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brockqq.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4-16 10:31: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成戶淚訴王家人說謊
時間 Thu Apr 12 17:24:14 2012
※ 引述《Kenneth1225 ()》之銘言:
: 推文裡一直說 王家一開始就反對還不是被多數決的人
: 可以來看一下mobile01上的這篇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4187&p=1
: 所以在都更案通過後 才上訴行政法院
: 其所主打的點:
: 1. 我沒收到通知 不知道都更 所以不是我不提反對 是我根本不知道
: 2. 為啥其它地都可以不要都更 我就一定要都更阿?
: 判決書在此: http://ppt.cc/!C9Z
: 結論 一直到最高法院 法官都不採信王家說詞 認定他們一定知道都更
: 同時也清楚說明了其他地為啥可以不都更 最主要是因為建築線 與新舊
這篇我在都更板(Urban_Plan)有稍微回應
#1FURZeP8 (Urban_Plan)
其中有些理所當然的論點其實是有考慮空間的,我節錄一下
Q:為什麼建商一定要把王家的兩塊土地 畫入都更案中?
A: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王家土地是為袋地,所以依法建商必需把王家
的兩塊土地劃入都更案 不管王家同不同意參予。
法源則是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
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
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
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簡而言之,「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
變換計畫案」,意即文林苑,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把王家排除在外,否則有違第十四條所應
遵守的事項。
變換計畫案」,意即文林苑,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把王家排除在外,否則有違第十四條所應
遵守的事項。
為什麼法律如此規定?合理的解釋是你都更了這裡,卻導致其他住戶無法改建的話,便是
侵害對方的權益,因此都更條例的美意在此彰顯,都更的設計者必須同時考量多數與少數
,作通盤的規劃。
侵害對方的權益,因此都更條例的美意在此彰顯,都更的設計者必須同時考量多數與少數
,作通盤的規劃。
但是該第十四條雖以「應...」來規範此次作為設計者的樂揚,卻也在當初寫下這條文時
留下「原則」這個但書。如果這是強制性的條款,則不需也不該有後面的原則二字。
代表法條在制定時,制定者們有意會到實際上可能產生的例外。這使得第十四條條例
產生轉圜餘地,王家被納入的必要性並沒有這麼強烈。也所以中央營建署在參與協調時
,有立場提出所謂「切結書」建議,作為王家退出都更的解套。
相關的過程在這裡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429
不過很可惜的是,營建署的意見並未被採納,一個月後市府也沒有改變拆遷的決定。
也許營建署的解套並沒有法源依據,但是建商堅持的都更條例,也並沒有他們所說的
如此不可撼動。
也許營建署的解套並沒有法源依據,但是建商堅持的都更條例,也並沒有他們所說的
如此不可撼動。
另外,如果你覺得mobile這篇講得很有道理,那麼你不妨翻到第20F,
或閱讀這篇 http://tinyurl.com/7mkbdhg。
總而言之,因為多年後王家將成為危樓而影響當地消防安全云云等理由,
將王家納入都更是屬必要的作法。從法源上來看並不是毫無可議空間,至
於法官的心證與判決為何,這並不是我們需要置喙之處。
將王家納入都更是屬必要的作法。從法源上來看並不是毫無可議空間,至
於法官的心證與判決為何,這並不是我們需要置喙之處。
---
很多人看到這篇MOBILE都覺得有道理,可是後面20F跟上面有轉載的另一篇
可就不是這麼說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7.26
推 :王家再說謊嘛,鍵盤學者學生呢?1F 04/12 17:25
→ : 我只知道不管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人民私產2F 04/12 17:26
→ :接下來就是說都更條例是惡法阿,第一天來八卦版?3F 04/12 17:26
→ :真的,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我家要來生產爆竹
→ :敢來取締就是強佔人民私產
→ :真的,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我家要來生產爆竹
→ :敢來取締就是強佔人民私產
噓 :一下說公聽會沒反對是敗因 現在又說依法納入...6F 04/12 17:27
→ :八卦版強調依法行政嗎 ? 我是不是走錯了 ?7F 04/12 17:27
推 :這違背憲法了啦8F 04/12 17:27
→ :學生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 質疑學生 小心把你家變休息站噢9F 04/12 17:27
