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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05 13:35: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標題 Re: [其他] 洪案真相, 1985聯盟亂臺灣(請盡量噓爆!
時間 Mon Aug  5 12:58:32 2013


※ 引述《OILART (沒有人在)》之銘言:
: 這一票據說擁有39位成員的「1985聯盟」,現在走起路來可拉風了,
: 大言不慚的向《聯合報》宣稱,他們是「臺灣公民社會」,
: 他們不願以真面目示人,是因為要彰顯「公民」的隱匿性!

: 然則,這群平常躲在ptt網站的「1985聯盟」,真有那麼純潔無瑕嗎?

: 諸位可別忘了,臺灣所發生過的「人肉搜索」,幾乎全都是他們幹出來的。
: 這幫臭小子在網路拉幫結派,對於所有反對他們政治立場與言論主張的網友,
: 要不是「群起圍毆」,就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
: 侵害對方的個人隱私權,不搞得對方身敗名裂,絕不罷休。
: 請問,一個正常的、健康的民主社會,會如此對待自己的民眾嗎?
: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因此斷定,「1985聯盟」根本是一群變態的年輕人
: 一群反社會、紊亂社會體制的邊緣游離分子,所幹出來的理盲濫情遊戲。

不多說 幫忙上色 他的目標非常明確 而且是地圖砲打所有1985連盟的人

我想這應該可以提告了?

一般來說 針對群體的公然侮辱很難成立 因為無法特定對象
但是他把範圍都特定出來 還挑明了他就是要侮辱這39個人

有沒有對法律熟悉的人能說說看這告不告得成?


-----------------------------------------
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以文字圖畫形式流傳的話  是加重毀謗罪

另外還有他說台灣的人肉搜索幾乎都是1985連盟幹出來的
1985連盟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方式侵害對方隱私權
(這證明他根本不知道PTT是什麼.....)

基本上這也是無的放矢 我想應該可以來一條誹謗

我想他也沒辦法證實台灣大部分人肉搜索都是1985幹出來的?

-----------------------------------------
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04.35.164
dogses:可以告阿 1985不是有法律人嗎 可以轉給他看!!!1F 08/05 12:59
dogses:其實白T20萬 我就沒有收到 XD
FIRZEN45:幫高調3F 08/05 13:00
nosay:提告阿 ~ 至少可以找出是哪一個"作家" 在那邊匿名搞鬼4F 08/05 13:00
heart21607:我也沒收到白衫耶5F 08/05 13:00
billy56:告他可以增加活動經費6F 08/05 13:01
ABA0525:白T我穿自己的,這也可以告吧7F 08/05 13:01
gracy100:1895不是有幾位通過律師資格的義工嗎8F 08/05 13:01
糟糕 之前我有在版上看到1985連絡方式的文 但我沒留
一時之間查不到 有沒有人支援一下?

wemee:       你好 初次見面 我是在二丁目經營膽固醇的拓也9F 08/05 13:01
hiimlive:10F 08/05 13:01
summer34796:被威權洗腦成這樣  可憐喔11F 08/05 13:01
teren:我覺得不用浪費力氣理這種____12F 08/05 13:01
verydisco:那傢伙有色盲 只看的到藍綠而已13F 08/05 13:01
keltt:告他!包括20萬白T、遊覽車錢一兩千萬這些一起告14F 08/05 13:01
dogses:可以叫律師要民事賠償 叫他吐出20萬白T喔!!15F 08/05 13:01
XieXie9527:我也沒收到白T,可以請得淫症的補給我嗎16F 08/05 13:01
sOwAt:你要國民黨開的法院認證他是對的嗎? 他們應該蠻樂意的17F 08/05 13:02
ymcg:他就是想釣聯盟的人出來吧 我是覺得中暑老人要多關懷給他喝水18F 08/05 13:02
msnskyline:告他,以後還有很多是要作,多一些經費好做事19F 08/05 13:02
heart21607:到處造謠 擺明就是想紅20F 08/05 13:02
QQfreedom:再罵PTT阿,你的孫子也正在PTT ONLINE呢21F 08/05 13:03
glacialfire:只有無視 才能讓他達不到他想要的效果22F 08/05 13:03
keltt:告他!把賠的錢捐給軍中人權促進會23F 08/05 13:03
minoru04:搞不好整天被上網的孫子嗆 所以遷怒PTT24F 08/05 13:04
wht810090:告他,告到他傾家蕩產25F 08/05 13:05
smilelove:告他~訴訟所需費用我願意出一份力26F 08/05 13:05
molinawang:告死他27F 08/05 13:06
timshan:我可以捐錢打官司 告死這個老不死28F 08/05 13:06
auditor:這一定要告  這種污名化別人 跟紅衛兵一樣  低級29F 08/05 13:06

