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SihMin (小小貝)標題 [新聞] 解除合約NewJeans?Hanni簽證將到期時間 Fri Dec 20 10:10:14 2024
媒體名稱:chosun
新聞連結:
https://bit.ly/3DzEUF0
‘계약해지 주장’ 뉴진스, 비자 만료될 수도…하니 활동 어떻게 되나
계약해지 주장 뉴진스, 비자 만료될 수도하니 활동 어떻게 되나 소속사 어도어와의 계약 해지를 선언한 그룹 뉴진스가 외국인 멤버의 비자 연장 문제라는 복병을 만났다. 소속사와의 고용 계약을 조건으로 하는 예술흥행E-6 비자 특성상 국내 체류 자격을 잃게 될 가능성도 ...
記者姓名:李佳英(音譯)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原標:
主張解除合約的NewJeans,可能面臨簽證到期問題……Hanni的活動該如何繼續?
新聞全文:
宣佈與經紀公司ADOR解除合約的女團NewJeans,遇上了外國籍成員簽證延長問題的難題。
由於藝術演藝活動(E-6)簽證需要以與經紀公司的「僱傭合約」為條件,因此該成員可
能失去在韓國的合法居留資格。
根據20日法律界的消息,擁有澳大利亞與越南雙重國籍但未持有韓國國籍的NewJeans成員
Hanni,其E-6簽證的延長處於不明朗的狀態。
外國人在韓國從事演藝活動必須有經紀公司支持,外國籍藝人需要獲取E-6簽證才能進行
活動,而申請該簽證時,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根據《大眾文化產業法》註冊的大眾文化藝
術企劃業(即經紀公司)的專屬合約副本;所屬經紀公司代表的身份擔保書;文化體育觀
光部的就業推薦書等。
NewJeans於上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宣布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並開始獨立活動。由
於E-6簽證是為特定藝術活動而發放的,因此如果與該特定雇主(此例為ADOR)的合約被解
除,簽證的效力也將隨之失效。換言之,當Hanni宣布與ADOR解除合約的瞬間,通過ADOR
獲取的簽證效力也隨之消失。
Hanni可通過與新所屬公司簽約來延長現有的E-6簽證,但《出入境管理法》規定,持有
E-6簽證的外國人在更換工作場所時,必須獲得「原雇主的轉職同意」。考慮到ADOR已針
對與NewJeans的專屬合約效力提起訴訟,ADOR應不會給予該轉職同意。
此外,《出入境管理法》還規定,如果合約被解除,外國人必須在15日內申請變更居留資
格或與新雇主簽訂合約,否則必須離境。從NewJeans宣稱進入無所屬狀態的11月29日起算
,15日的期限已經過去。
最後一種方法是Hanni先出國,然後重新申請E-6簽證。 在這種情況下,她無需獲得ADOR
的轉職同意。然而,E-6簽證的申請程序相當複雜,需要提交許多文件,包括必須的雇用
推薦書等,與其他簽證相比手續更繁瑣,因此簽證的審批時間較長。據悉,通常需要2至3
個月的時間完成簽發。如果採取這種方式,在此期間Hanni將無法在韓國進行任何活動。
專家表示,Hanni並不會立刻變成未登記外國人,也就是「非法滯留者」,因為出入境管
理部門仍視Hanni為ADOR的所屬藝人。
律師白秀雄(法務辦公室Earth)解釋道:「對於主張已經解除與ADOR合約的Hanni來說,
儘早與新所屬公司簽約並延長E-6簽證是合適的做法。然而,從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角度來
看,Hanni目前仍與ADOR存在合約關係,且正在使用通過ADOR合法獲得的簽證進行活動。
」白律師補充:「出入境管理部門通常不會介入判斷法律爭議中哪一方的主張正確。在
NewJeans成員是否遭受不公正對待,並合法解除與ADOR的合約這一最終法律判決出來之前
,出入境管理部門很可能認為由ADOR申請的簽證仍然有效。」
E-6簽證通常每年授予一次,由所屬公司每年續簽一次。據悉,Hanni通過ADOR獲得的簽證
將於明年年初到期。由於ADOR堅持與NewJeans的合約仍然有效,因此表示:「我們正根據
程序準備簽證延長所需的相關文件。」
心得或評論(選填):
Hanni 持續使用ADOR申請的E-6簽證入境韓國繼續工作,則視為同意僱主是ADOR,aka
合效有效。
感謝Hanni 證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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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13.75 (臺灣)
※ 作者: SihMin 2024-12-20 10:10:14
