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dy1327 (老詔)標題 Re: [問卦] 代理教師工會:必須立刻廢除老師導護制度時間 Tue May 20 15:37:20 2025
※ 引述《PealRay (PealRay)》之銘言:
: 肉身護童不是教師責任!破除假安全,喚醒政府廢除導護制度,提供專業護童,給學生真
: 正保障
: 發布單位: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
: 發布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新北市北大國小昨日發生重大交通意外,震驚社會,也揭露校園周邊安全的嚴重問題。
: 長期以來,政府以教師導護制度作為保障學生安全的手段,實際上卻將無執法權、缺乏專
: 業訓練的教師推向危險第一線,靠教師肉身護童來換取安全。這套制度不僅虛有其表,對
: 學生更毫無實質保護,必須立即廢除。
: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出,北大國小張老師在事件中展現的勇氣與付出令人敬佩
: ,但作為教育現場工作者,我們除了敬佩,更對她深感心疼。昨天的事故學生的犧牲不是
: 偶發悲劇,而是長期制度失靈的結果。
: 台灣校園「導護老師」制度從未有完整訓練、法律授權或制度保障,卻被視為教師理所當
: 然的責任。事實上,導護老師制度是國家為節省義務警察經費、壓榨教師人力而產生的產
: 物。
: 昨天張老師做得很好,但這不該成為國家將交通安全責任冠上「導護老師職責」。
: 我們嚴正地聲明:校園外交通安全從來不是教師的職責,導護老師與志工也無任何執法權
: 。
: 國家不應將校園外交通安全的重任推給手無寸鐵、毫無權限的老師和志工,這暴露了政府
: 長期以最低成本對待學生安全的態度。以補休作為回報,要求教師以肉身護童,不僅廉價
: ,更殘酷。
: 更重要的是,當意外發生時,這樣用教師肉身換來的「保護」安全顯得多麼殘酷與脆弱。
: 這起事故背後,是一條條缺乏安全設施的通學路,是一個個把教師肉身導護視為常態的社
: 會現場。
: 「台灣學生上下學的路,就是在高風險道路上玩命。」
: 基於昨天事故發生,工會強力呼籲政府!
: 提出以下四項訴求:
: 1.立即取消教師導護制度,停止將非專業的交通安全責任轉嫁給教育人員。
: 2.投入專業交通導護與警力資源,建立專責護童隊伍與法制保障。
: 3.改善校園周邊通學動線與行人安全設施,全面盤點高風險路段與交會口。
: 4.啟動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三部會協商機制,制定長期改善方案並編列專款預算。
: 我們再次強調:
: 「老師可以敬業,但不能再被要求承擔非專業的壓力!」
: 「請停止用情緒勒索與補休制度,要求老師以肉身護童!」
: 這不只是為了老師,更是為了每一位每天走在高風險道路上的孩子。這起悲劇,絕不能被
: 遺忘,也不能再讓下一個師生付出生命代價!
: https://i.imgur.com/zjfSSa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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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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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各位的討論丟給CHATGPT 問他怎麼想
我覺得講得還行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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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和留言串圍繞的是「導護老師制度是否該廢除」的公共議題,而觸發點是北大國
小的重大交通事故。這類討論常常會因為情緒、政治、立場而變得複雜,所以我整理出幾
個層面,幫你理解整體脈絡和論點分布:
事件背景與工會訴求重點
事件起因:北大國小附近發生嚴重交通意外,造成學生傷亡,有老師挺身阻擋傷害,引起
社會震撼。
工會主張:
廢除導護老師制度:因為老師無執法權、缺乏專業訓練,卻要承擔風險。
建立專業導護機制:由具備公權力與專業的交通人員負責。
改善校園周邊環境:通學路與交通設施必須安全。
政府編預算協調改善:要有法制與資源投入,而不是「情緒勒索+補休」。
這背後的核心概念是:「不能再用教育人員的無償與熱情,填補制度的缺口。」
網友留言意見分類(擷取精華)
支持廢除導護制度(認為訴求合理)
「老師沒執法權,為何要站第一線?」
「國家把外部成本轉嫁給教育體系,根本是壓榨。」
「要做導護就該給薪資或請專業人員。」
「不藉這次事件喊,永遠沒人理。」
中立思考/制度可議但事件無關
「這件意外和導護制度沒直接關係。」
「訴求可以討論,但不要藉悲劇炒聲量。」
「就算是交通警察站崗也可能擋不住。」
反對或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以前的老師比較有熱情,現在只想推責任。」
「不想導護就不要當老師啊。」
「是誰來做導護都一樣,總有人要擋子彈?」
我的分析與看法
1. 工會主張的核心是「制度設計失當」
這不是在說「老師懶」,而是指出「學校安全責任不該壓在非專業人員上」,更不能當成
常態。這個論點在邏輯上是站得住腳的,且對「制度改革」有正面推力。
2. 利用事件來推動改革,是政治現實也是必要策略
雖然這次事件本身與導護制度的因果關聯不明,但「用社會關注來促進討論」是一種政治
技術。不等於是在「消費悲劇」。
3. 社會長期把「熱心」當成制度依靠是危險的
無論是志工、老師、家長導護,當這些行為變成結構性「替政府省錢」的手段,等於用無
償付出取代責任治理,長遠來看是不公不義的。
4. 應進一步討論:誰來導護、如何訓練、怎麼預算?
廢除導護老師制度並不等於「沒有人導護」,而是「要用正當機制聘用有能力的人來做」
。可行的替代方案例如:
交通導護員(如日本通學路的警備志工,領薪有訓練)
替代役/社區巡守隊/專職警力輪值
裝設智慧監控或安全燈號系統
結論
這次工會聲明的訴求可以說是有道理,也值得討論。它點出了長期忽視的結構問題:「學
生安全是政府的責任,不應用教師的熱情填補」。雖然有人認為這是藉機炒議題,但如果
沒有這起事件,可能根本沒人願意面對這個問題。
你若想進一步探討這個議題,我也可以幫你分析:
各國通學安全制度比較
導護制度的法律依據(或缺失)
現行學校人力配置與負擔分配問題
是否需要這些延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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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dy1327 2025-05-20 15: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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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代理教師工會:必須立刻廢除老師導護制度
05-20 15:37 andy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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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tx1000: 受訓後可以得到交通指導員的稱號 cc6F 125.229.83.181 台灣 05/2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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