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insinal (Rhythm of the Night)
標題 Re: [討論] 其實柯的映像檔是假議題吧?
時間 Fri Jun  6 10:21:14 2025


※ 引述 《Re12345》 之銘言:
: : 青鳥跟小草,我一直有個疑惑。
: : 今天不管映像檔再怎麼改,都沒辦法證明那Excel就是柯文哲的。
:
: 這就是一種干擾的手段,律師會用這招其實也不會太奇怪,比這奇怪的招式太多了
: 但這種干擾的手段很吃法官的電波,有的法官不熟的就會容易被帶節奏

被告提出沒有辦法查證的人事物主張當作抗辯內容,這就是幽靈抗辯

「我忘記了、我不記得了、這刀子是OOO放在我家的但OOO何時放的是誰我忘了、這硬碟不是
我的」用這類主張來辯護,天下豈不是沒有人會有罪了?

柯文哲方是怎麼抗辯的?

「我不記得了、我忘記了、硬碟資料保全有問題、證據斷鏈了、資料可能被竄改過了、不能
證實這硬碟是柯文哲的、1500是時間 」

幽靈抗辯有什麼用? 是被告方要對抗辯理由提出證據

認為資料保全有問題,資料可能被篡改,是你柯文哲方要提出證據,不是檢方。

昨天法官就打臉柯文哲方律師了

「法官足足花了10多分鐘時間,對於整個過程進行說明,強調如果認為勘驗方式為重要問題
點,就應該先具狀表示,於法庭討論。且勘驗檔案由誰製作與「證據鏈斷裂」關聯性為何?
律師沒有任何說明。」


小草的腦袋能裝什麼?北又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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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59.194 (臺灣)
※ 作者: orinsinal 2025-06-06 10:21:14
※ 文章代碼(AID): #1eGb2S2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9176476.A.093.html
twpost: 檢方提出證據, 阿北只能口頭不承認1F 36.226.0.228 台灣 06/06 10:23
PunkGrass: 無法證明現在抓到的柯文哲跟當初的市長柯文哲是同一個人 抓錯人啦2F 36.229.72.11 台灣 06/06 10:23
googlexxxx: 拖庭審時間啊!法官檢察官都有可能調動,你可能會遇到比較好的也有可能遇到剛好不喜歡這樣玩的4F 42.74.79.23 台灣 06/06 10:25
rogerlarger: 柯的律師如果可以舉證這硬碟的內容跟被扣押前不同,北檢就炸了。可惜他們辦不到
拖延審判時間,我覺得得利的是藍白黨,阿北吊在那邊越久,他們就越可以找到題材作亂7F 42.78.233.71 台灣 06/06 10:29
e2204588: 拖時間也是柯同意的吧
這感覺就是放棄了...13F 211.23.39.77 台灣 06/06 10:33
xa9277178: 你知道什麼叫做無罪推論嗎
柯完全可以都不講話 你證明不了他罪
你就要放人= = 他根本不需要辯駁15F 114.36.210.5 台灣 06/06 10:42
orinsinal: 小草這麼厲害,法庭上完全緘默就可以無罪。那幹嘛要律師啊18F 223.136.59.194 台灣 06/06 10:43
twpost: 看起來法官相信檢方提出的一堆相關證據20F 36.226.0.228 台灣 06/06 10:43
xa9277178: 這種東西叫證據 法官應該想被關哦
是以為都不會政黨輪替哦21F 114.36.210.5 台灣 06/06 10:46
darkemeth: 無罪推論不是這樣運作的,不要再空想法庭了,你駁不倒檢察官的證據讓法官在兩邊拔河裡面信你,法官就是去信檢察官。你拔河再繼續站著不出力就是等輸而已23F 122.116.88.95 台灣 06/06 10:51
rogerlarger: 證據放在那邊,柯文哲不辯駁,那就是承認了27F 42.78.233.71 台灣 06/06 11:06
cerberi: 錯了 現在已經是資料保全不善的狀態
需要提供沒有變動過的證明是檢察官的責任29F 223.140.194.202 台灣 06/0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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