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ffee112 (我沒拿$就換你網軍死全家)標題 [新聞] 懲詐欺 台高檢促求重刑不易科罰金時間 Sat Feb 3 14:43:36 2024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04:10 2024/02/02迌什禤伈? 陳志賢/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懲詐欺 台高檢促求重刑不易科罰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VsTAQ7l.jpg
電信詐欺案件,外界批評法院判太輕,台灣高檢署1日邀集一、二審檢察機關及刑事局、
調查局開會研商。(陳志賢攝)
國內電信詐欺犯罪猖獗,案件逐年暴增,但法院判刑過輕,詐欺犯「抓不怕、關不怕」,
引發外界批評,台灣高檢署1日邀集一、二審檢察機關及刑事局、調查局開會研商,會中
決議鎖定「台版柬埔寨案」詐團凌虐、律師及銀行員工程師等專業人員協助詐團等10餘類
重犯具體求刑,公訴檢察官促請法院妥適量刑,另執行檢察官若認為部分輕罪被告不執行
,難收矯正之效,就不准許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要他們進去關」。
會議決議,詐欺案從警詢調查階段開始,即須加強蒐集科刑資料,檢察官於偵查階段,
須持續加強蒐集,案件偵結時,對於涉犯以下10餘類重大詐欺犯,向法院具體請求從重量
刑。
其中包括「台版柬埔寨案」詐團凌虐、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進行電信詐惡性重大案件
、跨境詐欺、被害金額龐大、犯罪行為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影響(如罹患憂鬱症)、法律專
業人士、銀行員或軟體工程師協助詐團犯罪、涉電信詐欺案未定讞又犯案、詐團首腦、重
要幹部、話務系統商、工程師、機手、車手頭、控車手、收水人員等。
檢察官如認為具體個案判刑太輕,必須提上訴。詐欺案判決定讞後,執行檢察官若認為個
案被告不執行,難收矯正之效,在被告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聲請易科罰金時,應審酌後不
予准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202000517-260106
6.備註:
二十年來 經濟最好 詐騙創高 七十三億
基層拼命抓 永遠抓不完
還有車手可以一年內被抓34次
詐騙集團還能易科罰金很快出去重操舊業
無需嚴刑 嚇阻犯罪 震怒換臉 要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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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offee112 2024-02-03 14: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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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dk147852: 你這樣會動搖國本1F 36.238.42.110 台灣 02/03 14:44
推 snsdakb48: 重判1 年6個月 緩刑2F 27.51.50.166 台灣 02/0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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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啊 矚重罪只會用在高虹安而已 詐騙酒駕重傷害少年霸凌致死都沒有13F 223.137.151.221 台灣 02/0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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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mama000: 所得/當年度台灣薪資平均18F 223.140.247.166 台灣 02/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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