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allan (天邊散雲 專業飄)標題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時間 Thu Nov 2 16:18:13 2023
先說以下有原神雷
防雷頁
原神最新開放的大版本-楓丹
剛好是個把法庭審判放在劇場的奇幻國家
人民不只可以抽號碼牌進場看審判
審判過程在場者的情緒也會影響有罪無罪認定
有罪者都送進監獄(沒有死刑)
劇情中玩家因緣際會會進入監獄
了解到一開始楓丹只有流放
是被流放者自己聚集起來,建立一個住所
住所越來越大,不只有了外觀:監獄-梅洛彼得堡
還有了自己的制度、經濟體系
現任典獄長甚至是之前的囚犯老大
但上面這些我都很無感
我比較震驚的是另一個支線
監獄中有一個小女孩跟一個小男孩
小女孩是父母在監獄中生下的
所以小女孩沒有犯罪紀錄,無法認定是否已經服完刑期
也沒有楓丹的出生紀錄,無法認定是否可以送回楓丹
於是小女孩一直在監獄中生長
小男孩一邊照顧小女孩,一邊尋找方式
讓小女孩離開監獄、回到楓丹甚至找到親人
玩家先是在任務中協助這倆孩子
透過協助監獄中其他人,取得監獄中貨幣,贏得放風特權
然後在放風時有個自詡正義的瘋子(下稱正瘋)會跑來阻止放風
要把倆孩子帶回監獄
玩家跟正瘋打著打著,男孩會變身成怪物幫打
然後正瘋會脅持小女孩,逼玩家跟怪物住手
這時怪物會停手,協商說讓小女孩繼續放風
他會跟著正瘋回去監獄
但正瘋正在瘋,所以當然假裝答應協商,下一秒全部人都帶回去關禁閉
在禁閉室裡,玩家問怪物事情始末
怪物會告訴你他涉及一場幾百年前的騷亂,也是因此他才會變化成人、能跟人溝通
當你問他這麼久了,你的刑期還沒結束嗎
他會告訴你
即使我已經服完刑期了,但我傷害了別人的事實依然存在,良心的譴責依然存在
然後在後面的劇情裡他會再跟你說
我不認為自己是人,只是在模仿著人
玩家你們協助小女孩是因為你們覺得想提供協助
但我協助小女孩是因為我覺得這樣做看起來更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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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醫院法務
我所看到的現場
是人永遠不會是全知全能的
在做出任何決定時
都各自有自己的立場、考量與局限
當下的抉擇只能以當下的所知所能來判斷
尤其在涉及到"人"的問題的時候
並不僅僅是法律,醫療上也是如此
所以當我們一再地去質疑為什麼有人受到不恰當的對待時
法律開始建構出種種
理論來試圖解釋或減少這樣的憾事
醫療開始增加各類檢查檢驗來
排除可疑的不確定病因
然後看似完美的程序卻有著冗長的時間
以及各種因為不能排除原因所以只能先治標不能立即治本
然後再被質疑為什麼不能又快又好
反正質疑者從來不需要負責任
所以我們一邊承受著別人的質疑
一邊去質疑別人
--
二人諄諄然講學也
既講學,焉用詬?
夫夫也唯知求諸人,不知反求諸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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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amallan 2023-11-02 1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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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25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2 16:18 samallan
→ chugliang: 一連串看下來,會發現;非學法的人,期待的是單純判決並伸張正義的法律人。而學法的人,期待的是自己能夠接近神的位置來判決(即使目前的學理有矛盾之處)
而兩方因期待不同就會互相爭吵,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2F 11/02 16:25
推 probsk: 法官有裁量權 某方面而言可說是接近神6F 11/02 16:28
法官有裁判裁量權,所以接近神
那醫師有醫療手段臨床裁量權,是不是也接近神?
醫療有醫學倫理四原則來做道德上的自我挑戰
法律更直接給你審級救濟的同儕審查挑戰
神不神,重要嗎?
→ chugliang: 法律人:你們不懂我們法理都是法盲,不滿去民代修法
普通人:你們都是法匠,整天幫罪犯脫死...7F 11/02 16:28
→ Zzell: 學法的人期待自己接近神的位置是什麼天外飛來一筆的結論9F 11/02 16:30
→ eddiego …
推 eddiego: 法律人:我是神好嗎?這些沒專業的文盲....10F 11/02 16:30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11/02/2023 16:33:35
→ chugliang: 無解的對立...
學法的人不是都是嘗試在邏輯脈絡裡盡可能公正的判嗎?11F 11/02 16:30
推 kuromai: 我非學法的人,我不期待什麼正義,我只希望生活過得平安,謝謝13F 11/02 16:31
→ chugliang: 也一直強調自己不是完人,所以會最低迴避。15F 11/02 16:31
→ Zzell: 然後二分成法律人和普通人又是哪招 lol16F 11/02 16:32
→ chugliang: 這某部分來說有點像是希望自己接近神,不是嗎?
