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zuiroair (人間不值得)
標題 Re: [情報]撿到一個皮夾
時間 Tue Aug  5 01:38:13 2025


 好啦  又是我這個倒楣的傢伙

說出來讓大家笑一笑也好

昨天收到傳票了,有鑑於要碼的東西太多,

所以我就不po了

這個月要開庭

唉~整個心情都差了,還要浪費我的特休去開庭,

希望能一次就結束吧…

幹你娘的

人間不值得阿

以自身案例勸誡各位往後真的三思而後行

唉  越講心情越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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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惜你就等於珍惜我自己。不愛自己就無法愛別人。

    但是唯有愛對方比愛自己多,人才能夠真正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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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42.60 (臺灣)
※ 作者: mizuiroair 2025-08-05 01:38:13
※ 文章代碼(AID): #1eaF09Nh (Hsinchu)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754329097.A.5EB.html
mk1689: 年初拖到年底還沒搞完 真的是逼人冷漠的社會zzzz
辛苦原po 了…1F 08/05 01:41
AirGod: 現在這年頭是好人沒好報,世態炎涼3F 08/05 01:45
yuta02: 小草之都怎麼這樣….QQ4F 08/05 01:47
wwxmodern02: 確實是倒霉,但你的好心一定會有幸運的事情在別處發生,推5F 08/05 02:33
fuwek: 祝順利7F 08/05 05:15
budda: 這個就是去處理,心裡罵一罵抒發完就好,別再放心上,沒事的,花一點時間掃除惡運罷了8F 08/05 06:27
zebra79979: 好心沒好報,以後最愛的人遇危及需要幫助時才知道社會冷漠大家都推了一把10F 08/05 06:42
eddy13: 拍拍,祝順利12F 08/05 07:20
Tomberd: 真的好心沒好報,辛苦了13F 08/05 07:35
uaiauaia: 引以為戒,感謝提供後續14F 08/05 07:44
purification: 我也要教小孩子必須一律無視15F 08/05 08:02
Arens5566: 以後一律踢進水溝,不愧是有優質12萬選民的地方16F 08/05 08:04
Ymie06: 人間真的不值得 原po拍拍17F 08/05 08:21
weizen1: 所以真的告侵占喔?18F 08/05 08:21
pepe5566: 拍拍19F 08/05 08:31
fju0911: 台灣社會已經變得莫名其妙了20F 08/05 09:09
aal: 我上次撿到一個蠻多錢的皮夾 馬上送去警局 沒有要求留資料 警察只有確認是不是馬上撿到馬上送去21F 08/05 09:16
kklighter: 文明倒退三句話
不是你偷的為什麼要撿
他打你,為什麼你要還手
錢是我憑本事借的,為什麼要還23F 08/05 09:19
dosiris: 所以你原PO前幾推都叫你不要撿 還以為我們在開玩笑27F 08/05 09:21
tmpss90105: 以前不是都教不是你的東西不要亂撿,不認識的東西不要亂碰28F 08/05 09:27
lalapingu: 好心會回報在別的地方身上的!30F 08/05 09:33
adsf1105: 祝順利31F 08/05 09:34
greg7575: 他要舉證裡面有錢,不是你舉證。
讓他告個爽,上偵察庭看檢座洗他臉
你也沒有意圖。給他去證明你的意圖。32F 08/05 09:41
irenemisea: 好人會有好報的35F 08/05 09:42
lizardc1: 幫QQ 太扯了36F 08/05 09:44
LBJnot1to7: 哀 台灣又失去一位善良的人37F 08/05 09:44
in09: 我是閒人,如果我撿到,還是會送警察局,上法庭長長見識(主要是我覺得最後不會有罪,如果結果不是,請原PO務必上來說一下)38F 08/05 09:51
hirorei: 幫QQ41F 08/05 10:03
samuelyen: 建議原po可以先找個法律諮詢問問看42F 08/05 10:06
botnet: 不要撿  丟到水溝裡面讓他自己慢慢辦43F 08/05 10:15
tomsawyer: 對岸的王浩法官告訴了大家 人不是你撞的,為何要扶同理,就別太好心了 拍拍44F 08/05 10:35
palapalanhu: 幫QQ46F 08/05 10:44
vimeo: 怎麼說呢?只能祝你順利,遇到這種惡人
我上次撿到金融卡,警察問我要留資料嗎?我沒留
但如果對方堅持要告的話,不知道警察會不會把我查出來?所以以後是啥都不要撿了嗎?47F 08/05 10:48
j401f2: 撿皮夾就全程錄影就好啦 不要怕51F 08/05 11:05
I57: 拍拍 你是好人 希望一切順利52F 08/05 11:13
