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der (超級野菜人)標題 Re: [新聞] 成大女職員「駕車癲癇暴衝」釀1死 昔禁時間 Tue Aug 13 09:21:13 2024
交通法規規定
1.輕症癲癇患者經醫師診治並依醫學專業判斷、證明達 2 年以上可
控制不發作者為開放對象。
2.患者除應符合一般報考駕駛執照體檢
合格基準、資格之規定外,並應檢具 3 個月內由合格醫療院所醫
師出具最近 2 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
3.參考現行 60 歲以下職業駕駛執照每 3 年審驗規定,規範可控制
癲癇疾病之駕駛人自發照之日起每滿 2 年換發 1 次。駕駛人應於
駕駛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後 1 個月內,檢具最近 3 個月內由神經
內科、神經外科或兒科且曾參加神經相關專業訓練醫師出具最近
2 年內未癲癇發作並加註醫師證照號碼之診斷證明書,向公路監
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這幾項規定如果落實,看起來好像也可接受
那麼有一個問題,如果駕駛20歲考取駕照,30歲癲癇發病
也就跳過了第1跟第2項的規定
除非該駕駛自己有良心 主動告知監理單位 要求受監管
願意每三年鑑定後發照
如果病患未主動告知 則如何執行第3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76.118 (臺灣)
※ 作者: hoder 2024-08-13 09:21:13
※ 文章代碼(AID): #1ckhKCi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3512076.A.B32.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成大女職員「駕車癲癇暴衝」釀1死 昔禁
08-13 09:21 hoder
→ belucky: 用其他人的性命來開放癲癇患者開車 政府真棒1F 39.9.75.184 台灣 08/13 09:24
→ housefinch: 針對有發病過的 我覺得這樣沒問題3F 36.234.20.252 台灣 08/13 09:24
→ belucky: 癲癇就是不能保障什麼時後會發作的疾病4F 39.9.75.184 台灣 08/13 09:25
推 kakhi: 沒辦法,現在監理系統看不到個人醫療註記5F 111.248.206.208 台灣 08/13 09:25
→ belucky: 兩年內沒發作根本不能代表什麼6F 39.9.75.184 台灣 08/13 09:25
→ kakhi: 了,駕照又用到75歲不用換照,一切看當事人。其他受傷後若有達身障手冊(四肢、眼睛、聽力等)也是一樣沒辦法主動抓你回去鑑定喔7F 111.248.206.208 台灣 08/13 09:25
→ housefinch: 台灣駕照最大問題是 一般人不用換發也不用複考。拿一次 隨便開到65...
公司一個小朋友重機玩到眼珠子都剩一個了。照樣還是繼續玩車...11F 36.234.20.252 台灣 08/13 09:25
推 leeyeah: 癲癇發作會自然緩解 不就醫就沒記錄 怎辦15F 223.136.189.45 台灣 08/13 09:28
推 iLeyaSin365: 叫總統府司機一定要僱用這種的就好了18F 223.137.156.73 台灣 08/13 09:31
推 jarry1007: 有現場看過癲癇發作就不敢讓他開車了好吧?
前一秒還談笑風生 下一秒倒在地上抽搐要說有什麼前兆就是他會突然沈默低下頭21F 1.200.1.154 台灣 08/13 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