這一串下來不就學法的和非學法的在吵?(這一串文)17F 11/02 16:32
→ charlietk3: 喔 法律只是人嘗試擬出一個在大家一起照著做時能兼顧最多人正義的方法...同時也清楚這樣會犧牲掉一定程度的人事物,包含那些守法的人19F 11/02 16:32
→ chugliang: 因為這樣的考量其實結果,反而一般人無法理解了22F 11/02 16:33
→ Zzell: 你的學法定義是什麼啊,上過通識的法學概論是法律人嗎?23F 11/02 16:33
→ chugliang: 你往前看文瞜,一邊稱對方法盲,一邊稱對方法律人
我這二分並非現實世界的二分,而是這一串文有回應的24F 11/02 16:34
推 roger2623900: 現實是能輕判就輕判 哪裡是神? 不背鍋才是核心 反正覺得判太輕都是民代的問題26F 11/02 16:34
→ Zzell: 昏倒,這串的參與者這麼多,你找幾個有講過法盲和法律人的就直接二分
然後某方說對方法律人,你就直接把另一邊都歸類成法律人
這不就妥妥的族群鬥爭起手式嗎28F 11/02 16:35
推 chugliang: 不需要給我安一個罪名...只是目前看起來就是各執己見兩邊的思考起點並不一致,所以也無法理解對方32F 11/02 16:37
→ Zzell: 你哪邊看到你口中的"法律人"無法理解對方34F 11/02 16:38
→ Zzell: 大多數都是在解釋法律的目的、意義和現代的實際應用方式
理解你不是"喔你說的對" 才叫理解耶36F 11/02 16:38
→ chugliang: 對阿~我理解有些人在解釋,可是對方並沒有接收
這是我要表達的,就像你覺得我在鬥爭,但我用意不是鬥38F 11/02 16:39
→ Zzell: 我不是說你在鬥爭,我是說你的方式就是鬥爭的起手式
你這個歸類方式很危險,不自知更危險
但這是題外話40F 11/02 16:40
→ chugliang: 其實也沒什麼好辯的...我是能理解一些脈絡想法
但只是這個脈絡一般普通人可能不在意這些點
或許我舉例並不好...如有造成誤會~抱歉了43F 11/02 16:40
→ Zzell: 拜託在意一下好嗎... 現代人都認同法治社會才是安定的社會然後又說"我不懂法啦@#$@#$@#$"
這不叫討論這叫耍賴46F 11/02 16:42
→ chugliang: 其實可怕的是,台灣人如果都認同,其實會能夠站在你們脈絡的出發點去思考,但事實上並非
如果都能用你們脈絡去思考,不會有人一直罵法官49F 11/02 16:43
→ Zzell: 所以"我們"(到底在你們我們什麼)才會一直努力解釋52F 11/02 16:44
→ Zzell: 而就是因為一般人不懂才更容易被理盲濫情的言論帶走54F 11/02 16:45
→ chugliang: 你們解釋,對方沒想認同,才會一直有爭辯55F 11/02 16:45
推 arnold3: 就很多人沒有基礎的法學教育 所以思維就跟不上來56F 11/02 16:45
→ chugliang: 一般人其實它們根本不想在意法理脈絡,你們稱作情緒反應也好...但很現實的是,它們就在意情感上的感受57F 11/02 16:46
→ Zzell: 所以你現在解釋爭辯的原因到底要幹嘛...公道伯也下個結論啊59F 11/02 16:46
→ chugliang: 也不是公道伯耶...我只是覺得會繼續爭下去而已61F 11/02 16:47
→ Zzell: 那是台灣人的問題和台灣制度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好嗎62F 11/02 16:47
推 OEC100: 沒打算認同,你可以打一長串的報告,但是我看的懂也不見的要買單,你爭取不到大多數人認同,那就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63F 11/02 16:48
→ waleiganG8: Roger你知道有沒有主觀犯意是看檢察官給的證據而不是法官自由心證嗎?
假設一個事先買好平常沒在用的兇器、又被查出有跟被害者結仇的犯人,法官要怎樣自由心證他沒有「殺人之故意」?66F 11/02 16:52
推 aaaaooo: 證據要不要採用也是法官自由心證不是71F 11/02 16:55
推 roger2623900: 所以一個平常就在玩凶器的89 殺人都是傷害致死 不會判到殺人既遂這樣嗎?72F 11/02 16:57
→ aaaaooo: 有沒有問題是看律師攻防能不能說服法官 可不是外人說得算77F 11/02 16:59
→ waleiganG8: 所以roger你要不信任司法沒有問題啊,問題是你該先去了解他78F 11/02 16:59
→ aaaaooo: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證據100%能保證有效82F 11/02 17:00
→ westgatepark: 法官判案是看證據 醫師診斷也是證據的一種
但還是要看整體的所有證據 不是只看單一證據
以青葉的案子來說 他有被拍到事前探路 買汽油等等這種很明顯就是預謀犯案 很難脫罪的啦
廢死就是預設所有人都會被誤判死刑83F 11/02 17:00
→ aaaaooo: 就算脫不了罪也會要用精障名義減刑逃死 這才是大家在意的88F 11/02 17:03
→ waleiganG8: 用精障減刑你要先有醫生幫你證明你犯案當下是因為精神狀況出問題啊,你以為很簡單?要不要看看實務上這樣裝的被打槍多少了?90F 11/02 17:06
→ lain2002 …
推 lain2002: 正常人:駕駛交通工具違規撞死人應該重罰以儆效尤93F 11/02 17:06
→ lain2002: 法律人:他已經知道錯了就判個緩刑吧
推 aaaaooo: 都有預謀還能用犯案當下精神失常減刑這同樣精神有問題才能接受吧 正常人哪會接受這種犯案說詞95F 11/02 17:08
推 westgatepark: 有精神病就不是自己講講就能當證據的
青葉這案子雙方都有醫生做診斷
但我覺得看之前的證據 醫生診斷大概沒什麼用
因為很明顯有預謀 也有實際行動97F 11/0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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