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ron1860t (拙貓)
標題 Re: [新聞] 吵起來!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新北市府
時間 Sun Sep 17 21:03:10 2023


※ 引述《design0606 (飛)》之銘言:
: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 吵起來!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新北市府與議員纏鬥 互控對媒體胡亂放話
: : 三立
: : 記者黎冠志
: :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近日遭指違建,且風波越演越烈,民進
: : 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就痛批新北市政府不做功課,無視礦務局77年時的公告,未依規定進
: : 行土地編定;無視自身行政怠惰,反過來針對個案處理,實為不該,若要通盤考量,就不
: : 能只處理個案,應採取里長建議,通盤檢討並解編。而對此,新北市也發稿反擊,稱他們
: : 是「依法行政點出解方」。
: 這位議員 我知道您護主心切
: 而您對於土地重新編訂的行政流程好像不太清楚
: 您這樣怎麼"選民服務"呢
: 1.此個案位於非都市土地 如果要"通盤檢討" 職權不再地方縣市政府  而是中央位階的
:   (北部區域計畫)先行檢討後  地方縣市政府才能依照通盤檢討後的計畫再自行檢討
:   縣市位階的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等相關規定  個案是無法由縣市政府"主動"檢討編訂
: 2.續上一點
:   昨天有網友查詢賴家祖宅周遭土地發現
:   其實附近的土地早就已經從礦業用地改為農牧用地了
:   就連舊礦口所在地也是"農牧用地"
:   我推測啦 當初在廢礦前 礦公司可能為了多籌措資金 或是秉持著照顧礦工的原則下
:   將工寮區給礦工購買  因此賴家才獲得土地
:   (這只是推測 到底土地的前世今生 要賴家申請手抄本 才能知道了解 因為手抄本 只有
:    土地所有權人或委託人才能申請)
:   但其他土地還在礦公司手上   所以當初廢礦後  礦公司有去申請重新編訂
:   但賴家以及鄰居幾戶沒去申請重新編訂 才會有 周邊都變農牧用地
:   而賴家還是礦業用地的情況發生
:   但這不代表是台北縣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怠惰 而是土地重新編訂就像告訴乃論罪一樣
:   不告不理
:   除非是大型區域計畫徵收  不然都是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才會辦理接下來的相關手續
:   貴為議員  不懂標準行政流程是件很丟臉的事  有護主的心很好
:   但要先搞清楚來龍去脈 不要秀下限
: : 張錦豪提到,賴清德老家的這個區域,原礦業計畫已廢止,「哪來的違反使用?」民國49
: : 年新聞就出現的房子,民國60年有門牌,先有房子才有民國70年的管制計畫。而9月15日
: : 新北市府主動發起會勘要求「經濟部礦務局」來賴清德老家說明,是否符合礦業使用。「
: : 現場我跟卓冠廷議員到場關心,原本就沒有發媒體採訪,請公務員依法行政即可,沒想到
: : 新北市府還是透過媒體亂講話。」
:   亂講話的是你們民進黨從上到下吧
:   房子不管是幾年出現的  就算是清康熙時期出現的
:   在北部區域計劃實施前存在的房屋   當時都可以去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 以及
:   合法建築認定  不管你幾年就有的 就是既存違建
:   要認定很簡單 比現在違建合法還簡單 也不用結構安全鑑定
:   賴家從七十年到現在沒有辦理過任何一次合法建築物認定
:   然後拿有門牌即是合法建築這種騙小孩的說詞  難以服眾
:   況且未認定為合法建物的既存違建
:   依建築法以及違建管理規定是不得整建改建修建
:   這個你們怎麼亂說亂凹都是逃不掉的
:   至於新北市政府為何一定要礦務局說明
:   因為地目就是礦業用地 他就是業務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基於依法行政
:   就是一定要會簽礦務局 相對的 依法行政 礦務局也要依新北市政府所會簽公文
:   完整回文
:   現在看新聞亂說話打哈哈的應該是礦務局 跟 經濟部吧
:   經濟部更屌  無視變更編定的行政流程 只說變更編定是地方政府的職權
:   卻不說 沒人申請  地方縣市政府本來就是不申請就不辦理啊
: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是申
: : 請許可制,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興辦事業計畫,再來向地政局
: : 申請變更編定,「張錦豪議員未能充分了解法令規定而向媒體發言,將會嚴重誤導社會大
: : 眾,對於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非常不公平。」
: : 另外,賴副總統萬里老家這塊地,礦權雖已廢止,但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的礦業用地,關
: : 鍵在於依內政部所訂全國適用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規定,山坡地保育區
: : 無法變更為建築用地作住家使用,因此地政局才呼籲礦務局,全國類似情形很多,針對礦
只有講無法變更,但沒卻講有一種情形可以申請更正編定,
哪就是如果當初編定時就錯編用地,這種情形就可以申請更正編定。

