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iese05 (AB)標題 [問卦] 歷審一致決 是不是文組反邏輯的極致?時間 Fri Sep 20 18:31:51 2024
安安啦
今天聽到文組又發明一個新東西
叫做歷審一致決
理組如我三秒鐘就覺得不對勁
照理說隨著審判進行 每一審都會有新的觀點跟爭辯 甚至有新事證產生
推翻上一審的決定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今天發明的這個歷審一致決
以前判過的觀點 等於你以後永遠都不要想推翻了
三審新事證出現顯示被告窮凶惡極 最大滔天
可是對不起一審的時候還不知道……那時候沒判死之後都沒用XD
奇怪照理不是越審越清楚嗎
呵呵 先不管廢不廢死
這種反邏輯的事情 到底是怎麼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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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iese05 2024-09-20 1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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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ndaha: 文組智障1F 114.140.106.14 台灣 09/20 18:32
推 brother001: 文組亡台2F 223.138.211.209 台灣 09/20 18:32
→ LawLawDer: 還好啦 很少越來越重3F 223.136.91.253 台灣 09/20 18:32
推 pxycho: 挺廢死的本來就沒邏輯4F 220.129.150.239 台灣 09/20 18:32
→ LawLawDer: 通常都是越來越輕5F 223.136.91.253 台灣 09/20 18:32
→ leviva: 就是一票否決權的濫用,超級噁心的操作6F 39.15.17.60 台灣 09/20 18:33
推 StylishTrade: 沒錯 一審亂判 後面就不能改了 笑死7F 36.224.7.245 台灣 09/20 18:33
→ child1991: 就是給廢死找個理由而已 不論多不合理8F 49.218.89.93 台灣 09/20 18:33
→ LawLawDer: 但一個價值觀議題要求100%9F 223.136.91.253 台灣 09/20 18:33
→ child1991: 對他們來說都不重要10F 49.218.89.93 台灣 09/20 18:33
→ LawLawDer: 本身就是實質廢死了
基本上都是多談
更不用說法律系光譜廢死99%
你各位好自為之11F 223.136.91.253 台灣 09/20 18:33
→ eko112: 就廢死 不敢講 XD15F 114.40.130.158 台灣 09/20 18:36
→ arafinwe: 這樣二審判死的話,等於沒判。白癡邏輯我要是法官一審就一律判死16F 114.25.155.20 台灣 09/20 18:36
→ eko112: 邏輯死亡才會想出這個bug 讀了那麼多書也是可憐 大聲說出我們廢死 又不敢 XD18F 114.40.130.158 台灣 09/20 18:38
→ grimnir158: 搞這樣其實就是廢死了 有夠噁心20F 1.165.253.149 台灣 09/20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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