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mywu83 (Zzz)標題 Re: [討論] 黃國昌:主席決定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時間 Sun May 26 15:37:09 2024
可是國昌沒有告訴你們
訴訟法上「證人需要依法具結」
現在條文有具結規定嗎?
沒有
立委有依據要求證人具結嗎?
沒有
沒有具結在訴訟法上能算是證人嗎?
原則上不行
你知道在訴訟法上被告和證人身分在轉換的時候程序要分開嗎?
這些國昌不知道嗎?
他當然知道,但是沒有講清楚,故意含糊不清的打迷糊仗,既然不是蠢,那就是壞了。
現行條文是證人還是被質詢人規定的不清不楚,能不能找律師還要等主席同意,證人沒有證
人應有的程序,被質詢人沒有被質詢人應有的權利。
笑死人,這他媽什麼狗屎條文
拜託,國昌只講了極端片面的資訊,真的還有人當成神諭在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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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immywu83 2024-05-26 15: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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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主席決定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
05-26 15:37 jimmywu83
推 z23061542: 依法具結是什麼不知道啦 你有蔥懂?1F 223.137.250.2 台灣 05/26 15:38
推 fdtu0928: 這就是擴權。2F 180.218.232.43 台灣 05/26 15:38
推 Dolphtw: 蔥一半就挑白藍粉愛聽的部分講 才會導致白藍粉像是平行時空的人3F 1.168.73.218 台灣 05/26 15:39
推 aragorn747: 你是有比法條的化身 蔥懂膩5F 49.216.223.29 台灣 05/26 15:39
→ jetalpha: 那個法條應該是被從委員會直送院會用人數優勢,舉手不記名表決過的,
不然那些法條要件缺失哪有可能不在討論裡就被抓出來?6F 1.175.110.184 台灣 05/26 15:40
→ jimmywu83: 那就是被質詢人囉?那憑什麼要主席同意才能找律師?國會是刑堂嗎?10F 101.12.24.153 台灣 05/26 15:41
推 falconer: 正義的巴特農神殿永遠是正義的12F 101.139.155.17 台灣 05/26 15:41
→ xra686: 很悲慘啊 黃還自詡法律人 狗屁13F 27.52.167.60 台灣 05/26 15:44
推 SmallGG3cm: 人家康乃爾法學博士17F 49.216.106.177 台灣 05/26 15:46
推 icestormz: 才會說是國會想私設刑堂啊18F 39.14.42.37 台灣 05/26 15:46
推 gtaped05550: 小草妳媽的骨灰罈被我踢了啦22F 223.141.16.175 台灣 05/26 15:47
推 skiro: 人家直播男神餒23F 111.82.186.3 台灣 05/26 15:50
噓 xxxcv: 立法院難道是司法機關?24F 223.139.191.22 台灣 05/26 15:51
→ jimmywu83: 笑死,那就不要做司法機關的工作啊,小草看出來哪裡違憲了嗎?25F 101.12.24.153 台灣 05/26 15:52
→ saviora: 你都知道立法院不是司法機關27F 1.164.117.127 台灣 05/26 15:54
→ pupu20317: 所以才會說是國會想私設刑堂啊28F 49.216.50.252 台灣 05/26 15:54
→ jixiang: 原來是行政訴訟法29F 1.200.144.177 台灣 05/26 15:54
→ saviora: 黃卻拿訴訟法來解釋這次要過的條文30F 1.164.117.127 台灣 05/26 15:54
噓 xxxcv: 監察院難道有要求證人具結?31F 223.139.191.22 台灣 05/26 15:55
推 nht: 他都隱匿資訊, 可不可以先罰十萬啊?32F 36.237.193.95 台灣 05/26 15:57
推 IMBonjwa: 好文推。那就是壞 要標成紅色吧~33F 114.136.32.118 台灣 05/26 16:08
推 Pietro: 監察院可以罰人嗎?34F 101.10.92.177 台灣 05/26 16:11
推 luke7212: 就跟國民黨那些講的一樣啊,只講一半,「你可以不去啊」,只是不去你會被判有35F 123.194.14.83 台灣 05/26 16:13
推 chenry: 私設刑堂啊 傳你來是證人
講到一半變直接變當事人
敢反駁先送藐視國會37F 49.216.89.168 台灣 05/26 16:13
→ luke7212: 罪然後罰你錢而已啊,講什麼屁話40F 123.194.14.83 台灣 05/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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