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inc (念湘)
標題 [新聞] 快新聞/謝國樑又逃過一劫!東岸廣場爭
時間 Wed Aug 27 22:26:40 2025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827W0853
快新聞/謝國樑又逃過一劫!東岸廣場爭議 2度不起訴理由曝光 -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服裝業者主富公司(NET)自去(2024)年1月起,為東岸廣場的產權問題,與基隆市政府發生爭議。NET控告基隆市府「夜襲」強行接管商場,因此對市長謝國樑等人提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強制、加重竊佔及加重強盜等罪,經基隆地檢署不起訴後,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發回續查 ...

 

快新聞/謝國樑又逃過一劫!東岸廣場爭議 2度不起訴理由曝光

民視
廖予瑄報導
2025/08/27 22:12

服裝業者主富公司(NET)自去(2024)年1月起,為東岸廣場的產權問題,與基隆市政府
發生爭議。NET控告基隆市府「夜襲」強行接管商場,因此對市長謝國樑等人提告《刑法
》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強制、加重竊佔及加重強盜等罪,經基隆地檢署不起訴後,台灣
高等檢察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發回續查,但今(27)日基隆地檢署再度將謝國樑等12人
不起訴。


NET在去年指稱,東岸廣場所新建的2至4樓部分,為公司「獨資興建」,因此享有所有權
,且基市府及公司須透過民事訴訟,來釐清東岸廣場新建物的所有權爭議;沒想到,謝國
樑卻仍在2月1日凌晨零時許,指示基隆市40多名警力,破壞東岸廣場的門鎖,並更換新門
鎖。為此,NET提告謝國樑等12人涉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
建築物、第304條強制、第321條第1項第4款之加重竊佔、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等罪嫌


今(2025)年2月時基檢偵結,並指出,由於東岸停車場2至4樓增建的部分並非NET「獨立
出資」等4大理由,不起訴謝國樑等人。NET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4月時將本案發
回基檢續查,但基檢續查後仍認定罪嫌不足,處分謝國樑等人不起訴。


基檢續查指出,從基市府與大日開發公司所簽的東岸廣場委外營運合約中可以看到,NET
並非契約當事人;且2016年3月起,大日公司與NET向基市政府提出東岸停車場商場規劃改
善計畫,並同意將增建完成的商場「無償移轉給市政府」;且合約期滿後若大日公司沒有
依約交還資產,基市府可以「逕行收回」。


另外,在大日公司與基市府為東岸停車場營運委外案簽立的第一次續約中,已將東岸停車
場增建建物部分納入契約中「委託營運資產」範圍,「NET亦曾出具合作同意書,聲明願
意配合第一次續約相關約定辦理。」


檢方指出,根據雙方所簽署的合約,大日公司逾期未依約返還營運資產時,「基市府可逕
行收回」;因此謝國樑在大日公司營運權終止日,2024年1月31日24時後,2月1日時派出
警力,強行接管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難認謝等人有「侵占或毀損」的犯意。


此外,在基市警方拆除、更換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的門鎖時,NET員工的物品並沒有被偷
竊或破壞,後來新承包商還錄影清點、裝箱,還給NET員工;因此也沒有「強盜」或「竊
佔」的犯罪意圖。


至於謝國樑等人,包括警方在內,是否涉犯強盜、竊佔、毀損、強制等罪?檢方則說,《
刑法》強制罪的對象必須是「自然人」,但NET並非自然人,因此不構成;而基層員警等8
人因正值當班,才會前往現場維持秩序,「並無介入基隆市政府人員之行動」,且8人為
聽從上級命令行事,「依《刑法》第21條第2項前段規定,實屬不罰。 」


