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dg1802 (只要3秒讓你上天堂)
標題 [討論] 國民黨是不是涉犯組織犯罪?
時間 Thu Apr 17 12:12:38 2025


根據《政黨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若政黨的行為或目標

「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內政部可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罷免綠委出來擺攤,一張一張檢查一張一張簽

這種1%隨便都能湊到的連署書

結果整黨都用「抄的」、「代簽名」、偽造文書

死亡率2-30%這驚人的查驗結果

幾乎整黨都知道在犯罪

組織犯罪。

根據政黨法是可以解散的

如果是全黨一起涉及偽造文書、選罷法。

好喔,  國民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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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57.230 (臺灣)
※ 作者: ddg1802 2025-04-17 12:12:38
※ 文章代碼(AID): #1e07-uRK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4863160.A.6D4.html
h5t6566556: 窩豪興奮啊!1F 111.252.118.195 台灣 04/17 12:13
diefishfish 
diefishfish: 阿扁貪污洗錢繼續住豪宅2F 39.12.17.143 台灣 04/17 12:13
WeGoYuSheng: 假借政黨型態存在的犯罪組織3F 36.224.221.253 台灣 04/17 12:13
Hoty69: 想多了,不到那程度,另外憲法法庭還能審嗎…4F 123.193.179.81 台灣 04/17 12:14
kl015013: 喔法盲又要來秀她為數不多的知識儲備了6F 220.137.9.94 台灣 04/17 12:14
pupu20317: 快了^_^7F 49.216.52.159 台灣 04/17 12:14
WeGoYuSheng: 國民黨眾畜生 到現在一定認為他們搞出中壢事件那種作票 沒有任何錯 只是8F 36.224.221.253 台灣 04/17 12:15
powernanasi: 搞罷免搞到整黨被抄也是很厲害10F 122.121.88.61 台灣 04/17 12:15
WeGoYuSheng: 雖洨被抓包而已11F 36.224.221.253 台灣 04/17 12:15
從狗昌被罷免到四大公投到現在,死人連署罵很久了,國民黨依然故我
※ 編輯: ddg1802 (101.8.157.230 臺灣), 04/17/2025 12:16:54
prestonia: 我來幫藍白想個理由:面對綠營的獨裁
犯一點小罪是必要之惡 反觀…賴清德…12F 61.216.130.235 台灣 04/17 12:18
laoabo: 抄名冊應該不至於危害國家安全。開後門,6變4都比這個危險多了,不過法官大概覺得這是人權和修法權不介入14F 223.137.213.109 台灣 04/17 12:20
smalltz91: 應該把握這次機會把狗民黨解散17F 111.83.195.190 台灣 04/1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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