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inSaber (就說姊姊好可愛)
標題 [問題] 增加休息時間致在公司時間變長算違法嗎
時間 Thu Feb 27 12:43:58 2025


如題

本來的勞動契約是約定月薪/每日工作10小時,配合工作加班最多兩小時,另計加班費。


後來突然告知工作期間增加一小時的休息時間,所以實際在公司的正常時間變成多一個小時



然後又要求配合現場情況,一樣加班兩小時,現在表定數字變成實際在公司13小時。

遇到這種情況我是不是直接找勞工局處理?還是應該先找公司人資,畢竟基層主管自己公布
的?

以上,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有點困惑也想好好救濟,煩請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8.62 (臺灣)
※ 作者: VVinSaber 2025-02-27 12:43:58
※ 文章代碼(AID): #1dl-sGLH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40631440.A.551.html
cz031300: https://reurl.cc/V0AlVY 可以看這篇
幫你畫重點 受到雇主支配處理事務 就算工作時間
就算延長休息時間也一樣  除非兩小時都叫你不做事1F 02/27 12:47
勞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如何區分?還有「備勤時間」、「待命時間」、「候傳時間」是什麼?|法務長專欄|104職場力
[圖]
勞動基準法並無明文對於工作時間、備勤時間、待命時間、候傳時間、休息時間等名詞做一立法上的明確定義,上述各該名詞之定義可見諸於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之釋示,以及最重要者是法院在個案中援引該等釋示或國內外學說或外國立法例所建構而成的司法實務見解。 ...

 
pujos: 合法,休息時間本來就勞基法要求的
對了,休息時間不用給薪,一樣合法4F 02/27 12:49
cz031300: 樓上 變更休息時間其實算勞動契約變更 還是要勞工同意不能單方面雇主公告就好6F 02/27 12:52
照我這個月的上班情況是都沒加班什麼都正常,所以突然說新增休息時間,還在評估,但現
在要求總時間要超過12小時我知道不能慢慢來了==
※ 編輯: VVinSaber (101.9.138.62 臺灣), 02/27/2025 12:58:11
pujos: 我跟你講啦,你們原本那個上班時間、休息時間不合法
給了才是合法的,一定是不知道哪個87跑去唉唉叫整的
從不合法=>符合法規,要公告啥?8F 02/27 13:00
老哥我真的確定你不太熟
※ 編輯: VVinSaber (101.9.138.62 臺灣), 02/27/2025 13:02:26
pujos: 勞基法35條,智障條款11F 02/27 13:03
death123456: 我印象中勞基法規定工作四小時要有半小時休息 所以一般公司都是8小時+午休1小時 但就變成要報加班的
時候就超時 所以我前公司加班前一定要先休息一小時 等於是明明想趕快把事情弄完回家 可是剛下班的第
一小時不給報 要我先去吃飯 看起來的你的工作10小
時起跳 如果休息時間沒超過一個半小時公司就違法
所以被檢舉後又加了一小時休息時間吧12F 02/27 15:41
allen65535: 你這叫做 補上原本就該有的休息時間19F 02/27 16:34
cityhunter04: 你加班之前本來就要休息了….20F 02/27 17:55
gamer: 每日工作10小時裡面有休息嗎? 如果沒有哪本來的契約就違法每4小時至少需休息半小時
至於休息時間要延長幾小時這個屬於勞資雙方協議,不在勞基法的規範範圍21F 02/27 23:04
pujos: 工作十小時,那十小時不能含休息時間,否則就是違法
工作十小時給十小時薪水這件事就是違法的,但實際上違這個法對勞工益處遠大於壞處,誰想,誰想在公司休息啦,但,就有智障以為被凹跑去拷貝,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法定的“休息時間”是指不受僱主監督指揮時間
做8小時領8小時薪水就能走,我為什麼要跟你耗9個小時在公司,但對不起,這做法只要往上報被抓就是違法25F 02/28 10:59

--
作者 VVinSabe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