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討論]哇靠 政黑居然沒人要討論徐少東跑了耶
時間 Fri Aug 29 21:49:54 2025


※ 引述《kl50365 (kl50365)》之銘言:
: 非法吸金22億 2審被判12的徐少東
: 又跑了耶
: 最扯的是這樣的大事
: 八卦都爆文了
: 然後我們最愛台灣、最在意司法公正
: 最痛恨犯罪的政黑青鳥們
: 居然一篇文章都沒有?
: 比起金融重犯逃跑
: 政黑的青鳥怎麼更在意
: 看板四邊包繩不打洞XDDD

今天看到更好笑的

按照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三年度國訴字第三號刑事裁定(一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作
成)的說法:

【主文】

徐少東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交付其中華民國護照。

【理由】(節錄)

查被告前經本院訊問後,認如以新臺幣五十萬元具保暨命限制住居於高雄市前金區市○○
路○○號○○樓之○○居所,可確保日後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進行,且被告業經另案
法院裁定禁止出境、出海,無重複諭知之必要,而駁回檢察官羈押之聲請。又被告因另案
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合法傳喚未到庭,經囑警拘提被告,亦拘提無著,據另案具保人徐敏
慈到庭表示:無法督促或協同被告到庭等情,復通知本案具保人徐敏慈、蔡慧芬協同被告
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審理期日到庭,嗣被告於上開審理期日未到
庭,經具保人蔡慧芬當庭表示無法協同被告到庭(本案具保人徐敏慈未到庭)等情,有本
院送達本案具保人徐敏慈、蔡慧芬之送達證書、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審判筆錄、另案送
達證書與訊問筆錄及員警拘提報告等件在卷可憑。再本院於一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通知檢
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到庭,被告仍未到庭,辯護人表示無法聯絡被告,對於是否命被告交
付護照無意見,檢察官則表示請求註銷被告之護照等情,有本院訊問筆錄可參。從而,為
避免被告日後持其中華民國護照出入國境,爰裁定如主文。如被告逾期未交付上開護照,
本院將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第八款及護照條例相關規定,通
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扣留、廢止並註銷被告中華民國護照,附此敘明。




而在原文當初發出的時候,檢察官才剛聲請沒入兩位具保人分別提出的三十萬元、二十萬
元保證金,數日後並獲得法院批准

但如今卻還裁定「交出護照」,是真的有用嗎?不是應該要逕行執行、不能留顔面了嗎?



司法的黑暗面,根本不是在一天內形成的

一方面對如柯文哲的「政治犯」(是否真的存在也無從推定)時毫不手軟,但另一方面卻
對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員,有輕縱的懷疑

上個月雖然已經逮捕協助偷渡的船東、接頭人,但也沒用

要說這種裁定有效的話,只有鬼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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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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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7.99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5-08-29 21:49:54
※ 文章代碼(AID): #1eiR06gb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6475398.A.AA5.html
Mimmature: 所以羈押就是必要的 黃國昌還想禁止1F 36.225.156.243 台灣 08/29 21:51
cool10528: 科技突然又不發達了2F 36.227.232.185 台灣 08/29 21:51
loxjjgu: 還雞鴨咧法官根本想放就放想抓就抓3F 114.47.4.111 台灣 08/29 21:52
bloodyiris: 有人要修羈押條件 詐騙集團為感謝您4F 27.51.64.111 台灣 08/29 21:55
RockCat03: 垃圾黨被人民看破了,繼續關加油5F 27.53.161.151 台灣 08/29 21:56
mark0204: 白藍草鳥同意輕縱重大犯罪嫌疑人啊6F 140.112.66.150 台灣 08/29 22:04
k21m8ywr: 沒修過就是拿來壓特定人士的而已啦
都跑了多少了還在有沒有修 可憐7F 114.44.51.188 台灣 08/2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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