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ln0816 ()標題 Re: [討論] 國會調查權看來藍白會全輸時間 Wed Aug 7 11:42:50 2024
這個就會回歸到昨天黃昭元大法官一直提到之前釋憲文所定性的
認為國會調查權或文件調閱權只是「輔助性權力」
雖然是被認定為是憲法上的「固有權力」
但也並不是「主要權力」
這個認定是包含翁曉玲、吳宗憲、黃國昌都認同的
所以國會要行使調查權必然要附隨在其主要權力之上
例如增修法律是明確為國會的「主要權力」
所以在修法時國會可以行使調查權
而這又延伸到後面黃昭元大法官有問說
「揭弊」算不算國會的主要權力?
如果算的話
當然直接對雞蛋、疫苗採購等案子
立法院就可以直接抓人來問
如果不算的話
那除非立法院有剛好要新增雞蛋採購條例
或國內雞蛋又不夠又要編預算採購之類的
才可以附隨在這主要權力之上來行使調查權
查查看上次採購高思是什麼情況啊?預算有沒有浮編?等等
而依黃國昌的回答
他沒有正面回應是否
而是用所謂的舉例來回覆
他舉他之前追的一個國發基金投資案來講
他認為他是在質詢時認為國發基金的投資標的顯然有問題
浪費人民的血汗稅金去投資不良公司
我個人判斷啦
黃國昌舉這個例子
其實就是他自己也認為揭弊「不是」國會的主要權力
調查權的行使就不能依附在所謂「揭弊」這件事上
而必須另外找一個主要權力來依附
以他的例子來看
就是國會對於金管會的預算審查
如果金管會底下國發基金操作很爛
那國會就應該砍他預算
只是黃國昌不能直接回答說揭弊其實並不是國會的主要權力
不然他在立法院還混個屁
他揭弊戰神的名號不就沒了
小草小蔥們過去一直覺得立法院就是要揭發執政者弊案的戰場
也會被狠狠打臉
大概是這樣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大法官講得夠白話了
: 比起黃國昌那種東扯西扯講一些別人聽不懂的
: 大法官簡直是法學教科書,把法律講的淺顯易懂
: 你的調查權要有目的性
: 你要查公務人員送監察院?那監察院就夠了
: 你要查案件送檢調?那司法權就夠了
: 你要監督行政院?幹你娘,你不是有質詢權嗎?
: 還可以到處找部會調資料,然後開記者會時不小心把機密文件公布
: 加上立委在立法院內的言論免責權
: 到最後你擴權案的目的是什麼?藍白根本講不出來
: 擠了半天,最偉大的發明就是直播可以取代議事紀錄
: 說實話,黃國昌講的東西根本不是依據法理,也不是回答問題,就是瞎扯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44.4 (臺灣)
※ 作者: acln0816 2024-08-07 11:42:50
※ 文章代碼(AID): #1cikqyzM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3002172.A.F5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國會調查權看來藍白會全輸
08-07 11:42 acln0816
推 MVPGGYY: 台灣就民間媒體洗立委揭弊這種事洗到大家愛看根深蒂固了,從阿扁當立委時就這樣1F 220.142.22.107 台灣 08/07 11:48
推 tomet: 立委並非不能揭弊,但是調查請由司法機關3F 114.137.196.150 台灣 08/07 11:51
→ tomet: 去做5F 114.137.196.150 台灣 08/07 11:51
→ ImBBCALL: 施政報告的義務在那邊,有弊案被挖出來怪誰
被挖出來自然有別的憲政機關去處理6F 42.72.176.210 台灣 08/07 11:52
推 MVPGGYY: 台灣的立委揭弊比較像是利用自己立委身份去引來媒體跟各種關注度
立委甚至很常是個接收到有人爆料後用自己身份公佈出來的角色
以前的立委揭弊就有過接收到假的爆料,自己也沒再三查證,結果變成立委也爆假料9F 220.142.22.107 台灣 08/07 11:53
同意
但這次修法顯然是要增加立委的秀味
至於之後到底有沒有違法他們也不在意
秀有做了就好
即使檢察官調查完不起訴或法院判無罪
了不起就再洗一波司法是被執政黨操控的
相當可悲
推 WINDHEAD: 立委如果想要修憲增加調查權的話,相對應該要把立委的言論免責權撤銷掉15F 114.36.16.106 台灣 08/07 11:59
※ 編輯: acln0816 (36.228.244.4 臺灣), 08/07/2024 12:09:25
推 yoyofish02: 認真說,揭弊本來就不是立委主要要幹的事啊...17F 39.15.72.8 台灣 08/07 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