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標題 [討論] 發現法官對大陸人是不是外國人有兩種解釋時間 Thu Jul 31 04:55:50 2025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緝字第 6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伍、另被告係大陸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人民明細資料報表在卷可查(見毒偵一卷第16頁
),依其身分應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並非外國人,而無從逕予
適用刑法第95條之規定宣告驅逐出境,而被告是否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8條之規定予以強制出境,乃內政部移民署本於權責及相關法律之行政裁量範疇,不在本
院審酌範圍,併此敘明。
法官立場:大陸人不是外國人,不適用刑法95條把外國人驅逐出境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國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資恐防制法
承上,被告為中國籍之人,既未設戶籍於臺灣,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條第1款規定,不
符合我國國民概念,且未持我國護照,其進入我國國境,依上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等規定,並必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許可
後,始得入境,實際上與我國人民截然有別,依上揭說明,自屬刑法第95條所指外國人之
概念範圍
法官立場:大陸人是外國人,適用刑法95條
真的很好笑,不同法官對大陸人是不是外國人立場是完全相反
差異就在前者法院不能直接判驅逐出境後者可以
看來史雪燕案真的要抽到對的法官才會贏
哀突然有點沒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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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inreigensou 2025-07-31 0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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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anda815625: 所以需要憲法法庭來裁決,希望賴清德能提名中立的大法官,也希望國民黨、民眾黨理性,尊重法學專業,放行法學專業符合資格的人出任大法官,讓憲法法庭恢復正常運作1F 36.233.198.106 台灣 07/31 05:14
噓 lawyer94: 只要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就是外國人,很難懂嗎...6F 49.214.0.220 台灣 07/31 05:20
法官都能兩種立場了 怎麼會以為你就是對的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81.143 臺灣), 07/31/2025 05:22:27
→ arl4565060a: 大法官做出解釋過了,政治問題不解釋 由立法部門處理8F 42.77.182.224 台灣 07/31 06:12
→ lusifa2007: 這是地院上到高院和最高意見會比較一致 大陸人不是外國人
大陸人是外國人兩岸條例要先廢除 大陸委員會要併進外交部10F 114.42.193.249 台灣 07/31 06:30
→ roleset: 不是外國人,也不是本國人,是大陸人16F 101.10.159.83 台灣 07/31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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