djmay: 拍拍,當花時間消災,否極泰來53F 08/05 11:17
potionx: 古代人早說了~路不拾遺54F 08/05 11:23
bbbing: 堅持要告的話,警方應該是有責任要查出你的55F 08/05 11:33
vimeo: 全程錄影不影響對方提告你呀,除非警察不送件
只要對方告了,你整個流程都要跑一次56F 08/05 11:36
castorhome: 我以前也撿過送警局還好沒事 以後都不撿了58F 08/05 11:37
pinkEVA: 看到原po示警文 我都跟親友小孩說以後不要撿路邊東西包含手機
希望原po沒事59F 08/05 11:41
tmpss90105: 還全程錄影勒,正常哪有人吃飽太閒62F 08/05 11:42
belion: 怎麽,4樓???63F 08/05 12:11
auir: 以後直接在原地等警察比較好?64F 08/05 12:12
BREAKFAST204: 拍拍  真的是辛苦了65F 08/05 12:25
bighead0213: 4樓這種三句不離政治的可以水桶嗎?66F 08/05 12:37
budda: 警察局不用拍個宣導片教民眾怎麼處理這情況嗎?任由人民亂搞亂告67F 08/05 12:47
ymy7171: 太恐怖 上次體育場看到一隻無人的手機也很掙扎要不要幫忙撿去送警局,結果等了五分鐘失主回來拿了
皮包這種誰知道裡面有什麼 是不是被偷才丟 還是已被撿過,有理說不清,但失主也很難證明啦69F 08/05 12:52
Rolflin: 有人地圖炮開的很爽73F 08/05 12:55
piau123: 祝原po順利74F 08/05 13:12
pepe5566: 16樓也是阿  可憐哪  大XX大成空 哈哈哈75F 08/05 13:23
stone801118: 幫你寫個慘字76F 08/05 13:33
yanagawa: 某樓怎麼一直崩潰~海水都退去那了褲子快穿起來77F 08/05 13:33
jianliung 
jianliung: 就運氣不好遇到G8人 大部分都會心存感激吧78F 08/05 13:35
PizzaKK: 真是雖小79F 08/05 13:40
ts05593818: 遇到神經病80F 08/05 13:43
susaku: 全程錄影一點屁用都沒有  要告你還是能說你拿完丟回去才開始錄得81F 08/05 13:46
GhostShadow: 重點還是只要他要告整個流程就要跑 誰時間這麼多83F 08/05 13:53
bala045: 想凹人和解賠錢吧  真的遇到瘋子84F 08/05 13:57
dark0224: 辛苦了 拍拍85F 08/05 14:10
Ron51320: 你可以告他誣告阿,最近有案例誣告要關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86F 08/05 14:41
budda: 錄影但不碰皮夾,然後打電話報警,有沒有碰驗個指紋就知道,哪那麼多疑心病,不然就旁邊再拉幾個路人、店家當場看著證明
我看到遺失的錢包還是會熱心,只是多一點保護自己的措施就好了,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夠了88F 08/05 14:49
kklighter: 錄影沒用啦,只要斷開或者沒拍進去都是漏洞,不要撿就好,或者撿了不要報案93F 08/05 14:57
RevFate: 測驗過的選民被沒過的搞...95F 08/05 15:19
s950031: 幫拍拍96F 08/05 16:24
botnet: 真麻煩  撿個東西還要錄影自清97F 08/05 18:02
howardq44: 好人一生平安,拍拍98F 08/05 18:23
linzero: 撿過手機送警局,當時也沒要我留個資跟遺失地點99F 08/05 18:47
minihyde: 對方毫無證據亂講檢察官會直接當空氣 請放心100F 08/05 18:57
flydogzzz: 一般撿到都已經是二手了,很容易被栽贓101F 08/05 19:36
j90206: 拍拍…好人一生平安102F 08/05 20:02
asdfg5678: 有一種可能 那個皮包本身就是被偷錢 丟出去 然後你拿去還 然後你變成代罪羔羊 但刑法是無罪推定 你應該沒事103F 08/05 21:08
lovedls: 我之前也撿過健保卡送去警局,結果要我留資料,我說可以不留嗎?還說規定一定要,還按指紋,之後我就不撿東西了。106F 08/05 21:36
vimeo: 樓上拍拍,有些警察真的很XX109F 08/05 22:40
belion: 但,會損失特休一天..110F 08/05 22:41
fju0911: 刑法是無罪推定嗎?恩...111F 08/06 09:51
budda: 警察做事也沒有一定sop,記得我撿過路上手機拿去警局,也沒留資料,一個執法機關做法不一,讓民眾無所適從112F 08/06 10:49
yeng1217: ??? 以後都踢到水溝裡115F 08/06 12:41
drinkii: 拍拍 好人一生平安116F 08/06 14:20
bigjam: 加油,希望你順利無事的度過這場無妄之災117F 08/06 15:10
newedifier: 真無妄之災118F 08/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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