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926044 (法號失智)標題 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案青葉真司被求處死刑時間 Thu Dec 7 14:12:27 2023
※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1mX8asb.jpg
: 幫補充一個小知識
: 也許是台日不同
: 所以有這種疑惑很正常
: 本人有在公司掛防火責任者 也有上過課
: 基本有分防火防災 甲種 乙種三種課程
: 任何開公司的人數到一定人數以上
: 就一定要掛防火責任者
: 然後並交由防火責任者去宣導
: 該建物從業員的防火知識
: 以及義務
: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辯方律師
: 主攻建物內部人員防火觀念不足
: 還有建物構造和內部才能導致如此大火
: 舉個例子來說
: 如果今天犯罪人放火的地方是個有四面有逃生口
: 然後消防設備完善的話
: 就算真的起火
: 就不太可能造成建物全毀 死一堆人
: 而是以下幾種可能
: 一 建物毀損但是人員部分死傷 大部分人逃出
: 二 建物稍有毀損 但是因防火係數夠強
: 逃生路線足夠 內部人員訓練充足
: 所以無人傷亡
: 等等幾種可能
: 所以這是辯方律師主攻的
: 就是被告雖然有要放火
: 但是他只是想警告京阿尼
40公升 絕對不是用警告就可以蒙混過去的量
又不是一個寶特瓶
: 並沒有想要真的傷害 或殺害任何人
: 可是沒想到這棟建物一下就全燒毀
: 才導致如此嚴重死傷
: 所以追根究底是基於防火不足才導致這種慘劇
: 喔
: 我可沒說辯方律師主張是對的
: 但是在日本的法規下
: 這樣做法庭攻防是很正常的
我覺得這個攻防沒什麼好打的
因為防火的目的是防火災 而不是防縱火
這兩者間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就像防潑水沒辦法防水柱沖刷
防火設備、演習預防的對象是一般的火災
在現代符合防火法規的建築/空間
這種火災幾乎不可能會出現瞬間爆燃 蔓延的情況
符合法規的材料 設備都是為了減緩 防止蔓延
爭取逃生時間的
但今天嫌犯潑灑的是40公升汽油
就算你一樓全部全部都是逃生出口
也幾乎沒有任何逃生的時間
而且就算是4公升 潑出兩個大寶特瓶的量 已經很扯了
更何況是40公升 要有多大的犯意才做得出來?
我是覺得日本的檢方沒這麼爛啦
這個論點隨便戳一下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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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p926044 2023-12-07 1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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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案青葉真司被求處死刑
12-07 14:12 ap926044
※ 編輯: ap926044 (39.14.40.106 臺灣), 12/07/2023 14:17:23
推 RINPE: 好的 縱火不是火災1F 12/07 14:19
→ zeolas: 這個就是檢察官的工作啦,像防火只防火在不防縱火的依據,青葉真司不只是想警告而是抱著殺意縱火的依據,檢察官會去論述或找證據
不用政府啊,現在就很多人在幫公司說話了不是嗎,我們公司的消防演習就挺認真的
回錯篇2F 12/07 14:22
→ TrickerTewi: 所以沒錯啊,檢方能夠舉證出那量會超出避難機制
的事證數據的話,當然就能化解啦
這不就是正常的法庭攻防嗎?但如果不行自然就會影響比例
而且40公升怎麼灑怎麼布置,是否在其他管制上有疏失都會被拿來當作攻防的關鍵阿
而且釐清責任能有效地給予受害者賠償阿
你全押在一人身上,賠不出錢也不見得是好事耶8F 12/07 14:32
推 nthank: 其實律師的重點應該是 嫌犯覺得公司的防火夠完善不會導致人員傷亡 想用這個去凹嫌犯沒有殺人的犯意16F 12/07 14:46
→ newgunden: 不是凹犯人有沒有殺意,是要分散殺人責任給建商18F 12/07 15:03
→ kcball: 挖塞,這思維真是衝擊我......19F 12/07 15:23
→ b2202761: 不是只有贏才叫勝利,減少損失也算
鄉民難道人生中沒有必輸的局,轉而減少損失的情況?20F 12/07 15:38
推 chy19890517: 律師說法本來就不是脫罪而是減罪阿==
但40公升真的是個打點,而且可以破辯方律師的說法22F 12/07 15:52
推 dargen78: 40公升一定是論破點啦,連潑油漆都不一定會潑那麼多了,只是以辯方律師的角度就是什麼能質疑的都要拿出來質疑24F 12/0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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