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標題 Re: [討論] 客家人按習俗可以有小三的嗎時間 Fri Nov 8 13:14:23 2024
→ icelaw: 妾在古代法律上是有名分的 不一樣11/08 12:14
你確定要繼續展現你自己的知識水準嗎XD
唐律疏議提到
妻者齊也 秦晉為匹 (妻子是明媒正娶 跟丈夫匹配相等)
妾通賣買 等數相懸 (妾則是跟物品類似 等價買賣來的)
禮記提到
妾合買者 以其賤同公物 (妾是買來的 跟商品一樣)
都已經跟商品差不多了
這算是哪門子的名分XD
被擁有的名份嗎?
事實上民國之後
納妾制度一開始並未廢除
但至少把你當人看了XD
北洋政府大理院(如同現在的司法院)
有對納妾制度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WIKI)
大理院民國七年上字186號曰:「妾與家長間名分之成立,應具備如何要件,在現行法律
並無規定明文,依據條理正當解釋,須其家長有認該女為自己正妻以外之配偶而列為家屬
之意思;而妾之方面,則須有入其家長之家為次於正妻地位之眷屬之合意,始得認該女其
家長法律上之妾。」
妻的對方人稱「丈夫」,妾的對方人稱「家長」。
妾與家長不被視為
婚姻關係,而被認為是有效的、合法
契約關係。
所以你說的法律關係到底是指甚麼關係?
中國古代的侍妾關係
基本上就是把妾視為一種準物品
到了近代民國初年
則是把侍妾關係視為契約關係
這些法律關係怎麼看都十分薄弱
至於你說的寫入族譜的問題
→ icelaw: 有名分的女人才能入族譜,族譜會寫入妻跟妾的名字懂?11/08 12:35
妻子在沒有大問題的情況下
一定能寫入族譜
但是妾則不一定
如果是貴妾
一般來說是妻子的姐妹或是表姊妹
因為出身跟妻子差不多
有機會寫入族譜
但非必須
如果出身不是那麼高貴
那麼就必須一定要生了兒子才能入族譜
而且也還不是一定能寫上去
有的時候還要看生的兒子夠不夠有出息
兒子太廢不夠力
死了可能都沒人管
真的別再拗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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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uLiZn5566 2024-11-08 13: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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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客家人按習俗可以有小三的嗎
11-08 13:14 CuLiZn5566
噓 icelaw: 你就繼續刁這些牛角尖 抓語病, 繼續賣弄 ,吊書袋阿 好棒棒喔1F 11/08 13:32
→ icelaw: 我那篇只是概述一下妾跟 現代小三 跟情婦的差異,我當然沒有必要長篇大論講的很精確,不然也會有人靠北我在洗版
你喜歡挑刺 來賣弄 你開心就好4F 11/08 13:50
話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1d0Yx70h (Boy-Girl)
推 icelaw: 我一切的一切皆預告在前,
真金不怕火煉 隨時歡迎打臉 cc
在新手村虐菜就是爽啊 懂? cc8F 10/06 20:00
啊你不也是說你很認真跟執著
那麼認真執著怎麼會被抓到語病跟錯誤呢?
#1d0Yx70h (Boy-Girl)
→ icelaw: 我就是做事這麼執著跟認真的人
我做什麼都是全力以赴 包含追女友也是 我也是很認真的去做這件事11F 10/06 21:35
不太懂錯就錯了
也沒啥了不起的事情
拗到現在越扯越遠
本56想給你台階你也下不來了
這不是讓你霸氣多金形象完全崩壞
變成見笑轉生氣的小XX
你說...現在該怎麼辦呢?
※ 編輯: CuLiZn5566 (169.150.203.197 美國), 11/08/2024 13:59:14
噓 icelaw: 你有事嗎
又把其他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
其他篇的推文 跟你這篇有什麼關系 ,
你要繼續打烏賊戰 在那邊亂扯一堆東西 妳開心就好結算我這篇講的不精確,講被你抓到一些語病 ,
也不代表我在其他文 講的東西是錯的,
你能因此證明什麼嗎 笑死
根本無關的東西 你也可以亂扯在一起
hello 請問邏輯還活著嗎14F 11/08 14:02
你不是要人家歡迎打臉
結果打你臉了你又不高興...
你不是說你做事都執著認真
結果你又自承你說話不精確有語病
還是說你的歡迎打臉只是說爽的?
或是你的認真執著都是假的?
※ 編輯: CuLiZn5566 (169.150.203.197 美國), 11/08/2024 14:10:55
噓 icelaw: 至少我格調還在 我在就事論事的在討論,我可沒有因為腦羞就去肉搜 去搞公審23F 11/08 14:11
推 joe2023: 認真說, 就算是物品也是有名份的, 例如汽機車有行照買鑽石也會有證書
房子土地會有房契地契, 這些都是物品的名份
你說 [把侍妾關係視為契約關係,這些法律關係十分薄弱]
我必需說, 契約關係一點都不薄弱
財產權被認為是基本人權之一, 受到憲法保障25F 11/08 14:14
推 s2500205: 是算「東西」的名分沒錯啦,就沒人權
作為人來說跟小三、情婦比,遜色太多了32F 11/08 14:22
→ carolroom: 妾的奴隸身契,就是物品呀,薄弱其實也沒錯,就是可以主人同意就轉手送人,不用「物品」本身同意34F 11/08 14:23
→ joe2023: 最接近的例子是寵物, 在民法上他被視為是飼主的[物]有人傷害它, 飼主是可以依法索賠的
一點都不薄弱
我只是要強調 [財產權] 是很嚴肅的事,一點都不薄弱而且確實是有名份(契約)沒錯, 這點冰法兄是正確的36F 11/08 14:25
→ joe2023: 只是不太符合現代社會的觀感而已, 畢竟是過時的東西42F 11/08 14:28
→ icelaw: 補充一下主題
至少就我家族的宗廟的族譜而言(從東晉留下來的),是有寫妾的,
至於是不是每妾都有寫 我不知道
至於 我阿外公的老爸 就我阿祖 他有娶二老婆(應該是妾?),也是有入祖譜 這樣
ps 我家族的族譜 就是東晉四大家族的其中一個,所以應該不太可能會亂寫 可信度高43F 11/08 14:31
推 airdor: 妾還有分貴妾、良妾、賤妾,地位差很多耶,當事人要知道自己在講哪一個妾啊XD51F 11/08 14:38
推 uei1201: 幹,上一篇還沒看完就有新的,我愛你53F 11/08 14:43
推 i386: 看男女版學知識,讚54F 11/0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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