山坡地保育區其實也是可以有作住家使用的建定,
這種建地叫做丙種建築用地,
主要就是在建管前被劃為山坡地的原有建物作住家使用的用地範圍可以登記為丙建,
賴副老家附近有些房子的用地就是丙建。

試想一種情況,如果有一塊地是還沒建管時你做為住家使用的私人用地,
突然說要建管因為你家是劃為礦業地所以變成你不能住哪邊且房子也不能當住家用,
若是這種情形請問你會認為 政府劃錯用地 還是 自認倒霉住哪邊錯了把房子拆掉?

雖然或許還真有些認為政府不會劃錯的人???

但實際上就是真的存在劃錯的情形所以可以去申請更正編定。

https://www.land.moi.gov.tw/law/explainlist/105?Lid=8108&type=0&lawOnOff=2&pagenum=1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 《第 23 點》【相關實質法規】

二、依本部歷來相關函釋意旨,辦理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案件應具備二項要件,即(
一)編定前已為合法房屋之證明文件【如水電證明、稅捐、設籍或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
建物登記證明、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經縣(市)政府採認
足以明確證明者】;(二)實地勘查確有合法建築物存在(除天災毀損或「建」地目土地
外)。至實地建物於編定後難免毀損、坍塌或修(改、新)建等情形,否准其更正編定,
未盡合理;考量更正編定係審認該等土地於實施管制前,已有合法房屋存在之事實,其
駁關鍵應為「是否於實施建管前或編定公告前即有合法建物存在,而有編定錯誤之情形
,前經本部105年8月8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6434號函釋有案。惟該函釋易生實地無需
有建物存在之誤解,及如何認定編定前合法建物面積等疑義,案經補充解釋如下:

(一)按非都市土地得更正編定之前提為1、編定錯誤;或2、編定公告前,已符合製定非都
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之使用地編定原則及說明,於編定公告
後提出合法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為正確之編定。

(二)編定公告前,部分已合法作建築使用,以各該使用分區之主要用地別編定,於編定公
告後,依上開作業須知第23點規定檢具供居住使用之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編定為
一般建築用地者,主要係審認編定當時確有合法建物存在之事實,並非以會勘當時實地存
在建物之現況或用途予以認定


所以重點在於新北在民國70年2月15實施建管當時,
賴副老家當時是 礦業公司的宿舍 或 已經是私人住家,
這部份只要申請當時戶籍本或地籍本應該不難確認,
民國70年賴副差不多20歲也一定知道當時是自己住家或礦工宿舍,
如果確認當時是私人住家且也有夠足佐證資料認證,
就可以去申請更正編定為丙建。

: : 業計畫廢止後,土地上留存之工寮或礦工宿舍應如何使用,應研擬一套通案機制,目前內
: : 政部也正在研擬國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內容,應納入檢討,全國一體適用,以
: : 保障廣大民眾權益。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54706
: : 備註:
: : 經濟部礦務局會勘賴清德老家
: : 張錦豪與卓冠廷到場關心,
: : 請公務員依法行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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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aron1860t 2023-09-17 21:03:10
※ 文章代碼(AID): #1b1laJM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955795.A.5B6.html
drraujn: 流程要先更改成丙建.可是這也不能擴建
更別說賴那個連繳稅證明都拿不出的偷建了1F 111.243.139.248 台灣 09/17 21:05
design0606: 重點在於 不管你要認定丙建 還是 甲乙建  都是土地所有權人要去申請
而不是在那邊誤導是新北市政府怠惰
而且就算你去申請  球還是會先回到礦3F 1.34.29.116 台灣 09/1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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