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swiecim (2005/3/4)
標題 [請益] 請教 發公文前 被司法調查  要繼續嗎 ??
時間 Thu Jul  3 16:53:30 2025


請教一下前輩 有沒有這類經驗

避免被特定個案 儘量模糊說明


我承辦人

受理一個申請

內部流程都跑完了 主管也核可發文

但要發文前

有司法調查機關來文說 申請內容有問題

要來扣申請資料

假如申請資料真的有問題 那應該就是申請不具備要件

但這部份不是我可以審查的



這樣的話 我應該要發文嗎 還是展延等偵辦結果呢

因為就形式上 確實已經符合申請要件跟主管核可

直接發文應該也沒有責任


但 若都已經來文說要調查 萬一最後偵辦是真的

發文前 是變成申請不核可

發文後 就這個處分被撤掉而已

我應該也沒事

那我該先發文好 還是等偵辦結果 先展延好呢 ??



又若是選擇展延 最後真的偵辦出來申請有問題

但主管都核章了

是上簽再重跑一次就可以了嗎 ?? 前面作廢 ??



我問親戚老公務員 老公務員是說 直接上簽 或口頭問主管

感覺很合理 但也有點怪

請教一下 處理邏輯上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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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80.79 (臺灣)
※ 作者: oswiecim 2025-07-03 16:53:30
※ 文章代碼(AID): #1ePaKCs4 (PublicServ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1532812.A.D84.html
ouyang: 建議重簽,說明要件型式審查合格,但有司法調查。建議你應該要下決定,暫不作成處分。 但是副本要不要給申請人要注意有無過失洩密問題。
更正一下,處分還是要正本回復申請人,要有理由。感覺有點棘手,會政風單位看一下意見。1F 07/03 17:19
states: 建議敘明理由重簽,並確認有哪些單位要會辦6F 07/03 19:51
TsaoJJ: 直接問主管吧 看起來你們沒有奉核後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7F 07/03 20:32
lapidoth: 請問樓上規定在哪?8F 07/03 20:36
timidwei: 司法機關都來文了 當然檢附重簽阿9F 07/03 20:42
ws92262: 台北市就有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不然要被記點…10F 07/03 21:02
ouyang: 會政風以外單位 應該都會回貴單位本於權責卓處吧....
不過看處分的性質 如果是我 我一定不會核
因為出事了 一定是承辦人扛 不管是國家賠償 還是損害賠償幹嘛給自己找麻煩11F 07/03 22:01
 感謝前輩們分享
 這樣萬一申請人也抗議說
 無罪推定 被調查也不一定最後有罪 或成立
 憑什麼不給他公文呢 ?
 好像也有點道理 那自己這方面不會被找麻煩嗎 ??
ouyang: 因為現在公文都一定是要承辦人做成決定 長官決行
所以你要嘛 同意 要嘛不同意
至於案件性質 你也可以打去問書記官 有沒有洩密的可能
來決定要不要在說明部分 詳述理由
因為現在個資法 陳情法 偵查不公開 不小心就變成過失洩密的當事人了15F 07/03 22:03
※ 編輯: oswiecim (118.160.36.200 臺灣), 07/03/2025 22:12:36
ouyang: 看你做成行政處分的性質吧 建議先問問政風意見
書記官也可以問問 問一下申請人所涉案件
當然你也可以依法形式審查合法做成處分
千萬不要口頭問長官 如果是類似地政有國賠風險的
真的出問題 你就麻煩大了
重簽 都寫進去 當然你要做決定 問問你上一層的意見
很多政風也都不清楚 陳情書很容易涉犯過失洩密
所以小心為上 沒有賺很多錢 不要搞到自己21F 07/03 22:13
a112268: 當然是重簽啊,都司法調查了29F 07/04 00:32
opm: 無罪推定只在法院適用吧...-.- 你行政機關在無罪推定啥
行政處分只有准否  尚在調查程序中 你又不是認定有罪無罪的人司法機關覺得可能有問題要調查 那就嚴格審核點啊...-.-
司法機關就要你列管上千案件要調查 事情還是要處理
沒做處分的都家裡的事 要不要上簽起行政調查拖 確認也你的事司法認定出來 緩起訴 判決 改核定也就改了 那還能怎麼辦
最多打一堆行政救濟程序 行政救濟是人家的權利30F 07/04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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