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rles0939 (charles0939)標題 [新聞] 遵行停車再開 科技執法即將上路 時間 Fri Feb 9 10:16:11 2024
遵行停車再開 科技執法即將上路
By郭嘉良 今傳媒
2 月 8,
https://i.imgur.com/Dt4EGUJ.jpg
https://i.imgur.com/0HCrFff.jpg
〔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西區國華街與崇文街口常年列為無號誌易肇事路口,
主要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停車再開(未依規定讓車)」,自105年起,市政府業辦理多
次會勘研議改善方案,並增加交通桿、反射鏡、劃設黃網線及延伸路口紅線等改善工程,
至110年底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再次列為本市高風險路廊,前(111)年辦理道安會勘時,因為
路口過小又沒有妥適地點,而無法設置號誌,因此設置全國首座「停車再開」科技執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
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而幹道與支道是以道路交通標
誌、標線及閃光號誌作為劃分之依據,方法主要有二:
1.如果您在臨近路口時發現路側有標誌「停」、「讓」或車道上有白色標字「停」或倒三
角形的「▽」符碼,那麼您進入路口的方向是屬於支道,務必要禮讓橫向的幹道車先行。
2.如果路口前方的號誌,一直閃的是「紅燈」,那麼您進入路口時是支道,要禮讓橫向的
幹道車先行。幹道的一方則是一直閃著「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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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民眾行駛於崇文街之車輛為支道車,到該路口則必須停讓,違反者將透過車牌
辨識系統,自動判別違規車輛的車籍資料後,蒐證錄影拍照,車籍資料會匯入科技執法平
台,經警方審證有違規事實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
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逕行舉發,處新
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嘉市警一分局於113年2月1日至2月7日期間,編排專
責警力至該路口針對行經民眾進行期前宣導,共計發放500張宣導單,同時說明警方執法
重點,改善用路人駕駛習慣,全力防制交通事故。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表示,警方期前已針對當地(育英、導明)里長、
里民及嘉義女中,共計發放1,000張宣導單,提醒用路人及周邊民眾注意;另外建置科技
執法設備,僅是手段並非搶錢,最重要目的是希望讓用路人能有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並督促駕駛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以有效達到「不塞車、少事故、減傷亡」的目標,請用
路人切勿貪一時方便,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來開玩笑,警方未來也會持續維護交通行
車秩序,預防交通事故,請駕駛人能確實遵守各項交通安全規則,一起守護自身及其他用
路人的行車安全。
https://focusnews.com.tw/2024/02/564635/
來了來了
2月15日開始正式科技執法
這不是搶錢
大家不要緊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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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41.129 (臺灣)
※ 作者: charles0939 2024-02-09 10:16:11
※ 文章代碼(AID): #1bnOhjE4 (Chiayi)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707444973.A.384.html
噓 s202655: 把停圍牆周圍的車子移除就有人行道跟號誌空間可以設置了,但選擇不知道有沒有經過標檢局認證過的鏡頭來抓這種停車再開,Google街景09年到24年現在的周圍環境都沒有改變,勇嬤真的不會在嘉義市走路耶。完全不在乎行人安全耶。3F 02/09 10:54