※ 文章代碼(AID): #1dPD88N9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4660616.A.5C9.html
推 hemixx: 不適用閔法 謝謝1F 49.216.220.193 台灣 12/20 10:11
→ MK47: 他們什麼法律都可以繞過去 海關應該也可以韓星界YOYODIY2F 36.235.240.29 台灣 12/20 10:11
→ ppopppop: 不幫她辦簽證她等等又要變相說公司阻止4F 118.163.160.157 台灣 12/20 10:16
→ goingtoofar: 閔法允許活動即可 一般法律無參考價值5F 220.134.107.187 台灣 12/20 10:16
推 lusifa2007: Hanni不簽Ador的文件沒辦法續拿簽證 Hanni簽了等於同意自己還是屬於Ador的藝人7F 114.42.193.114 台灣 12/20 10:16
→ ppopppop: 她藝人工作,反正事情都她們說了算10F 118.163.160.157 台灣 12/20 10:16
推 green0953: 海關欺負勇敢的小女生11F 114.39.157.181 台灣 12/20 10:18
推 ashilol: 她們用的是閔法 跟這不衝突12F 49.216.129.88 台灣 12/20 10:18
推 hygen: 在越南唱跳不錯13F 111.243.164.221 台灣 12/20 10:20
推 gotohikaru: 反正ADOR一定會幫忙申請啦14F 175.182.132.150 台灣 12/20 10:20
推 yua123: 南韓總統彈劾也是還沒成功,還在程序中,NJ也是好奇怪狀態持續在南韓裡,整個國家法律感覺沒有一個公正軌道15F 27.53.113.5 台灣 12/20 10:21
→ ChrisDavis: 彈劾是投票,這個是白紙黑字的規定不一樣啊18F 223.136.35.113 台灣 12/20 10:22
推 hygen: 所以又證明了合約還是有效啊~20F 111.243.164.221 台灣 12/20 10:23
→ pinkmoons: 要工作簽證才能工作吧 跳過法律就太誇張了21F 60.251.137.21 台灣 12/20 10:23
→ XnightmoonX: 牌多到不知道怎麼打24F 1.175.183.92 台灣 12/20 10:26
推 gotohikaru: ADOR為了官司 只有幫忙申請這個選項要臭頂多說連繫不上 發聲明稿叫她來25F 175.182.132.150 台灣 12/20 10:26
→ tzuchun0214: 如果這篇新聞說的屬實,Hanni記得要堅持已經解約了不能跟Ador簽喔27F 27.53.114.158 台灣 12/20 10:29
推 amberkola: PTT上的風向跟現實完全不同耶 是因為都是老一輩的人嗎29F 91.223.100.84 英國 12/20 10:30
推 c140265: 去國會哭啊31F 101.12.162.163 台灣 12/20 10:30
推 hung31017: 蛤 怎麼可以連海關都站在HYBE這邊 嗚嗚32F 49.216.130.179 台灣 12/20 10:31
→ MK47: 笑死 因為你沒有得老嗎 幫QQ34F 36.235.240.29 台灣 12/20 10:32
推 ashilol: 我25很老嗎35F 49.216.129.88 台灣 12/20 10:32
→ dw1293: 韓國沒有就業金卡嗎 有霸凌外國勞動者嫌疑37F 61.215.192.65 日本 12/20 10:35
推 Queenie7: 當他人和自己想法不同時,起手式是攻擊對方的年齡XD38F 71.95.144.89 美國 12/20 10:38
推 emmi1102: 她們的舞台表演,舞蹈動作真的很不怎樣...現在新出的女團都比她們強了..40F 220.132.178.32 台灣 12/20 10:42
→ shiuanwa: 純好奇發問,未成年也可以發工作簽嗎?練習生時期要怎麼長期待韓國啊42F 36.236.131.171 台灣 12/20 10:42
推 mimimoumou: ador不幫她請,一定又被說刁難她欺負她吧害她不能工作吧44F 27.53.145.240 台灣 12/20 10:45
推 ChrisDavis: 練習生會送去唸書幫忙拿學生簽吧46F 223.136.35.113 台灣 12/20 10:47
推 MK47: 未成年練習生應該是拿專門人才簽證 各國簽證應該都有這類吧47F 36.235.240.29 台灣 12/20 10:47
→ tzuchun0214: Ador會幫她請啦,成功就是證明合約還是有效,但H小姐主張已經解約,她應該拒絕這件事,不然是在XDDD49F 27.53.114.158 台灣 12/20 10:47
→ MK47: 那會有很多例外可以適用52F 36.235.240.29 台灣 12/20 10:47
