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標題 Re: [討論] 怎麼區分父權跟紳士行為?
時間 Fri Nov  3 09:17:27 2023


我覺得你有點寫錯了,

1.0 比較像是從財產變成女人,

這時期主要是爭取投票權和工作權等等,

因為原本只是被當成男人的財產之一;

而2.0 開始就是從女人變成人,

這時期才有你說的同工同酬、男女育嬰假等等,

而3.0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的話,那就是:

「所有人一律平等,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就是你現在看到的這種畸形女權狀態。



而台灣很早期就已經有女工了,

投票權也是在民主化過程所有性別同時取得,

所以你惠發現台灣光速跳到3.0的版本,

於是很多人才會覺得台灣女權相當畸形,

有研究的話,就會發現這症頭很多亞洲民主國家都有z

※ 引述 《jfy1989》 之銘言:
: 歐美女權1.0 平權論
: 歐美女權2.0 男性原罪論
: 歐美女權3.0 高社會地位原罪論,也就是歐美目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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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shenisshit 2023-11-03 09: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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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怎麼區分父權跟紳士行為?
11-03 09:17 moshenisshit
VoV: 女權內鬥,台灣快要重現JK羅琳和跨性互鬥的趣味1F 11/03 09:23
bbbing: 話說有哪篇能當依據統一版本嗎? 你們的認知差一版2F 11/03 09:34
KurakiMaki: 只覺得67年級最嚴重,89年級相處,感覺還好3F 11/03 09:42
dferww55: 3.0重點比較不是一般人,台灣應該是還沒走到這階段,頂多就同性戀者權益有進展,美國那種什麼兩百多種性別,以心裡性別為優先,這個目前台灣還沒聽到有人在玩4F 11/0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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