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antGG (ΠΛΑΝΗΤΕΣ)標題 [新聞] 遮斷器放下仍闖平交道肇事 他遭罰7萬餘時間 Sun Feb 16 18:14:53 2025
一、原始標題:
遮斷器放下仍闖平交道肇事 他遭罰7萬餘元且終身不得考照
二、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551384
三、發表日期:
2025-02-16 11:50
四、全文完整內容:
台南市吳姓男子開車行經平交道,眼見遮斷器開始放下,仍闖平交道而肇事;台南市交通局將他裁罰74500元外,還要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考取。吳不服提告,主張處分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法院認定違規行為明確,處分是基於維護交通安全重要公益,吳訴請撤銷為無理由,判吳敗訴。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2023年8月29日下午2時許開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東橋一路四叉巷平交道處,當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器開始放下,吳仍強行闖越平交道,因而肇事,遭警方開出74500元的罰單,並移送台南市交通局裁決。
台南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項等規定,裁處吳除了罰鍰7萬4500元外,還要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考取,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吳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吳姓男子主張,當時因長時間開車,身體不適加上路況不熟,導致反應不及,不慎肇事,並非故意;且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取,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交通局裁決違法。
法院指出,鴐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將速度減低至時速15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若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等待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道安規則第10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明確。
吳姓男子當時接近平交道,應注意降低時速並暫停等候火車通過,卻在駛越黃色網狀線後,於閃光號誌清晰可辨下,直接撞上已放下的平交道遮斷器肇事,顯有造成大眾鐵路系統車輛、其他駕駛人或行人危險可能,過失甚明。
法院表示,即使吳所稱身體不適情況屬實,一般人駕駛車輛上路時,應會事先衡量自身健康狀況,若不適於駕車上路,應選擇其他安全替代方法;吳未選擇其他安全替代方法,仍屬應注意且能注意,復無不能注意情況。
法院認定,道交條例第54條第1款規定並未設有免罰事由,吊銷駕駛執照乃為羈束處分,並無裁量空間;另道交條例第67條第1項關於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規定,旨在確保道路交通往來安全,基於維護交通安全重要公益,尚難認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23條之比例原則有相牴觸。
法院審酌,吳的行為不得免責,裁決處分所造成財產權等影響亦僅限於駕駛車輛部分,並未限制憲法上其他重要基本權;吳主張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考取,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等主張,自無可採,訴請撤銷處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26.161 (臺灣)
※ 作者: GiantGG 2025-02-16 18:14:53
※ 文章代碼(AID): #1diRga8c (Railwa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739700900.A.226.html
※ 編輯: GiantGG (1.174.126.161 臺灣), 02/16/2025 18:22:08
推 ultratimes: 吊照應該要連帶吊銷,依文中是開車違規
但懲處應該是要連機車一併吊銷才合理1F 02/16 18:23
推 trtc: 嘻嘻,根據台灣人的勇氣,接下來吳男就是打算終身用身分證當駕照開車了3F 02/16 19:31
推 TPDC: 最後變成無照繼續開吧?8F 02/17 02:58
→ hinajian: 無照有無照的罰責,看他要不要賭啊
不過看規定會弄到這樣是因為「闖平交道而肇事」
不知道肇的是什麼事,剛沒搜尋到9F 02/17 03:09
推 MiaoXin: 鮪魚如果能開庭也是蠻駭人的13F 02/17 0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