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eupnpneyi ()標題 [公告] speed2 水桶 30 日時間 Tue Feb 25 23:39:52 2025
第二章、發文規範
4. 禁止於文章、簽名檔,或推文內惡意對其他使用者挑釁、引戰、侮辱,
違者原文刪除水桶得退文。
#1de3YCtf (WesternMusic)
[MV] Lady Gaga - Abracadabra
推 speed2: 太恐怖了,我的臉書居然推薦我toebb的帳號,真是陰魂不散02/0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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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jVxnRd (WesternMusic)
[榜單] 美榜單曲Top10 (2/22)
→ speed2: 看到卡粉猛貼新聞,但美榜成績不如預期,很難不多講幾句 XD02/24 12:31
因二度違反板規第二章第四條,處以 30 日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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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27.2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dlUHAjN (Western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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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AmFreeAndU: 版主是只要有人檢舉就受理嗎? 2-4已經變成霸王條款了T一開始用這個方式 去剷除他不想看到的言論
S上一篇就是以牙還牙 用他的魔法對付他自己
現在是真的要搞文革嗎?成績不如預期=挑釁 引戰 汙辱?mons0330那句也只是玩笑話 S檢舉 反映出霸王條款現況我之前也有被檢舉 反正七天 我是不在乎
我自認沒有"惡意" 攻擊 挑釁 引戰 汙辱任何人
覺得對方狀態不對 請人就醫 變成在罵人?
現在是要把 憂鬱症 躁症 繼續汙名化嗎?
整篇說到精神病院患者 是指我自己 連自嘲都有罪啊?板主沒人要當 所以我就不反應 到時候又沒板主
如今這狀況 根本越來越糟啊 未來是要貼靜心語是不是?T被外貌羞辱 我也是第一時間站出來噓攻擊外表的板友你要說我站誰那邊 那還真不是耶
每天看檢舉文互發就飽了2F 02/25 23:45
推 qaz956870: 其實他被檢舉也是剛剛好XD 沒事找事 太閒17F 02/26 00:00
→ IAmFreeAndU: 這不是對人的喜好問題 是根本看不出原則啊
像第二例 只要玻璃心一點 檢舉方就成立?
還有M的玩笑話 板主真的認為這是 挑釁引戰汙辱?18F 02/26 00:02
推 stu962046: 唉這幾個月都不太看西音板了,有夠無聊,三不五時都這幾個黑名單在引戰互吵21F 02/26 00:05
→ IAmFreeAndU: 先搞這招的是誰 大家都清楚 板主不把關 大家都濫用kendrick可以發歌嗆死drake 然後歌迷要演真善美?23F 02/26 00:06
推 violin9458: 2-4就是叫大家不要吵架的意思啊…
被統不是因為「不如預期」
是因為「卡粉猛貼新聞」 加上前後文 很明顯是針對版友挑釁引戰25F 02/26 00:54
→ dogjoker: 看上一例的判法就知道這遲早的哈哈哈29F 02/26 00:56
→ violin9458: 他直接嗆卡卡成績很爛都不會有事 但要嗆版友本來就會被2-430F 02/26 00:58
→ dogjoker: 我看jennie那篇什麼舔美 什麼亞洲人自卑心的當事人也可以檢舉起來了吧(笑32F 02/26 00:59
→ violin9458: 至於那個情人節 我自己是覺得模凌兩可XD 但既然有人對號入座無限上剛覺得自己被詛咒 那就是看板主的判決 就恭喜檢舉者撈到一勝囉35F 02/26 01:03
→ IAmFreeAndU: 推文不是新聞耶 加入個人心得是可以允許的吧?
