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erryiami (玫瑰色的妳)標題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時間 Fri Feb 7 02:09:21 2025
雖然已經噓文了
但怕你沒看到所以再上一次圖
人家法學教授都出來回文了
你支八板糞畜還要出來發廢文帶風向
汪小菲未必能有親權 我直接貼圖
支八賤畜法盲看不懂就不要來亂了
https://i.imgur.com/TF4c5zp.jpeg
https://i.imgur.com/QAUFjFU.jpeg
https://i.imgur.com/IpzHxxH.jpeg
引述《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之銘言:
: ※ 引述《ppp2026034 (奼紫嫣紅)》之銘言:
: : 到底為什麼會有人會認為小孩會歸汪小菲回中國啊= =
: : 現在小孩在台灣在徐家給母方照顧
: : 除非小孩主動說要給汪照顧 不然我想不到汪小菲要怎把小孩強制帶走
: : 正常法律的前提下是要汪小菲是台灣人
: : 以現在兩岸關係 汪小菲慢慢打官司吧 真當藍綠不會操作這個議題?
: : 汪小菲是中國人在台灣還想講法律==
: 看完這一串這夥人的操作
: 我真的認為S圈這團人
: 典型台灣人代表
: 理盲而濫情
: 做事情都沒有先請教過專業
: 都是自己想怎樣或是聽朋友怎麼說
: 不相信不請教專業醫生判斷
: 想回去就回去大S因此殞命
: 後續操作也是一個比一個蠢
: 演藝圈人都不讀書後遺症就在這裡
: 以為爭取輿論大吵大鬧
: 法院就會剝奪汪的親權?
: 專業律師都已經發文解釋過了
: 大S死後
: 親權就自動轉移到汪身上
: 根本不需要汪去打官司 自動轉移
: 已經是他的了OK?
: 注意 已經是!!現在汪已經是小孩的合法監護人
: 以後要處分小孩所屬的遺產
: 都需要汪小菲簽名同意
: 不用等以後 現在開始就要!
: 不然你就是違法 處分無效
: 親權也不因汪非本國籍而消滅
: 除非他們能舉證
: 汪有棄養小孩 家暴小孩的事實
: 讓法院剝奪汪的親權
: 不然小孩要去哪裡就是汪小菲說了算
: 就算明天要帶回北京也是合法
: 你拒絕把小孩交給汪
: 汪叫警察打起官司
: 打到後來你也是得乖乖交還
: 汪帶回北京後
: 如果要拒絕阿姨外婆的探視
: 那也是合法
: 法院只有規定父母有探視權 外婆阿姨並沒有
: 現在是S圈一夥人得去跟汪搶小孩
: 而非汪要跟他們搶小孩
: 具身為大S合法配偶
: 即使大S寫了遺囑都給S媽
: 他仍然擁有遺產的特留分
: 他願意放棄特留分全給S媽支配
: 那是他高尚
: 但是小孩的遺產支配權就是汪的
: 現在爭取輿論
: 只能有一個效果
: 就是汪會不會因此放棄小孩的特留分也一樣全給S媽
: 但是跟汪小菲撕破臉
: 他要把小孩帶走以後不給你們探視
: 你們也一樣的拿他沒有辦法
: 真的很納悶
: S家人到底有沒有請教過專業律師
: 這些事情都沒有人跟他們講嗎?
: 現在就急著打擂台會不會太早了點
: 要不要請教了專業之後想清楚了再來打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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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42.83 (臺灣)
※ 作者: cherryiami 2025-02-07 02:09:21
※ 文章代碼(AID): #1dfFhJ6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8865363.A.1B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02-07 02:09 cherryiami
噓 hosen: 繼父在法律是陌生人、沒有任何法律關係1F 123.195.32.49 台灣 02/07 02:13
推 alladult: 我來撫養吧,我會比小孩親生父親還好2F 36.231.214.117 台灣 02/07 02:14
→ cherryiami: 把林教授原文看完再來吠好嗎
我指1樓3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14
推 ppp2026034: 懶人包 111年憲判第8號5F 203.222.2.141 台灣 02/07 02:17
推 NEWOLD: 具有說他要帶小孩嗎 沒吧6F 36.228.192.38 台灣 02/07 02:17
※ 編輯: cherryiami (118.168.142.83 臺灣), 02/07/2025 02:18:31
→ cherryiami: 具的發文意味著就算沒有要小孩 也會讓小孩留在徐家
我這篇只要是酸Ensidia 不是在回本串原原Po7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19
推 chachayu: 所以那兩孩子什麼國籍啦
剛剛看了一下兩個孩子應該陸籍11F 101.138.24.21 台灣 02/07 02:24
推 SPAEK: 教授也沒說啥啊 不就是小孩現在在徐家 可以以逸待勞而已13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2:30
→ cherryiami: Ensidia說的一副好像吵親權的人都是白痴,殊不知親權根本還未有定案。看汪洨菲那蠢樣,徐家未必會放棄孩子,且這兩個小孩是台籍吧15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32
→ cashko: 那個所謂的未必,就是很多人提到的外婆跟阿姨這兩個血親還可以一爭但勝算極低,然19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34
推 SPAEK: 另外打官司也是徐汪打 跟具就真的無關21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2:34
→ cashko: 後5樓說的是父母相爭吧
打官司也是徐汪+122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34
→ cherryiami: 111憲判字第8號提到的尊重未成年子女意願和繼續性原則(維持現狀原則)是可以討論的重點24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37
→ saisai34: 70歲的外婆+有家庭的阿姨 vs親生爸爸27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37
推 SPAEK: 另外不讓小孩和生父見面會大幅增加自己的敗訴率 至少一般人是這樣的喔28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2:37
→ saisai34: 大概要法官失智....30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38
推 NEWOLD: 看起來是外婆要帶 所以具要把錢給外婆
小s跟公婆住 要再接受兩個小孩有難度吧31F 36.228.205.210 台灣 02/07 02:40
→ saisai34: 說句難聽的,年紀大啥時候突然走都不知道要搶難33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1
→ cashko: 可是離婚後大S有跟汪小菲約定共同行使親權啊,只是孩子住台北大S是主要照顧者,汪小菲一直有親權35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43
推 etiennechiu: 小S沒有跟公婆住啊,而且她公公也死38F 101.12.146.201 台灣 02/07 02:43
→ saisai34: 而且你不搶還好,搶了撕破臉,萬一輸了39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3
