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89667767 (huijun)標題 [問題] 育嬰留停期間工作時間 Tue Mar 26 07:46:51 2024
目前育嬰留停於4月底結束,
所以現在正在找工作,規劃5月上班
(原公司已提離職)
最近找到一份滿喜歡的工作,但該工作急需用人,需要4/1就上班,目前公司是給承攬契
約(4月),後續5月後就照正常的勞資契約執行。
承攬契約沒有勞健保,新公司如申報我4月的薪資所得,會被查到違法嗎?
另外還有什麼我沒有注意到的嗎?
請不要鞭我,我也想5月再開始上班,但是就沒有天時地利人和啊~
謝謝版友撥冗觀看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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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89667767 2024-03-26 07: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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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4月還在育嬰留停有薪期間
※ 編輯: a89667767 (114.46.33.2 臺灣), 03/26/2024 08:07:00
是前公司部門的淺規則,請育嬰留停就無法回去,我也不想撕破臉,剛好也想轉換環境~
※ 編輯: a89667767 (114.46.33.2 臺灣), 03/26/2024 08:24:41
推 EVABR112: 育嬰留停期間若有工作就不能繼續請領留停津貼3F 03/26 09:20
推 Ryoma: 建議還是4月起就停領到新公司報到,被抓到要罰鍰的5F 03/26 15:04
推 Eileenso: 可以像勞保局申請提前停領(少領一個月的錢)6F 03/26 18:33
但是承攬契約不扣勞健保,是要怎麼才抓的到呢?
※ 編輯: a89667767 (114.46.33.2 臺灣), 03/26/2024 21:07:49
※ 編輯: a89667767 (114.46.33.2 臺灣), 03/26/2024 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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