推文內容是但實際上 新歌名次就是往下掉
^^^^^^^^ 多打的
S要怎麼形容是他的言論自由 卡卡歌迷看了不舒服
難道未來只要某人感到不舒服 公眾討論界線就要後退?這不合理啊
我所認知的針對板友 是點名或明顯影射 才叫做"針對"23421 整篇都是在轉述S自己對榜單的解讀
我不知道針對誰?38F 02/26 01:03
推 violin9458: 2-4的意思就是「卡卡新歌成績好爛 我就是想酸一下」(O) 「卡粉一直推文所以我要故意戳兩下」(X) 應該不難理解吧?前者是針對歌手發表沒營養評論 後者是針對版友挑釁引戰
情侶會分手都進桶了 指名粉絲挑釁怎麼可能安全下莊XDD 而且不會有人覺得那則推文沒有引戰意味吧….. 只是沒人要上鉤理他而已47F 02/26 01:09
→ IAmFreeAndU: 成績好時討論是錦上添花 成績差時評論叫落井下石
我不覺得S的評論對卡卡屬於友善 但他有權做負面詮釋不能剝奪別人在言詞上的使用權啊54F 02/26 01:16
推 violin9458: 板規就是評論歌手可以 評論版友不行啊 所以你當初進桶 因為你說人狀態不對(?) 那篇S前面也有嗆說卡卡成績很糟,並沒有被統,是最下面那則扯到卡粉所以才進桶
其實情人節那篇很可以挖寶 我是建議M版友針對「非常沒水準」跟「卡粉真是見不得人好」之類的去檢舉,大概可以再多60天水桶57F 02/26 01:20
推 IAmFreeAndU: 評論TOEBB跟SPEED2推文還少嗎? 真要算帳 整板面都是大家檢舉時說的大義凜然 其實就只是看人不爽而已
2-4的重點是"惡意" 你覺得我對於T板友的建議
有惡意的成分嗎?
照你上述的論點 只要提及板友都適用於板規2-4?
那大家都不用討論了啊64F 02/26 01:24
→ violin9458: 我覺得評論別人的精神狀態就有攻擊成分了但你可能真的沒有惡意 但我不是版主 你如果想上訴(?)的話其實問版主是哪個用詞讓他判斷你坐牢7天應該最準確70F 02/26 01:32
→ IAmFreeAndU: 舉例:假若我跟V你的意見相左 然後巴拉巴拉說了很多只因我們對話不愉快 這也適用在板規2-4?73F 02/26 01:33
推 violin9458: 當事人檢舉的時候必須明確說出有哪個用詞或句子對你有「挑釁 引戰 污辱」意味啊75F 02/26 01:37
推 IAmFreeAndU: 如果有板友身體出現不良徵兆 勸他去就醫 是攻擊成分?所以精神狀態確實在大眾眼中被汙名化啊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對他的狀態做出"診斷"
他自己是LGBTQ+的推動者 結果也在汙名化精神疾病?
我只能說很遺憾
我先不說我的案例 M板友 S板友的第二例
我個人覺得不合理 板主應該思考2-4板規的嚴謹性
如果我說他是瘋子 神經病 等負面詞彙 我受罰應當
這個法院都有先例
但建議他去請求專業幫助=攻擊???77F 02/26 01:37
推 cwhalf: 或許事情的開端是有的粉一直貼自己偶像新聞 這或許不違反版規 但不應該利用版規以外的空間一直這樣做 尤其是已經有同樣的粉都覺得不喜歡的了時候
我覺得你也應該尊重其他人的感受
我覺得很多應該都去專版貼就好了~~
有時候攻擊與否很難界定 這不是性騷擾 當事人覺得不適
就該被檢舉水桶 某些部分屬於言論自由 這些都需要板友
大家相互尊重 以上87F 02/26 01:47
→ marcusH: 水喔 這個人在哪都值得桶
然後這個明顯攻擊網友 被桶合理 mons那個才不合理
樓上寫作文的有點反應過度,感覺是出於之前被桶的怒氣95F 02/26 02:48
推 chung80024: 我其實能夠理解上面反應的狀況。版主的確應該有更好的規範。當初我們以建議的方式勸對方別鬧。結果卻莫名進桶,但就只能認倒霉被搞…也不太想反應。建議別理會他引戰,這樣就沒事了!
對惹是生非的嚴格不是壞事,暫時留給大家清淨,否則都不能好好討論還要吵架,哭啊哈哈99F 02/26 03:44
推 toebb: 謝謝版主,辛苦了105F 02/26 04:17
推 gio6619: 不得不說他的留言其實越回越聰明 早期可能比較衝會有明顯的攻擊 現在他的攻擊和挑釁會藏在假關心和假惋惜來引誘粉絲上鉤 即使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在引戰 但字面上確實沒辦法直接認定他正在引戰107F 02/26 09:02
→ nicedog: 被桶真的剛好而已111F 02/26 09:37
推 dlija7814: 對於這個帳號的處理方式就是黑單,省得看見他陰陽怪氣的言論112F 02/2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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