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zujan (無)
標題 [討論] 有證據就去告?
時間 Fri Aug 29 09:32:21 2025



青鳥最常嗆有證據你就去告阿


但超思證據那麼明確


而且這還不是檢察官自己去辦的


是立法委員去告的


陳吉仲蓋章 發新聞闢謠 還要告鄉民


就是護航超思蛋


還說了一句  是幫人民省錢


這居然沒有圖利  沒有瀆職?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309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13.189 (臺灣)
※ 作者: tzujan 2025-08-29 09:32:21
※ 文章代碼(AID): #1eiGCeSq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6431144.A.734.html
AustinRivers: 是又怎樣1F 27.247.6.131 台灣 08/29 09:33
b1184014: 不開心?2026可以不要投民進黨2F 114.137.244.122 台灣 08/29 09:33
ABA0525: 告了,但不會羈押搜索3F 42.77.102.104 台灣 08/29 09:34
Dia149: 只辦一個人兩年4F 42.79.187.38 台灣 08/29 09:36
linsiegfried: 崩潰了嗎?表示藍白仔沒證據啊5F 42.70.70.42 台灣 08/29 09:36
lazycat5: 跟蛋無關6F 114.136.28.96 台灣 08/29 09:44
laptic: 叫她聲請再議啊 = =7F 180.74.217.99 馬來西亞 08/29 09:46
moon1991: 去告也只是壓案8F 1.170.114.138 台灣 08/29 09:56
breacal: 超思調查這麼久,沒半條賄絡官員金流,也沒有以假亂真,充其量的就是鑽漏洞賺價差,跟白蟑螂市長室騎飛輪拿300萬,懶叫比雞腿9F 125.228.59.68 台灣 08/29 10:22
tzujan: 資本額50萬可以拿標案本身就犯法了啦 不然立法委員去告三小13F 1.34.113.189 台灣 08/29 10:31

--
作者 tzuja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