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inSaber (就說姊姊好可愛)標題 [問題] 增加休息時間致在公司時間變長算違法嗎時間 Thu Feb 27 12:43:58 2025
如題
本來的勞動契約是約定月薪/每日工作10小時,配合工作加班最多兩小時,另計加班費。
後來突然告知工作期間增加一小時的休息時間,所以實際在公司的正常時間變成多一個小時
。
然後又要求配合現場情況,一樣加班兩小時,現在表定數字變成實際在公司13小時。
遇到這種情況我是不是直接找勞工局處理?還是應該先找公司人資,畢竟基層主管自己公布
的?
以上,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有點困惑也想好好救濟,煩請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8.62 (臺灣)
※ 作者: VVinSaber 2025-02-27 12:43:58
※ 文章代碼(AID): #1dl-sGLH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40631440.A.551.html
→ pujos: 合法,休息時間本來就勞基法要求的
對了,休息時間不用給薪,一樣合法4F 02/27 12:49
推 cz031300: 樓上 變更休息時間其實算勞動契約變更 還是要勞工同意不能單方面雇主公告就好6F 02/27 12:52
照我這個月的上班情況是都沒加班什麼都正常,所以突然說新增休息時間,還在評估,但現
在要求總時間要超過12小時我知道不能慢慢來了==
※ 編輯: VVinSaber (101.9.138.62 臺灣), 02/27/2025 12:58:11
→ pujos: 我跟你講啦,你們原本那個上班時間、休息時間不合法
給了才是合法的,一定是不知道哪個87跑去唉唉叫整的
從不合法=>符合法規,要公告啥?8F 02/27 13:00
老哥我真的確定你不太熟
※ 編輯: VVinSaber (101.9.138.62 臺灣), 02/27/2025 13:02:26
→ pujos: 勞基法35條,智障條款11F 02/27 13:03
推 death123456: 我印象中勞基法規定工作四小時要有半小時休息 所以一般公司都是8小時+午休1小時 但就變成要報加班的
時候就超時 所以我前公司加班前一定要先休息一小時 等於是明明想趕快把事情弄完回家 可是剛下班的第
一小時不給報 要我先去吃飯 看起來的你的工作10小
時起跳 如果休息時間沒超過一個半小時公司就違法
所以被檢舉後又加了一小時休息時間吧12F 02/27 15:41
推 gamer: 每日工作10小時裡面有休息嗎? 如果沒有哪本來的契約就違法每4小時至少需休息半小時
至於休息時間要延長幾小時這個屬於勞資雙方協議,不在勞基法的規範範圍21F 02/27 23:04
→ pujos: 工作十小時,那十小時不能含休息時間,否則就是違法
工作十小時給十小時薪水這件事就是違法的,但實際上違這個法對勞工益處遠大於壞處,誰想,誰想在公司休息啦,但,就有智障以為被凹跑去拷貝,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法定的“休息時間”是指不受僱主監督指揮時間
做8小時領8小時薪水就能走,我為什麼要跟你耗9個小時在公司,但對不起,這做法只要往上報被抓就是違法25F 02/28 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