https://reurl.cc/Qa2dxp
[圖]
基隆市長謝國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217.162 (臺灣)
※ 作者: zainc 2025-08-27 22:26:40
※ 文章代碼(AID): #1ehnMYp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6304802.A.CFA.html
※ 同主題文章:
08-27 22:16 omygod10
… ×6
08-27 22:25 medama
08-27 22:26 HDSM
08-27 22:26 olctw
08-27 22:26 zainc
08-27 22:26 ttucse
08-27 22:28 fack3170
08-27 22:28 archie403
… ×7
noway: 廢話 我幫前朝擦屁股 鍋我背?1F 101.10.239.59 台灣 08/27 22:27
final587 
final587: 屁眼這什麼標題2F 223.137.215.131 台灣 08/27 22:28
FatFatQQ: 圖利都沒事 好爽3F 219.91.58.137 台灣 08/27 22:28
pokyhoyo: 沒關係 罷免他 喔 已經罷過了4F 49.216.221.242 台灣 08/27 22:28
Thorvs: 逃過一劫?媒體這樣用是有罪推定成這樣?5F 61.219.221.33 台灣 08/27 22:29
KingFelix: 怎麼不說是被青鳥冤枉了!差點罷免掉6F 123.241.34.31 台灣 08/27 22:29
clairehao: 逃過一劫?有做錯嗎7F 119.77.139.235 台灣 08/27 22:29
scott0104: 台灣的屁眼,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所8F 111.255.83.171 台灣 08/27 22:29
cliff107: 這如果再起訴也太扯9F 36.225.69.91 台灣 08/27 22:29
neo5277: 標題真會下 就代表事證不足沒違法10F 111.243.65.84 台灣 08/27 22:29
scott0104: 以前基隆市長aka前黨秘書長右昌什麼時候約談11F 111.255.83.171 台灣 08/27 22:29
Mradult: 還逃過一劫勒,該究責林右昌吧13F 125.231.72.120 台灣 08/27 22:30
dbjdx: 林右昌 不用負責?14F 27.240.194.134 台灣 08/27 22:30
talrasha: 謝國樑叫逃過一劫  林右昌叫安全下莊15F 122.118.128.209 台灣 08/27 22:31
keepwild: 白癡標題,不愧是台灣的屁眼16F 182.233.81.184 台灣 08/27 22:31
KH8019: 從頭到尾都民進黨在亂17F 223.136.67.119 台灣 08/27 22:32
coffee112: 標題很會喔18F 101.8.8.80 台灣 08/27 22:33
Hfy0920: 逃???19F 101.8.234.169 台灣 08/27 22:33
gk1329: 三民自 又4ni= =20F 27.51.136.169 台灣 08/27 22:33
cliff107: 整件事情就沒什麼爭議,當初就是為了罷免硬是挺NET21F 36.225.69.91 台灣 08/27 22:33
neoa01 
neoa01: 林右昌起訴沒23F 223.137.82.146 台灣 08/27 22:34
ghghfftjack: 這樣也能自慰成逃過一劫24F 36.227.127.131 台灣 08/27 22:35
abcdragon: 三民自484認為基隆地檢署是藍的?25F 118.168.206.247 台灣 08/27 22:37
yangweiisi 
yangweiisi: P眼台這什麼標題啊?26F 1.174.168.95 台灣 08/27 22:37
spzper: 這啥標題?27F 1.170.74.183 台灣 08/27 22:38
znck: 招標跟合約是謝國樑用的嗎 他是要負責啥啊28F 36.232.105.52 台灣 08/27 22:38
spzper: 那些造謠都不用抓喔?29F 1.170.74.183 台灣 08/27 22:38
yangweiisi 
yangweiisi: https://i.imgur.com/RVX5WjC.jpeg30F 1.174.168.95 台灣 08/27 22:38
spzper: 前任林搞的要現任負責?
難怪新竹棒球場~和狗狗也是現任要負責31F 1.170.74.183 台灣 08/27 22:38
littlehappy1: 台灣的屁眼33F 114.46.207.199 台灣 08/27 22:39
yangweiisi 
yangweiisi: P眼台一天不拉尸米會怎樣嗎?34F 1.174.168.95 台灣 08/27 22:39
playboy007gy: 高檢真是狗35F 42.79.155.131 台灣 08/27 22:40
CaTkinGG: 法律戰還有很多招36F 42.79.122.177 台灣 08/27 22:41
chouvincent 
chouvincent: 笑死 賴皮又想羈押啊37F 182.233.53.42 台灣 08/27 22:47
a12841: 逃你麻痹 本來就沒事情的東西在那
叫什麼38F 49.217.63.25 台灣 08/27 22:49
KITAN: 該起訴林右昌才是真的40F 114.34.118.77 台灣 08/27 23:04
set852064: 高檢署41F 220.133.27.28 台灣 08/27 23:06
ejba: 林右昌都不用先抓去問嗎42F 1.160.126.114 台灣 08/27 23:11
perasa: 党:是不能再罷免一次嗎,霸到他下台為止43F 111.82.27.49 台灣 08/27 23:30
poasdm:44F 122.118.193.212 台灣 08/27 23:33
liusean: 逃過三小 阿就法律問題45F 223.136.30.74 台灣 08/27 23:54
dale6329: 這哪叫逃過一劫 ?46F 101.10.2.168 台灣 08/28 00:01
naly0617: 可以換北檢來偵辦看看47F 223.137.0.142 台灣 08/28 00:03
nakayamayyt: 就笑死人 竊占國土告警察小偷48F 111.251.9.53 台灣 08/28 01:31

--
作者 zainc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