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loser0616 (蹓一蹓)
標題 [討論] 去死啦,狗蔥
時間 Sat Jul  5 21:12:52 2025


這句話

我看不出哪裡犯法啊

就像我說

去死啦,缺德

這樣也沒犯法啊

沒指名道姓

也沒說要對人恐嚇

而且人終將一死

去死啦本來就現在進行式

小草這樣到底要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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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4.100 (臺灣)
※ 作者: closer0616 2025-07-05 21:12:52
※ 文章代碼(AID): #1eQIJM9v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1721174.A.279.html
brella 
brella: 不只沒指名道姓1F 118.171.157.66 台灣 07/05 21:13
brella: 連指涉都難以特定
dawson0130: 狗蔥是誰?3F 111.254.158.31 台灣 07/05 21:14
bOTOd: 狗聰是誰? 傻昌是誰? 柯蛙是誰?4F 1.169.161.89 台灣 07/05 21:20
SunnyBrian: 罵人去死,這個過往是用妨害名譽辦啦,民事行情價兩萬,恐嚇罪比較難成立另外這個要給本人看到,您可以試著到您說的這位「狗蔥」先生的臉書或社群公開以上留言,看看會不會有事,躲在政黑巷子裡罵成立不了,供參5F 1.160.25.187 台灣 07/0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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