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oYPingS (桃之軒)標題 [閒談] 除了吵調薪,低於勞基法待遇的部分都不時間 Sun Aug 10 11:30:27 2025
勞基法是勞工的最低待遇,可以更好,不能更差
更差除了違法,也代表不合理
公務員負擔的法律責任比勞工大很多,民間責任越高,待遇越好
所以公務員額外負擔法律跟道德責任,待遇比勞基法好也是合理
但有很多待遇公務員不如勞基法
如加班費加成,何止不比勞基法,是根本連加成都沒有
又夜間上班的公務員沒有夜間加給也是不人道,民間企業大夜班沒有比較多錢誰會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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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aoYPingS 2025-08-10 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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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b1379: 加班費加成真的要給.根本違法壓榨勞動1F 08/10 11:31
推 payeah: 預算不編足的話,改成1.33、1.66一樣領不到2F 08/10 11:37
推 kutkin: 先強制機關把加班費給足再說吧3F 08/10 11:41
推 fcz973: 加班費?你有加班嗎?先去打下班卡再來說4F 08/10 12:41
→ ycaa: 把超徵的部分拿來編就搞定了 公務員發大財5F 08/10 14:16
→ samnpc: 很多連加班費都沒有6F 08/10 14:59
→ talenthun: 為什麼一般人會仇視公務員,不就是一份普通工作而已嗎8F 08/10 18:38
→ romanmin: 因為低於公職薪資的人很多,然後這些人認為公務員只是蓋章而已。10F 08/10 20:58
→ lovehina9304: 還有人覺得你薪水是我繳的稅,所以仇你一下有問題嗎說真的我寧願比較操也不想蓋那個章,蓋下去終身保固12F 08/10 21:02
噓 opl: 全台最大的慣老闆就是政府15F 08/10 22:55
→ ds1999h: 法院一堆加班沒錢領的…16F 08/10 23:05
推 nedfrankie: 也可以不要加班加成,要求立法補休不需主管同意,機關不得以無人代理,刁難公務人員補休及休假
民眾以為加班費對公務員重要?休息才是公務員需要的17F 08/11 06:40
→ justeat: 加班費確實能領到1就偷笑了 0.5的 做功德的 一堆20F 08/1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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