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標題 [討論] 藍白敢修選罷法 領銜人的部份嗎?
時間 Sun Jun  8 08:14:23 2025





昨天罷瑤總部因為領銜人沒來,導致無法送件造成罷瑤失敗


藍白把責任推給 選罷法


容許縱使有了超過10%、20%人都出來連署,
但只要一個領銜人不同意就全都作廢


那麼

藍白敢修選罷法 領銜人的部份嗎?



選罷法中


領銜人對於整個罷免的流程(一階到投票完成),藍白要修法嗎?

  包括 領銜人的權利與義務

               法律責任

       除了領銜人外,還有誰能有 (要在法律上增加"召集人" 嗎?)


領銜人1+1(一個領銜人+一個備補領銜人) 是否改回 3個


更換領銜人的方式

        是要把門檻減低,就算退件700人,也能通過的

  還是要

        綁死領銜人,不準他下車




藍白是否要為了

        因為我作弊,導致領銜人跳車


修法選罷法!!




國民黨、民眾黨  難道不用表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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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42.152 (臺灣)
※ 作者: rwhung 2025-06-08 08:14:23
※ 文章代碼(AID): #1eHDNYs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9341666.A.D9D.html
chunglee: 可以修啊 沒有藍白不能過的法案 分數都能衝到了 藍白幹嘛不用又新又好的附身分證法案重跑一次?1F 116.241.208.148 台灣 06/08 08:16
Sinful: 藍白就很怕優惠到綠營啊,怕自己被罷咩4F 220.137.198.244 台灣 06/08 08:17
PunkGrass: 他們需要的法條是加註一段“藍白不在此限”5F 36.229.72.11 台灣 06/08 08:22
hsuweiyen: 把選罷法修回原來的不就好了7F 49.218.205.120 台灣 06/08 08:34
CindyLara 
CindyLara: 當然 該修 那些 連署 不是 民意 嗎?8F 61.228.224.244 台灣 06/08 08:39
kerokun: 加註藍白共不在此限+19F 36.229.127.218 台灣 06/08 09:08
roc1110: 因為當時立法時,沒想到有人會直接抄連署名冊,導致領銜人怕負法律責任,直接退出。只能說國民黨真是天才。10F 101.10.158.93 台灣 06/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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