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puliao (pupu)標題 Re: [轉錄] 賴苡任:法官問中選會三大疑問時間 Wed Jun 4 02:37:19 2025
※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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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苡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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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中法官問中選會三大疑問,因為法官真的很疑惑,也是我們很疑惑的地方:
: 1、「為什麼第一階段提議人不能當第二階段連署人,分1%、10%的意義何在?我以為你們會
: 知道原因,還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 中選會:「為了順利成案」
: 2、「為什麼需要1/2提議人寫同意書才能更換備補領銜人,意義何在?」
: 中選會:「我們不是立法者難以說明」
: 3、「整個罷免案領銜人『如影隨形』,但他又不是二階段的連署人,不能代表二階段連署
: 人,這很讓人疑惑欸?我還以為是有什麼特殊狀況」
: 中選會:「...........」
你有疑問你去問你旁邊得黃國昌阿
他參與過多次選罷法修法
法官只是執行法律的人,又不是修訂法律的人,當然不知道法律為什麼要這樣規定阿
你既然要參與罷免,自然要遵守規則阿,不要最後不爽要推翻規則
以下是我個人見解拉
今天要罷免一個候選人,自然會需要組成一個罷免團體
這個團體就是第一階段的 提議人,就是最先站出來支持罷免的人
這些人組成類似政黨或是競選團隊的團體後開始向人民尋求支持聯署成為第二階段連署人
而既然罷免團體 是第一階段的人所組成,所以要換掉領頭的人,自然要經過民主程序
大概是這樣吧
至於你在意那1% 提案人 為什麼不能算在10%的連署人裡面......
當然是要讓門檻難一點啊,不然KMT多危險啊
話說回來 罷免門檻25% ,如果連那1%都在計較
那你還是回家睡覺吧,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了
覺得規則有問題 難度太高????
那怎麼罷藍可以衝破3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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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1.136 (臺灣)
※ 作者: pupuliao 2025-06-04 02:37:19
※ 文章代碼(AID): #1eFq3XMI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8975841.A.592.html
推 jevin: 一趴十趴 換人限制 都是立法院定的法律寫白了 法官不可能這種法有明定的問題 只能說賴苡任連開庭內容都要造謠
不可能問1F 123.193.236.200 台灣 06/04 04:08
噓 zerocoke: 樓上有開過庭嗎 法官還會叫兩造律師查法律見解給他5F 111.80.187.99 台灣 06/04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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