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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討論] 黃暐瀚: 美國的藐視國會 是送法院裁判!
時間 Mon May 27 10:20:38 2024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還真一堆藍白粉(裝)不懂
: 現在二讀的跟美國版的差別
: 美國
: 藐視國會 -> 國會移送法院 -> 法院審判 -> 裁罰
:                                                                           (繳錢
: )

黃暐瀚自己沒搞清楚
美國是用刑法看待,罰錢,還要抓去關,你怎麼把抓去關漏掉了?
美國藐視國會是很重的

: 台灣
: 藐視國會 -> 國會直接裁罰 -> 法院行政救濟
:                        (繳錢)

台灣相對沒那麼重
可以有罰錢的,國會裁罰
要抓去關的,上法院

他罰錢的就是用罰緩的方式來看待,沒有用到刑罰的概念
如果很嚴重才要起訴上法院

民進黨要是覺得這樣不好
乾脆就全部抓去關吧,官員說謊全部用刑法看待
很好啊,我支持
快去修法提出

: <最終機密版本有沒有連續罰,不確定>
: 美國是法院判決確定才開罰
: (裁判權在法院)
: 台灣是先開罰,不服再走法院行政救濟
: (裁判權先落在立院,法院走的是救濟)
: 法官失職,送監院or司法院處理,並有相關刑責
: 立委失職,送立院內部自行處理,頂多停權
: 這樣對比應該很清楚了吧~
: 不過裝睡的人叫不醒
: 法都二讀了,戰國策還是狂洗錯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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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8.220 (臺灣)
※ 作者: afacebook 2024-05-27 10:20:38
※ 文章代碼(AID): #1cK-tuR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776440.A.6D3.html
lavida: 那為什麼可以罰一般民眾錢?1F 220.143.215.239 台灣 05/27 10:21
VANNN: 罰十萬,還能連續罰說的好像不痛不癢2F 118.160.106.39 台灣 05/27 10:23
所以民進黨的國會改革,就是全部改成用刑法嗎?
我支持,不要不提喔
快點改就沒這問題了
threeforw: 嗯嗯3F 27.242.250.32 台灣 05/27 10:23
gogobar 
gogobar: 塔綠斑造謠抹黑結果自己美國爸爸更狠XDDD4F 220.133.218.212 台灣 05/27 10:23
gogobar: 美國爸爸把民眾抓去關=民主自由XDDDDDD
gogobar: 台灣罰民眾錢=擴權惡法
AGODFATHER: 怎麼罰 用投票的 傅崑其決定7F 1.162.12.15 台灣 05/27 10:24
民進黨可以提出改成刑法啊 全部抓去關上法院啊
如果在野敢擋,我跟你們一起上街
EXIONG: 這不是重點 對民進黨來說問題永遠是賴總統要備詢8F 101.136.241.76 台灣 05/27 10:26
camp0102: 又在偷換概念10F 49.216.189.154 台灣 05/27 10:26
EXIONG: 把民眾扯進來都是為了要抗爭11F 101.136.241.76 台灣 05/27 10:26
bmpdet: 為什麼漏講了 美國沒有質詢只有聽證會?美國跟本沒有官員會被抓去質詢拉正 聽證你知道要多麻煩嗎?12F 42.79.164.23 台灣 05/27 10:26
iisaviorii: 罰官員跟法人還可以討論,把部隊跟人民加進來罰就是智障15F 42.73.183.245 台灣 05/27 10:27
EXIONG: 黃只是不想節目被關而已17F 101.136.241.76 台灣 05/27 10:27
我就一句話,民進黨你們敢提改成刑法上法院嗎
為什麼不提?
只想讓官員說謊嗎?
gogobar 
gogobar: 笑死人又造謠,抖音老闆被抓去拉正假的喔18F 220.133.218.212 台灣 05/27 10:27
※ 編輯: afacebook (36.226.28.220 臺灣), 05/27/2024 10:32:56
tomandnico: 傅崑萁當法官很棒19F 59.124.166.19 台灣 05/27 10:34
chentsangyi: 你的一句話沒有什麼價值啊,連帶風向的效果都很差。現在就是這法條動到一般人,如果只針對官員我相信青鳥沒幾隻…20F 101.12.19.146 台灣 05/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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