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
標題 [討論] 該修改選罷法了吧?
時間 Mon Jul 28 09:16:56 2025



罷免要經過提議、連署、投票等三階段

搞了大半年,

因為提議跟連署都需要核對名冊資料,

確認簽名的人是否被代簽等等

如果真的要偽造文書,

在哪一個階段執行都一樣是犯罪行為,

分成兩次只是徒增基層選務人員的工作,

還要受到很大的壓力。

不如去掉提議,

10%連署之後就直接進入投票對決

也順便去掉罷免25%門檻

直接讓票數說話,

畢竟鄉民最喜歡的名言就是

票多的贏 票少的輸

有沒有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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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88.108 (臺灣)
※ 作者: lpbrother 2025-07-28 09:16:56
※ 文章代碼(AID): #1eXi-AZ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3665418.A.8E0.html
geordie: 都加鹽了還修啊
新的連署要身分證影本耶1F 114.40.152.199 台灣 07/28 09:18
Skydier: 不然乾脆總統立委選舉都要投2次如何?3F 57.140.96.50 台灣 07/28 09:19
MVPGGYY: 改成要身分證了,直接一階段連署也算合理,不過還是有門檻比較好4F 106.64.96.103 台灣 07/28 09:20
chu: 拜託給各線上連署吧6F 111.71.213.89 台灣 07/28 09:21
a5687920: 這次每個人都是不同意>同意阿
一樣是大失敗7F 101.8.226.183 台灣 07/28 09:22
MVPGGYY: 第一階的設計以現在來看蠻無聊的,也不像10%已經有個門檻過濾掉亂提的
只是拖長整個時程9F 106.64.96.103 台灣 07/2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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