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rng (路人甲)標題 [問題] 外派越南被資遣時間 Wed Jul 26 12:51:56 2023
目前人在越南外派,適用的是台灣的勞基法,
(部份薪水台灣領;部份爲在越南領美金)
昨天跟部門老妖女主管大吵一架後,撕破臉,
今天她一整個忙著佈局,下午就被通知開除,
因原本8/3-12是返台假,她直接就請我後續
不用返越,
我當下詢問那請問最後一天工作日是算哪天?
她說相關問題自己去問人資部~
詢問了人資部,只很模糊的回答我都會按照勞基法走,並再給我明細,整個就是不清不楚
,
哪一家公司要請人走了,資料都沒出來,
另外也聽說公司常常在漏走勞基法,
爲了保障自身權益,想請教大家:
1. 上網查到「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日天前預告」,本人年資是兩年多,是在
此區間內,
那麼主管7/25通知我,從隔日算起是否8/14爲最後上班日?但本來8/3-12就是我的返台假
期,所以是否這10天的假會另外算錢給我?
2. 我已經請了7/26-27兩天的謀職假,老妖變態控制狂主管要求我把筆電留在公司是否合
理?我有權自己攜帶在身邊吧?畢竟我現在還算在職中,並沒有侵佔的問題。
3. 打算7/27之後也沒有要再進辦公室,直接請特休假一路到8/3返台,總共7天特休,(
我還有10天),公司有權不准我假?不准的話,我請事假總可以?
4. 老妖列了一堆交接明細給我,命令要我在8/2上班日前完成交接,我不交接犯法嗎?她
都開除我了~表示不需要這個員工,憑什麼要交接好好的給她
5. 因爲是外派的關係,上班天數一週六天,一個月會有一週休到星期六,聽說要跟台灣
的總假差扣除計算後,我可以拿到1.58倍的錢,但由於沒有打卡,是不是就無法證明,會
被視為自願加班?
其他若有大師要幫忙補充的權益~~~拜託分享~~~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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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0.220.4 (越南)
※ 作者: chirng 2023-07-26 12:51:56
※ 文章代碼(AID): #1amAPk4e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90347118.A.128.html
推 YCTING: 資遣需要符合勞基法規定事由 並不是給錢就能叫你走1F 07/26 12:53
→ sc1: 保持冷靜蒐集好證據把公司PO出來4F 07/26 13:07
→ dong531: 知識不交接應該沒問題,硬體、公司資產請詳細交接,還回去的時候就拍照然後請點交的人要簽名6F 07/26 13:54
推 tim80101: 冷靜,你想要的是資遣費還是甚麼主張?
如果你是要主張解雇無效,不要請謀職假,趕快銷假請特休8F 07/26 13:58
推 ruochi: 如果筆電是公司資產的話建議還是留在公司裡不要帶走11F 07/26 14:57
推 cityhunter04: 依我在越南的經驗,人平安回台灣再回母公司爭取就好,別在國外跟她們硬幹,太多手段能為難你了!12F 07/26 15:28
→ kodato: 公司財產交接,你的知識眉角帶走14F 07/26 15:30
推 gs00001: 隨便一個主管都可以開除你,這公司真是恐怖。16F 07/26 17:16
推 ttc768160: 在台灣開幹比較安全、海外很多老台幹很可怕17F 07/26 17:42
推 adampolo: 你不交接,她會扣你的遣散費啊。筆電也一樣。
被資遣一樣要交接。18F 07/26 18:01
→ chirng: 會交接,怎麼交接法我決定即可吧,就email留給你,你自己找20F 07/26 18:14
推 yeuling9300: 有沒有侵佔問題不是看你還在不在職吧 不然在職就可以把公司所有東西搬回家嗎XD 我也不知道你就是不帶回去她能那妳怎麼辦22F 07/26 18:21
推 sazabijiang: 你放特休假本來就是在職身分且有領薪水,跟是否在
離職的預告通知期間內無關。除非你自己想提前走,不然你可以要求對方給付你薪水到14號(或15)為止。
公司的筆電留在公司也不過分,若我是你就會立刻要求交接資產以及系統帳密,從今天起的20天內我都不想
在碰公司的東西。
但不要你明明還有系統權限,但設備還在公司,然後
被動手腳變成你無法登入電腦,這樣容易有糾紛。
你返台之後不用返越,但是公司還是要給你薪水直到
離職生效日為止。該你拿的就是你的。
在交出電腦之前,記得發信給相關人員列出交接資產
清單,然後密件副本給自己外部的信箱。
聲明你從X月X號起將不再使用本電腦以及所有相關系統25F 07/26 18:55
→ chirng: 可是目前人資都還沒有給我非自願離職的生效日,我要怎麼做聲明?38F 07/26 20:28
推 hercales: 越南公司的人應該沒權力動台灣派過去的人吧,所以台灣的人資根本沒法給你離職生效日,你可以不回越南但不妨礙你可以在台灣繼續上班40F 07/26 20:41
推 ken2508g: 是不是4-50歲單身女 ?43F 07/26 20:49
推 min1119: 資遣也是有預告期 20天預告並沒有錯喔!
返台假期是什麼假別?
電腦要求你放在公司 對你也是好事 畢竟你也不打算再進公司
交接最好還是做一下 不然後續他們可以告業務損失等等至於交接怎麼做 就看自己 他有列項目 可以把相關資料放置位子提供給她就好
外派禮拜六上班的部分就看當初外派的薪水有沒有談到含禮拜六的薪水
如同上面前輩說的 如果主張無效資遣 就不要請謀職假45F 07/27 05:40
推 popileds: 回台灣勞基法才能準確執行
證據都留起來56F 07/27 09:00
→ pinknote: 返台假除非取消不放,不然幹嘛要另外算錢給你?
照理說開除應該是馬上走人,返台假才可能折現,不過機票應該自己負擔了58F 07/27 09:27
→ yesman1214: 看這帳號起碼年紀也有了,口氣還這麼嗆,哈哈61F 07/27 10:16
推 cool10528: 人在越南還沒離境建議別撕破臉,惹到跟政商關係好的你出境說不定會被海關找麻煩都說不定64F 07/27 12:25
推 XtrEmeMasTeR: 1.不會另外算錢 2.沒有侵占問題,但畢竟是公司財產能配合就配合 3.特休是由員工決定休假日,公司無法干預 4.交接事項不會造成公司損失的話就不用擔心
5.應該會有對話紀錄或證據可以舉證上班時間 找一下66F 07/27 12:27
→ ps4900: 是不是F開頭的PM部門70F 07/2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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