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viora (颶風之翼)標題 Re: [新聞] 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二審改判6月 高院減刑時間 Thu Jul 31 14:08:54 2025
當初這個誣告罪不就討論過了嗎 怎麼又跑出來再討論一次
誣告罪難以成立的點是在於動機
只要不是故意搞人很難成立
高之所以被告的點在於她去抽換證據
陳說她抄襲是指她原始版本 結果高拿修正版本說陳亂說然後告陳
"此外,從被告為前案告訴時,不以自訴人發文時所見原始之本案博士論文版本作為證據,
反而係以110年8月10日增補致謝詞後之版本作為證據,益見被告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
處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48245-a1d42-1.html
講難聽點 如果高是拿原始版本去告陳 這個誣告罪根本不會成立
管你抄不抄襲的
動機都沒了 你有抄沒抄誣告罪根本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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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aviora 2025-07-31 1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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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二審改判6月 高院減刑
07-31 14:08 saviora
→ vava5566: 好了啦,司法迫害就迫害 還版本咧
都是自己的東西分什麼版本1F 111.82.25.34 台灣 07/31 14:09
→ a12587455: 綠畜:那就獨裁給他看啊3F 27.53.152.164 台灣 07/31 14:10
推 cheninher: 就算是這樣也不到關半年。4F 223.139.59.124 台灣 07/31 14:10
→ bbbing: 是啊,我只是抹你抄襲,你竟然故意搞人5F 60.250.191.138 台灣 07/31 14:11
→ cheninher: 拿錯版本告人。在更新不就好了。
拿舊的版本在去告啊6F 223.139.59.124 台灣 07/31 14:11
→ kajika: 好了啦 鄉民不是想討論細節啦 哈哈8F 101.10.94.205 台灣 07/31 14:12
→ aryyang: 當然可以拿舊的版本去告阿,反正都一樣友誣告罪啦XD9F 1.172.192.68 台灣 07/31 14:12
→ e2204588: 如果一開始拿舊版本 絕不會成立誣告
高只要說她覺得沒有問題就好
重點在於“修改”這動作讓法院認定妳自己也同意有問題11F 101.10.161.221 台灣 07/31 14:14
推 vbhero: 修改其實是他指導教授的意思
實際上就是加上註解而已
內容沒變動15F 211.75.186.175 台灣 07/3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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