推 :鍵盤學者學生出動嚕10F 04/12 17:27
→ :去你家門口辦演唱會喔11F 04/12 17:28
推 :王家成為危樓是哪來的說法? 不能改建嗎??????????12F 04/12 17:28
推 :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那可以損害私產的價值嗎?13F 04/12 17:28
→ :沒有建築線改建個屁14F 04/12 17:28
→ :我猜一堆人都覺得立法院不會定出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的法 ...15F 04/12 17:28
噓 :鍵盤專家又出動護航囉 好辛苦呀16F 04/12 17:28
→ :改建日後會有建築線的問題17F 04/12 17:28
→ :王家自己拆光當停車場行嗎?18F 04/12 17:28
→ :要護航李小姐 還是護航王家 dotch?19F 04/12 17:29
→ :學者學生說的就是真理,與真理敵對的就是邪惡20F 04/12 17:29
→ :反正只有王家是人啊 其他住戶呢?21F 04/12 17:29
→ :建築線就是政府用來壓迫台灣人民的惡法,違憲!22F 04/12 17:29
推 :p大,那車子要王家父子用扛的扛進去嗎?23F 04/12 17:29
→ :停車場 車子用飛的進去嗎24F 04/12 17:29
→ :北市府不理營建署就是要拆阿~25F 04/12 17:30
→ :依照八卦版鄉民的創造力,可以蓋一條橋跨過去停車26F 04/12 17:30
→ :就說沒有建築線了 你當停車場 車怎麼進去...27F 04/12 17:30
→ :停玩具車你管得著嗎?28F 04/12 17:30
→ :昨天陳文茜有專題討論 都更29F 04/12 17:30
推 :李小姐是誰 看個圖再決定30F 04/12 17:30
→ :管很大..你住海邊啊..31F 04/12 17:30
噓 :必要做法就繼續做吧,看郝聾兵敢不敢32F 04/12 17:31
→ :現在拿多年後可能怎樣來強拆合理嗎?33F 04/12 17:31
推 :有趣的是立法委員罵得要死....不會修法嗎?34F 04/12 17:31
→ :真的,我家要生產爆竹煙火你管得著嗎?35F 04/12 17:31
→ :鄉民都覺得依法行政才是正途啊 ... 哪天被賣了都不知道 ...36F 04/12 17:31
推 :真的,某國就是要發展核武,其他國家管得著嗎?37F 04/12 17:31
→ :沒有建築線是敗訴的理由之一38F 04/12 17:31
→ :管的着阿 公共危險罪39F 04/12 17:31
→ :停玩具車會危害鄰居嗎..用煙火比喻失敗..40F 04/12 17:32
→ :但是 拆 不是因為建築線的關係..41F 04/12 17:32
→ :就用什麼都不停 空在那裡 別人管得著嗎..42F 04/12 17:32
→ :公共危險罪侵犯到我神聖的財產權!!!違憲!!!43F 04/12 17:32
→ :怎麼.. 我以為八卦板都把事情弄清楚了呢...?44F 04/12 17:32
→ :危害到鄰居? 王家現在開始考慮鄰居啦? 科科45F 04/12 17:33
→ :哇 ~ 建商都更是公共利益啊 ~~~46F 04/12 17:33
噓 :生產爆竹的是有危險性的,他的外部性會外溢給鄰居47F 04/12 17:33
→ :八卦版什麼時候有清楚過的一天 ?48F 04/12 17:33
→ :危險又如何? 我神聖的祖厝耶,你管得著嗎?49F 04/12 17:34
→ :王家不參與都更會怎樣?他鄰居的家會被炸掉喔?50F 04/12 17:34
→ :沒辦法 一直會有人跳針同樣的點。51F 04/12 17:34
→ :自由的前提是建立在不影響別人的自由52F 04/12 17:34
→ :其實可以理解 早期加入共產黨被國民黨抓的。53F 04/12 17:35
→ :他會說依法行政 ... 哈哈~54F 04/12 17:35
→ :說不用參與的是都不看原po的本文嗎?55F 04/12 17:35
→ :看過不知道幾次了 ...56F 04/12 17:35
→ :到死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還覺得自己只是加入而已57F 04/12 17:35
→ :啊你就是依法行政咩 ..58F 04/12 17:35
噓 : 變危樓不是很好! 到時候拆掉變綠地啊!59F 04/12 17:36
→ :生產爆竹要拆也是按照法律,而不是因為你爽拆就拆60F 04/12 17:36
噓 :這些國民黨黨員住戶說的話可以信 中華民國都統治世界了61F 04/12 17:36
→ :反正只是硬凹自己是對的就好了。都更什麼的對這些人來說62F 04/12 17:36
→ :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 :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 : 我是贊成 讓王家放到變危樓 在強拆 然後沒建築線64F 04/12 17:37
→ :都更很重要啊 ? 挖哈哈哈 ~65F 04/12 17:37
噓 :大家都知道政府跟建商都合法 一切依法行政 只是不正義66F 04/12 17:37
→ :講爆竹只是要說明,財產權不是絕對的67F 04/12 17:37
→ :依法律規定 這樣是瀆職 到時候王家也會提告。68F 04/12 17:37
→ :都更是不太重要啦,來個大地震讓大自然來幫你都更吧69F 04/12 17:38
→ :給誰都更似乎不需要其他人操心吧 ?70F 04/12 17:38
→ :非得給建商都更才行 ?
→ :建商都更才是公共利益 ?
→ :非得給建商都更才行 ?
→ :建商都更才是公共利益 ?
