:12
※ 編輯: cipc444 (106.1.178.19), 08/29/2016 13:13:06
→ appoo: 更正更正,是法庭上被告回答法官問題,叫做被告證明自己無罪嗎?80F 08/29 13:12
→ alu0228: 拜託檢察官是說合意性交而不是說沒有這個性交這個行為83F 08/29 13:13
推 may88011: 我覺得可以打住了 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只有他們雙方知道我們只能胡亂猜測 繼續討論下去 不論誰才是受害者 傷害已
已造成84F 08/29 13:13
→ appoo: 事實的拼湊本來就有賴於雙方,你單方面堅持我就是不講話,不然就是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
我還沒看過那國的法學是這樣教的88F 08/29 13:13
→ jameshcm: 鎖FB哪裡不尋常?原PO你看這裡風向,男方解釋有人會聽嗎?91F 08/29 13:14
→ appoo: 這個案子,性交是確定的,那是否合意當然是有根據的指控啦你用你家母豬被強暴根本不倫類比
你家是有養母豬膩92F 08/29 13:14
→ jameshcm: 根本沒有人在管事情真相;而真相通常在兩造說法之間,只是看比較偏哪一篇而已95F 08/29 13:15
推 shrug: 反正另一方都在整理事實經過 這篇會是打臉文還是別的什麼97F 08/29 13:15
→ appoo: 至少我可以確定這個案子有人有屌,有人有逼98F 08/29 13:15
所以咧 原告需要證明被告所犯之罪 很難懂嗎?
妳要說人強姦 總要證明有打砲+違反其意願吧?
現在打砲大家都承認 問題是意願咧?
你根本就拿不出證明違反你自己意願的證明
對方就是不起訴 就是沒有受到判決
怎麼會變成現在對方要自己出來澄清?
講白了 你隨便告我
我基於不自證己罪特權 我有權自始保持緘默
我為什麼一定要回答法官的問題?
→ shrug: 本篇作者就靜觀其變吧99F 08/29 13:16
推 blink: 推這篇,先知阿722F 08/29 21:51
推 runtmc: appxx的臉,腫腫的723F 08/29 21:52
推 xu3jo6su6: 爽!某些人臉腫的像麵龜一樣 哈哈!725F 08/2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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