在這邊發祭品文 如果提告 我也願意捐出一日所得作支援

sty0322:告他,不給他一點教訓,還真以為言論自由,一直造謠30F 08/05 13:07
jackace:告死他31F 08/05 13:07
narutotha:靠死他32F 08/05 13:08
frogha1:告他!33F 08/05 13:08
EmptySmile:告吧~~~!!!34F 08/05 13:08
coollonger:一個人對抗幾十萬人 真是無腦35F 08/05 13:08
cangming:告他 湊一下下次的經費 說不定就可以有白t了36F 08/05 13:09
phaeton101:支持提告37F 08/05 13:09
linyap:他這樣發地圖炮,應該全體鄉民都可以告他吧?38F 08/05 13:10
全體鄉民的話就沒辦法了 但是他特定罵1985 39個人 這根本幫自己挖洞
況且說真的 1985自己就有律師 非告訴乃論罪告下去也不用成本

告下去可以讓洪案影響力繼續影響社會 促進軍中人權
撇開1985連盟不想現身這個前提 告下去根本沒壞處就是

zeilda:我覺得不用告啦,要將精力花在關心往後的公共議題上39F 08/05 13:10
Toge:快點告!!!!40F 08/05 13:11
SSSLuffySSS:告死他 叫他登報道歉 無恥之徒41F 08/05 13:11
lafu:結果到時候他就說  我犧牲自己來讓39人浮上檯面42F 08/05 13:11
不用39個人 只要一個人上浮就可以告他了

liliyaeva000:可以不用理他 可是我想告死他43F 08/05 13:12
honercek:公民聯盟的成員 好像就有律師44F 08/05 13:12
SophisJr:這擺明了欠告 自己不就也是躲在網路背後放話的XX45F 08/05 13:13
※ 編輯: kid725          來自: 106.104.35.164       (08/05 13:15)
jerrylin:快告他46F 08/05 13:16
jet113102:=========提告的話本人願意捐出一日所得至家扶中心=====47F 08/05 13:17
Toge:先備份  他一定會刪文48F 08/05 13:21
mark4664:別說白衣服 我連眼睛海報都沒有拿到49F 08/05 13:25
jarr2610:別跟這種人浪費時間吧...就讓他們在那邊吠吧50F 08/05 13:25
MermaidFA:支持提告+151F 08/05 13:26
jayclub:告死他+152F 08/0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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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blackbb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8-05 13:37:55 (台灣)
+1 08-05 13:37 TW
不爽 可以自己創一團
2樓 時間: 2013-08-05 13:42:52 (台灣)
  08-05 13:42 TW
政府派來的白痴?
3樓 時間: 2013-08-05 13:43:50 (台灣)
  08-05 13:43 TW
我們可以集體告他嗎?可以的話我+1
4樓 時間: 2013-08-05 13:44:29 (台灣)
  08-05 13:44 TW
可憐,只敢在網路上講,實際上到了對方面前一句也不敢嗆
5樓 時間: 2013-08-05 13:47:02
  08-05 13:47
就像樓上一樣~
6樓 時間: 2013-08-05 13:56:00 (台灣)
  08-05 13:56 TW
告他 他媽會出來說  我兒子在家都很乖 很孝順
7樓 時間: 2013-08-05 13:59:44 (台灣)
  08-05 13:59 TW
如果告得成 從一開始各位就不需要上街 台灣的司法是怎樣的 bj4
8樓 時間: 2013-08-05 14:27:42 (台灣)
  08-05 14:27 TW
告他,讓他成為法院認證的血口噴人
9樓 時間: 2013-08-05 14:27:45 (台灣)
  08-05 14:27 TW
看來馬狗派出來的手下實在不怎麼樣啊! 水準實在太低了
10樓 時間: 2013-08-05 14:54:36 (台灣)
  08-05 14:54 TW
提告...拍謝拉我有躁鬱症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12樓 時間: 2013-08-05 15:41:46 (台灣)
  08-05 15:41 TW
沒人發現八樓打成1895嗎
13樓 時間: 2013-08-05 15:52:02 (台灣)
  08-05 15:52 TW
藍教徒馬奴大概氣瘋了..哈哈
14樓 時間: 2013-08-05 16:43:48 (台灣)
  08-05 16:43 TW
告他讓他出來跟1985面對面也爽,一人告一次比較好,不要聯名,讓他法院跑到死
15樓 時間: 2013-08-05 17:17:09 (台灣)
  08-05 17:17 TW
告的成吧,他整篇已經構成妨礙名譽、公然汙辱了
16樓 時間: 2013-08-05 20:10:19 (台灣)
  08-05 20:10 TW
告死他
17樓 時間: 2013-08-06 03:23:14 (台灣)
  08-06 03:23 TW
拜託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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