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標題 Re: [新聞] 北市公車撞死「部桃外科主任」 喪命前時間 Sat Jul 19 17:21:42 2025
※ 引述《zaonoort (垃圾優逼西 看你多會抓)》之銘言:
: 就這個case來說
: 公車停 行人停=>沒事
: 公車停 行人不停=>沒事
: 公車不停 行人停=>沒事
: 公車不停 行人不停=>出事
: 唯一行人能控制不出事因子就是行人停
: 也就是看到大車退三步
你的論述是錯的,在這個案例中的四個象限應該是
公車警覺人行道可能有人並預防性停下,行人已注意到公車並預防性停讓
公車未警覺人行道可能有人而直接前進,行人已注意到公車並預防性停讓
公車警覺人行道可能有人並預防性停下,行人已注意到公車並加速通行以便公車通過
公車未警覺人行道可能有人而直接前進,行人已注意到公車並加速通行以便公車通過
在這四種情境中,行人肯定已經看到公車了,所以已有相應措施,
行人看到公車接近人行道後已減速,誤以為公車會停讓,
所以很體貼地加速通行,以免公車停等時間過久,
誰知他遇到的是:公車司機只是反射性轉彎+遇到人行道減速,
卻大概眼睛根本沒在看有沒有人而直接通過
所以結論是:行人有注意到公車,並體貼地想幫對方節省時間,但公車卻沒注意到行人
這件事的錯,是錯在公車沒警覺,不是行人沒警覺
行人之所以加速,不是自私,反而是太為對方著想,
他沒為一個開車不長眼睛的人著想,反而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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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quidbox 2025-07-19 17:21:42
※ 文章代碼(AID): #1eUsEeT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2916904.A.77B.html
→ LawLawDer: 是我一定繼續慢慢走根本懶得屌公車1F 1.168.5.206 台灣 07/19 17:22
→ cs09312: 在台灣當行人就是原罪2F 124.218.108.106 台灣 07/19 17:22
→ LawLawDer: 然後發現公車沒要讓我罵個幹停下來
沒想到加速過的反而走了
好人不長命3F 1.168.5.206 台灣 07/19 17:23
推 okd0512: 剛好行人改變速率跟A柱同步6F 49.216.90.126 台灣 07/19 17:27
推 a12349743: 人看到車還是防禦性行走吧 絕對不要預設車會停下來7F 114.136.84.104 台灣 07/19 18:03
推 haydenhhh: 我是一定會看駕駛眼睛,對方如果都沒看到我,我是不會過去9F 118.161.143.111 台灣 07/19 18:04
→ tidalwave00: 正確是公車一定要停下來觀察確認路況11F 39.10.49.34 台灣 07/1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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