噓 magomago: 台灣交通設置就是虛偽,崇文街違停縱容不處理只會科技執法撈錢9F 02/09 11:27
噓 spacewatch: 該改善的路口號誌、標線都不弄,只會弄這種違規取締,但從沒有想過很多問題都是來自於號誌跟標線,甚至是違停11F 02/09 11:50
噓 newtonyd: 設個紅綠燈就解決的 浪費公帑14F 02/09 12:18
推 TMDkid: 應該過年期間就要開始 這樣才會怕18F 02/09 13:31
推 wuchanghan: 也不先把周遭的路霸清掉 給行人可以走路的空間19F 02/09 14:48
推 casio0406: 沒視野是在停什麼意思
先把整體道路規劃好吧
選這黃敏惠不知道幹啥吃的20F 02/09 15:44
噓 q210216: 期待垃圾無能愚蠢小丑蛹媽市府有作為不如市民自立自強阿!23F 02/09 16:47
噓 Rapacious: 不就是守法就完事了嗎? 還是守法對各位很困難還是做不到?24F 02/09 17:04
→ parislove3: 看推文就知道台灣交通為何爛成這樣了
難怪越來越多閃黃閃紅燈路口 慢/停路口被插紅綠燈
太多白癡沒有紅綠燈就不會過路口 可撥啊
扯視野就更好笑了 視野不佳就更該停車再開
講得好像視野好就不會停車確認左右來車咧 多得是衝出路口沒在看的啦
用27F 02/09 17:11
推 KSUGOD: 先把單行道改一改吧34F 02/09 17:26
推 Rapacious: 樓上說的真好 視野不好更該停了再開 反而一堆想要直直衝 雞腿邏輯真棒35F 02/09 17:26
→ acanjian: 會不會被後方,不想停止的車追撞37F 02/09 18:07
推 daplayer: 養成習慣,停再開,每個路口不都一樣? 安全最重要38F 02/09 18:11
推 pizzafan: 該抓的 是每個路口 過路口 開30以上 盲穿的 該每次罰10039F 02/09 18:26
噓 Rapacious: 不想守法的永遠有講不完的藉口不想守法40F 02/09 18:30
推 pizzafan: 82法則來說 20%不肯讓不肯減速 卻懲罰80%原本就慢速良民那些20%垃圾習慣不用改 他只要繞過那個路口就行41F 02/09 18:44
推 NEKOWORKi: 嘉義市內小巷的違停清掉都還比較有意義44F 02/09 19:10
→ parislove3: 連82都出來了 真是藉口一大堆耶 真的有在路上跑都知道 沒在停車再開的九成九啦
怕追撞 不怕不停直接過路口被橫向撞 邏輯真的很秒
以前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會閉嘴不言 現在是水準越低劣的三寶猴講話越大聲 笑死45F 02/09 20:18
→ susaku: 全台哪個地方違停有認真處理的?52F 02/09 20:47
推 pizzafan: 執法偏頗 突然立一個...一大堆人考照30年 從沒考過的法而且指針對一個小地方 這不是懲罰良民 不然是什麼?
最終懲罰80%良民繳稅來補那坑支出 哈~立意良善 專家高見那麼靠攏權威? 我看...根本就是獨裁者溫床
又例如 開放民眾檢舉這部份 為什麼有的又不開放?(違停or那不就是執法偏頗?53F 02/09 21:31
噓 Rapacious: 懲罰良民? 你口中所謂的良民如果平時有守法 他根本無感 除非你口中的良民單純只是時速比較慢的人但一樣違規59F 02/09 21:38
→ pizzafan: 問題點在哪裡? 為什麼那些專家說不清楚?62F 02/09 21:39
→ Rapacious: 時速快與否和你會不會犯法根本沒有半點關係好嗎?
一個科技執法擺在那裡 被懲罰只有犯法的人63F 02/09 21:39
推 nobita0916: 常走這條路的居民覺得這是死亡路口,但設一個紅綠燈能解決的事情,出動科技執法條件嚴苛沒有必要66F 02/10 00:37
推 casio0406: 看來很多人誤會沒視野的意思
台灣太多巷弄停止線的位置根本錯得離譜
停的位置根本看不到兩側來車
然後兩側有常有奇怪的遮蔽物擋住視野
阿這是在停三小?
要停也停在合理一點的位置
規劃道路標線的公家單位真的很爛68F 02/10 00:56
噓 Rapacious: 自己也知道沒視野 那為何不停而是直直衝? 如果以前真的有停沒出事 會搞到這個小巷有科技執法?
簡單講就是 大家只想方便直衝不被拍照罰款 其他什麼視野 停哪裡都是假的 因為就是很常出事才被科技執法
就算改成紅綠燈 只要有科技執法一樣一堆雞腿三寶鬼哭狼嚎75F 02/10 01:15
→ parislove3: casio0406說的位置問題是有待商榷沒錯 但這跟用路人不停直衝是兩回事!停車再開的用意就是要停下後再慢慢過去 跟停止線的位置無關!81F 02/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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