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blade (cblade)標題 [轉錄] 陳培瑜FB 民進黨支持「虐殺幼童處死刑、時間 Fri Jul 18 21:10:37 2025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peiyu901/posts/710704581942428
2.轉錄來源︰
陳培瑜 FB
3.轉錄內容︰
民進黨支持「虐殺幼童處死刑、無期徒刑」
從剴剴案發生以來,社會各界對於虐童致死要加重刑責的呼聲相當強烈。在昨天的黨團協
商中,民進黨與國民黨、民眾黨達成共識,並簽署黨團協商結論:
不修正刑法第271條。
不增訂刑法第271-1條、277-1條、278-1條。
增訂刑法第272-1條,且條文內容依黨團協商結論通過。
因此,今天院會的表決,有關刑法第272-1的修法無異議通過,毋須記名表決,通過條文
如下: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二百七十一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看到許多網軍,貼出民進黨反對藍白再修正動議的圖,說民進黨支持虐童。姑且不論,
不支持藍白提案就是不支持兒少保護的邏輯是否恰當。但大家是否知道,藍白提案的問題
在哪裡?
在法律上,「故意」與「過失」有很大的區別,例如:
殺人(刑法271):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傷害致死(刑法277):無期徒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者差別在於,殺人罪是自始至終都故意殺人,而傷害致死則是「故意傷害」加上「過失
致死」。雖然造成的結果相同,但故意殺人的惡性絕對比較重,所以刑度也比較重。
藍白對於刑法第286條的再修正動議,是增訂類似前面傷害致死的規定,刑度是死刑、無
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算上《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加重二
分之一的規定,「傷害兒童,但兒童卻不小心死亡」的結果會比「故意殺人」還要重。
這樣的修法結果,會造成惡性比較嚴重的行為,罰的卻比較輕的嚴重謬誤,這也是為什麼
我們會反對的原因。
4.附註、心得、想法︰
雖然小草一直洗,不過陳培瑜委員也講的很清楚,
虐殺幼童死刑大家都支持,只是在立法過程中如果討論不夠,
就會出現錯誤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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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50.10 (臺灣)
※ 作者: cblade 2025-07-18 21:10:37
※ 文章代碼(AID): #1eUaVF8Q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844239.A.21A.html
噓 cct765: 支持兒虐去給狗幹1F 1.161.29.159 台灣 07/18 21:11
推 holyhelm: 這個也沒跟上meta2F 36.236.201.46 台灣 07/18 21:11
推 h5t6566556: 感謝闢謠澄清 讚哦
已經很清楚了 林俊憲委員也說得很清楚了
最後那段也是重點3F 111.252.108.240 台灣 07/18 21:11
※ 編輯: cblade (101.8.250.10 臺灣), 07/18/2025 21:12:53
噓 CjackC: 這些立委到底要不要跟上版本7F 27.242.4.22 台灣 07/18 21:13
→ Pietro: 誰跟得上草團妄想的版本啊?8F 101.12.162.109 台灣 07/18 21:18
→ CjackC: 搞清楚是你們青鳥的版本
早上跟晚上不一樣9F 27.242.4.22 台灣 07/18 21:22
推 orangetv: 所以89吸毒打死嬰兒後 可以主張過
失?11F 111.83.148.135 台灣 07/18 21:24
推 otis1713: 吸毒打死本來大部分就會被判過失。因為精神狀態問題13F 42.70.84.220 台灣 07/18 21:27
噓 rotkk: 支持但是我不投同意喔15F 27.51.50.14 台灣 07/1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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