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新聞] 快訊/製圖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偵結起訴2時間 Mon Aug 25 10:12:39 2025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 工程師戴瑞甯、前護理師林惠珠,涉嫌製圖恐嚇京華城案24名司法官,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
: 終結,以《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第41條的非法蒐集及
: 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並對戴瑞甯求刑7個月、對林惠珠求刑6個月。至於林惠珠的周姓
: 男友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補充簡要犯罪事實(案號:一一四年偵字第二五六零零號),供參:
一、戴○甯長期關注京華城相關案件(下稱京華城案)之偵查、審理事項,於不詳時間、
地點,以設備連結網際網路登入臉書網頁,創立「迷因台式民主」之臉書粉絲專頁(下稱
「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長期蒐集偵辦、審理京華城案之司法人員照片,作為「迷
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文章圖檔編排、設計之用。
(一)嗣戴○甯因不滿京華城案偵辦、審理過程及該案被告彭○聲配偶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
一日發生墜樓身亡經媒體報導之新聞事件(下稱墜樓新聞事件),竟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
,基於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犯意,非法利用本署檢察官江○諭
、林○言、黃○珺、郭○鈺、姜○志、唐○慶、黃○儒、陳○瑾、廖○鈞、林○廷、陳○
荔等人(下稱本案十一名檢察官)照片,並於一一四年七月二日零時十四分許,在其位於
新北市汐止區之居所,以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依「血跡」、「噴濺」等關鍵字搜尋相關圖
示,透過製圖軟體編排、設計,製作含有本案十一名檢察官職稱、姓名及照片後製合成圖
(照片上沾有血跡圖示,照片上方載明「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文字而傳達加害上開檢
察官生命、身體、自由之意思,下稱本案合成圖),再於附表編號一所示之時間,於上址
居所,上傳附表編號一所示之不實文字及本案合成圖至「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散布
加害本案十一名檢察官之生命、身體、自由及名譽,令渠等瀏覽後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
安全,並足生損害本案十一名檢察官之名譽權及公正執行職務形象(妨害名譽部分,均未
據告訴)。
(二)承上,同日戴○甯因不滿刊登上開文章之舉遭網友非議,竟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基
於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犯意,非法利用承審京華城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許○
瑜、江○彥、楊○賢等三名法官(下稱本案三名法官)之照片,透過製圖軟體編排、設計
,於附表編號二所示之時間,在其上址居所,上傳附表編號二所示之文字及圖示至「迷因
台式民主」粉絲專頁,足生損害本案三名法官之名譽權及公正執行職務形象(妨害名譽部
分,均未據告訴)。
二、林○珠為「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之追蹤者,其亦對於墜樓新聞事件感到憤慨,竟
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基於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危害他人安全、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
資料等犯意,先於不詳時間、地點,自「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下載本案合成圖,於附
表編號三所示之時間,在其位於臺中市北屯區之居所,使用不知情之周○炫所申請之網路
,以「rosteree881」帳號(暱稱「Mayday1990」)登入社群平臺「Threads」,上傳附表
編號三所示之文字及本案合成圖,用以表示欲加害本案十一名檢察官生命、身體、自由,
及煽惑不特定大眾對本案十一名檢察官為恐嚇或傷害等犯罪行為,令渠等心生畏懼,致生
危害於安全,足生損害於本案十一名檢察官之利益。
具體求刑:
審酌被告戴○甯、林○珠所為,顯已造成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時內心巨大壓力及人身安全疑
慮,嚴重挑戰司法威信,除本案告訴人及被害人外,在社會上更造成民眾惴惴不安,甚引
起模仿效應,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惡性非輕,並考量渠等犯罪情節、前科素行、教育程度
、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戴○甯有期徒刑七月以上之刑度,被告林○珠
有期徒刑六月之刑度,以資懲儆。
附表:
一:
刊登時間:一一四年七月二日上午零時二十二分許
刊登網頁:「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
刊登內容:
「聽說這些人今天在法庭上聽到彭妻的死訊,輕蔑的不屑一顧。好像離開世界的只是一隻
蚊子#記住他們的臉」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合成圖
二:
刊登時間:一一四年七月三日上午零時三十三分許
刊登網頁:「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
刊登內容:
「又有人跑來挑釁我叫我有種不要刪文,還有人在留言版貼新聞,說北檢已經火速分案偵
辦上篇北檢照片+灑了點番茄醬的文是在暗示我涉及恐嚇?原來公布司法官的照片會涉及
恐嚇?是類似這樣嗎?又找到了一位找了你好久的法官 楊○賢#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
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三位法官職稱、姓名及照片後製合成圖(照片上方載明「京華
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等文字)
三:
刊登時間:一一四年七月二日上午零時二十九分許
刊登網頁:社群平台「Threads」網頁
刊登內容:
「命債命還」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合成圖
*順帶一提,周○炫部分,偵辦所用案由是「妨害秩序等」
: 搜集網路上公開的資訊整理成一張圖
: 求刑7個月
: 司改真的大成功
: 司法真的大獨立
: 司法真的有夠脆弱,貼幾張媒體公開過的照片就會影響司法威信
: 偵結起訴以後還有可能繼續押到死
但更奇妙的是,恰巧就在第二波大罷免結束後,才落案起訴
時間點可能會有費解的地方,且難免會引發政治遐想
再加上如果兩個月內不能偵結,依法必須在九月初前決定是要延長羈押或准許交保,因此
似乎不能說來得「剛剛好」...
至於在他們沒被羈押的情況下,是否有權投罷免票,現階段暫且不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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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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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5-08-25 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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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製圖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偵結起訴2
08-25 10:12 laptic
推 s505015: 下次選舉一定要下架民進黨 才能清算1F 223.137.236.191 台灣 08/25 10:13
→ deann …
噓 deann: 笑死造成民眾"惴惴不安"是檢察官的行為吧2F 220.128.121.214 台灣 08/25 10:14
推 xxxcv: 2個素不認識的也能用共犯串證羈押3F 223.140.245.63 台灣 08/25 10:14
→ sted0101: 民眾都不敢貼狗圖了,誰在恐嚇民眾?4F 61.220.179.168 台灣 08/25 10:14
推 Marty: 故意不寫蒐集、合成的是"公開"照片5F 42.72.238.185 台灣 08/2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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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xa9277178: 檢察官造成人民惴惴不安可以公訴嗎7F 114.36.210.192 台灣 08/25 10:16
→ pttxo: 請教一下 貼圖有啥被害人? 被害的是檢察官?這不就是擺明的公器私用?8F 114.24.219.148 台灣 08/2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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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es920101: 國家機器動起來 批評國家的都是同路人13F 182.233.57.9 台灣 08/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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