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標題 [討論] 刑法第220條認證黃苟昌違法囉時間 Tue Jun 17 22:32:42 2025
哈哈苟昌
刑法第220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
,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
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法律認證用電腦處理的聲音依照準文書辦理
你就是犯了偽造準文書罪拉
等著被檢舉吧呵呵呵
當然你是立委
會期內你有保護傘
你們不可能永遠延會吧哈哈哈哈
聽說這位是康乃爾法律系博士???
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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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4.134 (臺灣)
※ 作者: takuminauki 2025-06-17 22: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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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kuminauki (114.38.14.134 臺灣), 06/17/2025 22:33:05
推 nsk: 昌:示範帶啦!國會之上 示範一下 有何罪過?2F 218.164.86.22 台灣 06/17 22:35
推 WeGoYuSheng: 狗東西的嘴臉 就像拿假鈔去消費,被店員抓到就詭辯:我我我我有說這是真鈔嗎??3F 111.80.162.203 台灣 06/17 22:36
→ WeGoYuSheng: 我我我在測試你的機不機靈啊!8F 111.80.162.203 台灣 06/17 22:37
推 arur82: 躲立院是吧?那公開播放什麼製造的東西,原版哪來的?阿北的鄭律師跟yahoo的律師自己小心吧~國蔥搞不好一個不小心也轉職爆破士囉~9F 42.77.66.39 台灣 06/17 22:37
噓 deegs10221: 不愧是連民事刑事都不會分的刪切文大師13F 27.51.72.76 台灣 06/17 22:37
噓 maxknife: 傻鳥趕快去告吧 在這邊浪費時間15F 49.216.16.245 台灣 06/17 22:38
推 dodomessage: 綠粉一定覺得民進黨的綠師太廢。盡情嘲諷主子吧!16F 36.231.10.4 台灣 06/17 22:38
噓 whitezealman: 偽造文書是在處理權限問題 不是這18F 125.229.246.152 台灣 06/17 22:38
→ deegs10221: 所以是偽造文書罪章的那一條怎麼不說說19F 27.51.72.76 台灣 06/17 22:39
推 arur82: 改製前的東西哪來的?當立委動不了,先查他麻吉鄭律師跟yahoo的律師,到時候大家再來看看怎麼發展啊www
國蔥說不是就不是喔?那他自己開記者會繼續公開播放,讓民意去撻伐不適任的檢察官啊www26F 42.77.66.39 台灣 06/17 22:50
推 lescholar: 沒有冒用他人名義就不會構成偽造(準)文書罪32F 220.141.31.11 台灣 06/17 22:56
推 ramirez: LOCK HIM UP!!!!!!!!!!!!!34F 36.237.207.185 台灣 06/17 22:57
→ GABA: 直接告啦 贏了直接提拔成幹部35F 223.136.55.87 台灣 06/1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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