推 cozeely: 推tsuchun大53F 42.77.110.162 台灣 12/20 10:49
→ Kasper0202: 要回去越南跳叮叮噹噹了嗎54F 101.10.97.131 台灣 12/20 10:50
→ taeyeon09: 解約成功了唷 但是我還是要ADOR幫我申請的工作簽證 我們五個又贏55F 111.71.215.61 台灣 12/20 10:51
→ THCxyz: 要主張合約不存在,應該要讓其他(?)單位幫他申請簽證57F 101.9.138.194 台灣 12/20 10:53
→ Kasper0202: 話說Danielle的簽證還沒到期嗎? 還是Danielle 偷偷反水了59F 101.10.97.131 台灣 12/20 10:54
→ SihMin: 丹是雙重國籍,所以不影響61F 1.175.113.75 台灣 12/20 10:55
Danielle是澳韓雙重國籍,依照韓國國籍法,在22歲前要決定,若未選擇則視同放棄韓國
國籍,因此暫無影響。
→ paradisefor: 要確定你所謂的"現實"是不是只是你自己同溫層取暖的小圈圈而已耶62F 42.70.138.186 台灣 12/20 10:55
→ goingtoofar: 我理解是只有合約被確定解除後才有後續問題 所以高機率會繼續爽用仍有效的ador簽證繼續跑跳 一邊堅持已經解約 跟其他方面狀況差不多64F 220.134.107.187 台灣 12/20 10:55
推 asd755033: 回去當越南妹68F 36.226.131.18 台灣 12/20 10:56
推 bulls: Ador一定要幫忙申請的啊69F 1.161.193.214 台灣 12/20 10:56
推 SARAH12349: ADOR主張合約有效,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啊,啊被申請的那一方主張怎麼樣就XD70F 49.216.90.121 台灣 12/20 10:57
※ 編輯: SihMin (1.175.113.75 臺灣), 12/20/2024 11:00:53
推 Giselles1014: ADOR主張合約有效,就一定會幫她申請,不申請就等於承認合約無效 解約成功72F 114.136.28.55 台灣 12/20 10:58
推 ordc: 所以以粉絲的見解,簽證問題會怎麼解決啊?好好奇噢75F 223.136.226.147 台灣 12/20 10:59
推 lusifa2007: Ador都說在準備申請文件了 就等Hanni來簽名 看Hanni要不要簽 這種申請書通常最上面會寫名稱比如所屬藝人簽證延長申請書之類的 簽下去就是承認自己是所屬藝人77F 114.42.193.114 台灣 12/20 11:01
推 JennyID: 已經跟ador解約但是拿ador的工作簽XDDDDD支持Hanni不要簽啦,Ador這麼壞82F 27.52.37.208 台灣 12/20 11:02
→ THCxyz: 不申請也只有他一個人沒合約,不過說什麼粉斯都會覺得對84F 101.9.138.194 台灣 12/20 11:03
→ bulls: 但我想他們會重新申請簽證吧2-3個月而已86F 1.161.193.214 台灣 12/20 11:03
→ keke0611: Hanni又不需要申請什麼有的沒的簽證!她韓國人民小公主欸!可以在韓國永住、又有說話權決定全韓藝人權利!87F 49.215.45.10 台灣 12/20 11:03
推 visviva: Ador肯定幫的阿 看看妳~還在我掌握下~91F 175.180.87.18 台灣 12/20 11:04
→ bulls: 之前要成立的家族公司也可能是為了這個吧92F 1.161.193.214 台灣 12/20 11:05
→ visviva: 粉絲已經在準備兩種的對外說法了93F 175.180.87.18 台灣 12/20 11:05
推 mimimoumou: 這種要自己簽名的文件很間介誒,簽了下去小攻舉要承認自己跟ador合約有效嗎?94F 27.53.145.240 台灣 12/20 11:05
→ keke0611: 不過hanni 應該還是會簽ador 文件啦!都還在豪華宿舍悠閒彈吉他了97F 49.215.45.10 台灣 12/20 11:05
推 ashilol: 邦妮斯自助餐開吃99F 49.216.129.88 台灣 12/20 11:06
推 scheiss: 根本沒有反對方在脆上敢說話啊笑死 一說就被出征個沒完沒了
還看到nj粉叫她用旅遊簽 這是公然打黑工嗎xd480F 49.216.172.66 台灣 12/20 21:48
→ abc21440558: 簽證是給窮鬼煩惱的 年收都超過一億台幣了
還怕沒方法拿簽證喔ㄏ484F 103.150.37.70 台灣 12/2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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