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puslin (repuslin)
標題 Re: [新聞] 不堪長照壓力掐死病母 桃園男子判刑8年定讞
時間 Tue Jul  8 09:27:04 2025


選擇1: 遺棄罪(刑法第294條 )
 基本: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 致死: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選擇2: 殺害直系血親罪(刑法第272條)
 基本: 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 刑度加重至前述刑罰之二分之一,實務多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台灣何以特別沉重?

 法律責任明確 且 無所得門檻

父母只要「不能維持生活」,即可訴請子女分攤長照與生活費。
若子女拒絕,恐遭強制執行或刑責(遺棄罪)。

公共給付不足:長照2.0補助平均只占費用 30% 左右,
重度失能家屬仍須自行聘看護或辭職照顧。

每年約 10 起以上「照顧殺人/自殺」案件,多與照顧壓力、經濟負荷有關。

文化壓力加劇:「不照顧是罪惡」的社會期待,使家庭較晚求助正式服務,錯過喘息介入
時機。


是否強制子女支付長照費用 各國父母長照責任制度比較:

台灣: 是,子女為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

日本: 原則上 無須子女負擔費用;僅負10%自付額

韓國: 不強制直系親屬支付;可領「家族訪問照護」薪資

美國: 無聯邦層級強制;僅少數州保留「filial responsibility」條款 (如賓州)

英國: 無法律義務

法國: 有「義務扶養」,可要求子女分攤費用,失能老人優先領「APA津貼」,之後才向
子女追償

德國: 有 但2020 年起僅年收入>€100,000者須支付


資料來源:
https://tinyurl.com/yavuu93v


電力不足 用愛發電
醫護過勞 功德台灣
長照悲劇 無間地獄
意見不同 都叫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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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epuslin 2025-07-08 09: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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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erlee: 早就說了,你活在這個世界上,死在家人的手上遠遠高於你被陌生人殺死。1F 111.82.66.157 台灣 07/08 09:27
mopepe5566: 通過安樂死,才是正確的
我外婆以前植物人躺七年3F 101.10.97.128 台灣 07/08 09:29
kutkin: 台灣是什麼東西都父母跟子女綁一起
子女失業  父母有錢就不算低收入戶5F 101.8.225.194 台灣 07/08 09:29
mopepe5566: 我們是砸一堆錢去照顧
還天天去安養院看,去都給外勞小費7F 101.10.97.128 台灣 07/08 09:30
kutkin: 我一直都覺得很奇怪  父母有錢跟子女關係是?  父母給了叫啃老  不然叫政府給呀
現在你講這個長照也是  就是綁一起9F 101.8.225.194 台灣 07/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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