→ :最好震一震都垮掉這樣大家就不用操心,也好73F 04/12 17:39
→ :反正某人就是覺得我得事情別人不要管,不想參加公眾行動74F 04/12 17:40
→ :垮掉也會有人不願意重建的。75F 04/12 17:40
→ :哈哈 ~ 你操這心幹嘛 ?76F 04/12 17:40
→ :不過八卦版的邏輯就是寧願死也不能給建商賺77F 04/12 17:40
→ :那你怎麼不給詐騙集團賺?78F 04/12 17:40
→ :無所謂阿,讓我們大家看清楚某些人的嘴臉而已79F 04/12 17:40
→ :比如王家在萬華還有房子,士林垮掉他們一樣老神在在80F 04/12 17:41
→ :同樣的戲碼會再演一次。
→ :同樣的戲碼會再演一次。
→ :詐騙集團給我新房子我也讓你賺阿,來啊82F 04/12 17:41
→ :咦 .. 現在連別人的想法都要質疑了嗎 ? 公海到了嗎 ?83F 04/12 17:41
→ :公海是沒到啦,不過已經有人先開槍殺人了84F 04/12 17:41
→ :嘖嘖嘖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為了公共利益去都更自己的臉85F 04/12 17:42
→ :全部財產先交出來啊,我再看給你個口香糖嚼一嚼86F 04/12 17:42
→ :可以啊,給我適當的報酬我很願意更我的臉87F 04/12 17:42
→ :不好意思啊 ... 立個法說你不願意也就是願意 ...88F 04/12 17:43
→ :不是最愛權利交換了?? 全部拿出來先啊 換什麼沒得討89F 04/12 17:43
→ :原來王家只有拿到一個口香糖?哈哈哈90F 04/12 17:43
→ :還給你適當報酬 ? 怎麼可能啊 ~91F 04/12 17:43
→ :連權利變換的規則都沒搞懂就上來學人家討論都更?92F 04/12 17:43
→ :誰管你的意願,多數決好嗎93F 04/12 17:43
→ :哈哈 ~ 有人以為錢就是一切啊 ~~~94F 04/12 17:44
→ :多數決也是按照權利變換的規則在換的,拜託去做點功課95F 04/12 17:44
→ :有人不做功課就在腦補王家是甚麼都沒拿到
→ :有人不做功課就在腦補王家是甚麼都沒拿到
→ :還以為建商真的照規則換咧 沒得商量好嗎97F 04/12 17:44
→ :喔 ~ 立個法說你該都更你的臉就該都更啦 !98F 04/12 17:44
→ :權利變換 ? 口香糖給你 !
→ :權利變換 ? 口香糖給你 !
→ :你先搞清楚都更條例吧,以為建商可以隨便調整喔...100F 04/12 17:45
→ :有些人就是覺得多數決可以無限上綱到取你性命101F 04/12 17:45
→ :不要口香糖 ? 那只好直接都更了 ....102F 04/12 17:45
→ :趕快去做功課了解都更,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了103F 04/12 17:45
推 :推104F 04/12 17:45
→ :順便找好冰冰直接都更 ... 哈哈 ~105F 04/12 17:45
→ :我不知道這些人從小到大成長過程中歷經了無數多數決為什106F 04/12 17:46
→ :趕快去了解一下生命什麼東西重要 , 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啦!107F 04/12 17:46
→ :有人以為多數決就直接腦補把你家財產搶走...lol108F 04/12 17:46
→ :麼還是活得好好的?109F 04/12 17:46
→ :先去了解都更條例吧?一直跳針很難看110F 04/12 17:47
→ :有人不知道多數決就可以直接都更你 ...111F 04/12 17:47
→ :的臉 ~ 哈哈 ~
→ :的臉 ~ 哈哈 ~
推 :只會講別人鍵盤XX的也挺可笑 鍵盤虛文就很屌 ?113F 04/12 17:47
→ :是啊 ... 當自己跳著講的時候, 別人都是跳針啊 !114F 04/12 17:47
→ :那你快來都更我的臉,快來115F 04/12 17:48
→ :你這麼行趕快去立法,拜託
→ :你這麼行趕快去立法,拜託
→ :是阿,某人要不要現在在板上開一個投票都更他的臉,然後117F 04/12 17:49
→ :等不及了是不是啊 ? 樓上 ?118F 04/12 17:49
→ :看到底能不能都更他的臉?119F 04/12 17:49
→ :樓樓上 ... XD120F 04/12 17:49
→ :糟糕 ... XD
→ :糟糕 ... XD
→ :對阿,你快叫郝龍斌來都更我的臉,拜託122F 04/12 17:49
→ :我來就好 ... (亮刀)123F 04/12 17:50
→ :快來124F 04/12 17:51
→ :哈哈 ~ 你敗了 !125F 04/12 17:51
→ :來啊,快來啊,只會喊喊喔?126F 04/12 17:52
→ :沒什麼好說了 ~127F 04/12 17:52
→ :你快點來做,不要用說的,只剩一張嘴128F 04/12 17:52
→ :南無阿彌佗佛 ~ 善哉善哉 ~129F 04/12 17:53
→ :怕了喔? 怕了就縮阿,沒關係的130F 04/12 17:53
推 :幹 法官是神 我們連討論都不能討論 法律人腦袋壞掉131F 04/12 17:58
推 :補血132F 04/12 18:33
--
※ 看板: vanbomme17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59
→
guest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