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JS ()標題 Re: 連署立法院爭取機車上高速公路時間 Thu May 22 15:57:45 2025
原文恕刪
想請問重機法規當初為何將重機視為汽車而不是可行駛快速道路的機車?
chatgpt整理說是為了方便管理
如果將重機視為可行駛快速道路(甚至國道)的機車,那將會增加更多便利性
比如停車問題?
當然有人覺得擴大重機權利(但這很奇怪,每個人都能加入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1.97 (臺灣)
※ 作者: AJS 2025-05-22 15:57:45
※ 文章代碼(AID): #1eBjZxKN (SuperBik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47900667.A.517.html
推 xyzgod999: 就會變成內側禁行機車啦
悠哉速限行駛於汽車道-四輪:你就是機車給我滾出去;行駛於慢車道-白牌:動力那麼大給我滾進去1F 05/22 16:18
推 VL1003: 答案沒那麼複雜,就懶6F 05/22 17:06
→ goodjop: 看看交痛不 你還有甚麼疑問?7F 05/22 17:17
推 bluesata: 不用揪結這個問題 因為會這樣訂的人腦子跟正常人不一樣8F 05/22 17:20
推 F2307925: 就只是懶而已,直接套用汽車規定最簡單9F 05/22 17:40
→ bob870507: 你是沒有辦法用邏輯去解釋一個沒有邏輯的決策的10F 05/22 18:07
推 trij: 這就是所謂信仰11F 05/22 18:14
推 VANDAS: 沒有邏輯就是交通部的邏輯12F 05/22 18:19
推 uramf: 大型重機視同汽車,這樣應該是很多法條不用修吧 www 反正就是汽車了~
至於實務上的困擾,跟官員無關~ 困擾是一線現場的事 科科13F 05/22 18:38
推 LauraSoyeon: 台灣就很喜歡做懶趴趴懶的事情 先沒收你路權再說這是人家開放的16F 05/22 19:22
→ nrsair: 普通機車在法規裡也是汽車的一種21F 05/22 21:21
推 mechtec: 因為交通部一直把機車視為『機慢車』,就是跟腳踏車、人力車、獸車一樣的位階(就是:你XX的是賤民),就算是為了WTO開放大型重機進來,也是心不甘情不願,還要多建立大型重機的條款,乾脆直接『視同汽車』就解決。結果就出現很多問題。官啊!只要不出事,就佔毛坑不拉屎。無論藍綠,交通部長總是酬庸,是跳板。沒人會想花力氣解決問題。22F 05/22 21:30
推 linjp: 就是要愚民啊 我的主管同事朋友都因為我騎重機 敞開心胸會去慢慢理解這個"交通工具" 不再只是聽說網路說新聞說 甚至還有跑去考駕照的 幾乎都不知道原來黃牌檔車的動力比白牌速可達有力那麼多
也能開始理解不是啟動就是要飆28F 05/22 2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