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ukiji (大司壽)
標題 [新聞] 學童跑操場被同學絆倒骨折 家長索賠20.5
時間 Thu Jan 16 07:42:12 2025


自由

學童跑操場被同學絆倒骨折 家長索賠20.5萬被法官打臉

2025/01/16 07:25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謝姓學童2022年上體育課在操場跑步,不慎被後方同學絆
倒,造成「雙腕遠橈骨骨折」及多處擦傷,家長對涉嫌肇事的郭姓學童提告求償20.5萬餘元
,經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地院一、二審審理,均認操場跑步「無保持安全距離之義務」,
事故也不是嬉鬧造成,駁回原告求償確定。


判決指出,原告謝生家長主張,謝生與郭生為小五同班同學,2022年1月13日上體育課在操
場跑步時,郭跑在謝生後方,因郭未注意與前方謝生保持適當距離、注意前方狀況,以避免
發生絆倒或碰撞等意外,絆倒謝生,導致謝生跌倒,受有「雙腕遠橈骨骨折」、雙上肢多處
擦挫傷。謝生提告索賠包括醫療費用、看護費、及慰撫金合計20萬5188元。


郭生家長則認為,郭生並無過失侵權行為,且縱認郭生有絆倒謝生,也是謝生在跑步中突然
停下腳步所致,謝生亦有過失,郭生已完全遵守體育老師跑步前之安全指示。

橋頭簡易庭審理,在學校操場跑步者並無所謂負有隨時需與前方跑者保持安全距離之義務,
體育課前老師對學生所作之安全提醒內容為跑步時專注、不嬉戲,並未包括跑步時須與前面
同學保持多遠之距離或不得超越他人。


法官認為,案發時無嬉鬧行為,事故發生原因為謝生突然放慢、停下腳步,而郭生見狀已立
即採取「跳開」之自我防衛措施,避免肢體碰撞,難認郭生有何違反注意義務,故郭生無過
失,判決謝生敗訴,經謝上訴二審,橋頭地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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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高雄市謝姓學童2022年上體育課在操場跑步,不慎被後方同學絆倒,造成「雙腕遠橈骨骨折」及多處擦傷,家長對涉嫌肇事的郭姓學童提告求償20.5萬餘元,經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地院一、二審審理,均認操場跑步「無保持安全距離之義務」,事故也不是嬉鬧造成,駁回原告求償確定。判決指出,原告謝生家長主張,謝生與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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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dsk: 告錯對象啦,要告學校1F 61.231.131.24 台灣 01/16 07:43
shadowpriest: 沒有義務?真的假的2F 42.73.129.254 台灣 01/16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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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fan0325: 還好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4F 36.234.162.202 台灣 01/16 07:45
Benkkk: 是在開車嗎?前車急停 後車追撞5F 182.239.122.195 香港 01/16 07:46
ak8118: 但以前有在運動公園操場內側跑道,撞倒老婦人被求償100多萬的案例6F 175.181.178.44 台灣 01/16 07:47
t4lin: 一個從飆車變烏龜車,一個來不及煞停,不同跑道的話不會發生這種蠢事吧8F 223.136.201.38 台灣 01/16 07:47
rony98: 這種案件還要二審...10F 111.254.193.197 台灣 01/16 07:47
preisner: 要看怎麼撞到的吧,文中不是說是謝突然停才撞到11F 60.248.161.28 台灣 01/16 07:49
jdklas: 以後跑步要裝記錄器13F 111.83.248.142 台灣 01/16 07:55
GKKR: 看成「學童 砲操」14F 42.70.78.46 台灣 01/16 07:56
shirokase: 我較想知道怎會進法院程序,這檢查官是北檢來的是嗎15F 42.73.83.48 台灣 01/16 07:58
nbalook: 根據什麼 操場交通管理條例嗎17F 27.53.224.186 台灣 01/16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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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u: 跑步請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開車不用19F 36.233.107.97 台灣 01/1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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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30338: 上次撞癱老婦人的都判賠700多萬了 當然要進法院啊21F 114.140.74.105 台灣 01/16 08:15
watermom5566: 一碼歸一碼,這是民事案件,沒有檢察官23F 101.12.154.11 台灣 01/16 08:34
sdamel: 重點是肇責可能不在被告身上才這樣,不然25F 42.78.28.117 台灣 01/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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