→ yinaser: 汪小菲本來就有親權沒有歸屬誰的問題41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4
→ saisai34: 到時候你外婆大概都看不到外孫42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4
→ yinaser: 除非有辦法證明他沒有行使能力43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4
→ saisai34: 法律可沒規定要給奶奶探視權=.=44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5
→ yinaser: 不然小孩就歸汪撫養或是汪自願給S媽帶45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5
→ cherryiami: 徐家沒讓小孩不給生父見面吧,基本上就看徐汪兩方請的律師誰比較有力了,汪根本沒有「當然」獲得親權。46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45
→ saisai34: 汪一定可以跟小孩見面,奶奶可沒法律規定49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6
→ yinaser: 問題是順位上外婆是沒法跟父親爭50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7
→ cherryiami: 汪哪裡有親權??他們就已經離婚且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了= = 不識字嗎?51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47
→ yinaser: 本身親權是自動歸屬並沒有獲不獲得問題53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8
→ cashko: 汪一直沒有失去親權,離婚後有約定共同行使親權54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48
→ yinaser: 汪又沒有拋棄親權哪來消失問題56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8
推 SPAEK: 總要有人替小孩做決定 如果汪沒有 徐家更不可能有 打起來很快的 沒意外汪還是贏面大 小孩看不出有多不想跟爸57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2:49
→ yinaser: S媽只有變更親權這條路問題60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9
→ saisai34: 小孩不想跟爸就不會一起出去玩了61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49
→ yinaser: 必須證明汪沒能力行使才行62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49
→ saisai34: 怎麼看有爸不跟 跟奶奶或阿姨都很奇怪63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2:50
推 cashko: 離婚後可以約定雙方共同行使啊,就是共同監護權,並不是離婚後只能一方有親權64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50
推 Orisinal: 哪來大S單獨行使? 不是共同行使嗎?
新聞說共同行使66F 38.21.187.224 加拿大 02/07 02:51
→ cashko: 共同監護權,重大決定需父母雙方同意68F 118.167.131.16 台灣 02/07 02:51
→ cherryiami: 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依法夫妻雙方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擔任之。依林教授原文看來現況是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
親權和監護權兩者不一樣69F 118.168.142.83 台灣 02/07 02:51
→ yinaser: 問題目前披露訊息都是雙方是共同行使74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52
推 SPAEK: 我看22年的新聞 大s說是共同監護 大概私底下協議大s主要照顧 小事她自己決定就好75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2:55
推 Orisinal: 共同行使親權的話 那前提根本不一樣
thread少看77F 38.21.187.224 加拿大 02/07 02:55
→ yinaser: 查了下雙方當時法律聲明應該是共同撫養79F 118.171.81.98 台灣 02/07 02:58
→ ryan0222: 汪就是生父,也一直有履行父親職責,到底在蠢什麼80F 112.78.79.11 台灣 02/07 03:04
→ birdy590: 具是表態支持給徐家繼續扶養 僅此而已到底要怎麼理解成具要爭取監護權 @@
其實就對照吳憶樺事件就夠了 小孩的意願看起來一點也不重要 而且結果是不好的汪家的條件總比吳憶樺的外婆家要好85F 119.14.42.10 台灣 02/07 03:11
推 Orisinal: 退萬步言 就算不當然歸屬汪 而回到子女90F 38.21.187.224 加拿大 02/07 03:14
→ SPAEK: 小孩意願很大受環境影響 根本不可能完全採信 而且這次我也不覺得小孩多排斥汪91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3:14
→ Orisinal: 最佳利益 是不是表示徐家就能爭贏 難說93F 38.21.187.224 加拿大 02/07 03:15
→ saisai34: 給70歲外婆會是小孩最佳利益嗎xd94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3:16
→ birdy590: 還有阿姨在啊 而且是個關係密切又有錢的95F 119.14.42.10 台灣 02/07 03:17
推 SPAEK: 比未來的主要照顧者 徐家實際上也沒比較好96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3:17
→ rony98: 看汪的意願 他現在也再婚了 現任妻願意嗎?97F 114.27.218.248 台灣 02/07 03:17
→ SPAEK: 什麼保姆都先不管98F 42.73.148.255 台灣 02/07 03:17
→ saisai34: 阿姨自己有家庭就別說了99F 36.239.246.56 台灣 02/07 03:17
→ alan1375: 直接傳法庭上詢問小孩要跟著誰就好 大陸法就一堆繁文縟節給漏洞鑽 美國不成文法簡單暴力294F 49.217.123.66 台灣 02/07 08:02
噓 chichung: 你這也不是標準答案法院決定是在嗆什麼297F 49.218.93.79 台灣 02/07 08:06
推 hywind: 跟汪結婚如何?298F 101.9.102.186 台灣 02/07 08:06
→ chichung: 他有撫養事實最好是拿不到親權啦299F 49.218.93.79 台灣 02/07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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