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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時間 Thu Sep 19 23:56:59 2019
https://reurl.cc/vn59RA
UFC-Que Choisir vs Valve : la justice consacre la vente d'occasion des jeux dématérialisés !
Le contrat Steam de l’éditeur Valve a été attaqué par l'UFC Que Choisir. Dans sa décision rendue ce 17 septem ...
![[圖]](https://cdn2.nextinpact.com/compress/407-197/images/bd/wide-linked-media/22695.jpg)
法國的消費者組織UFC Que Choisir,在2015年向巴黎的地方法院控告
指Valve的Steam使用條款有十幾條遭到濫用,對其使用者不利
經歷了將近四年的訴訟,判決的結果在17號出爐
巴黎的高等法院判決消費者組織勝訴,Steam必須取消對方控告的使用條款
其中一條包含禁止消費者購買的遊戲軟體二次販售
根據Valve的使用條款,消費者在Steam平台上「消費」遊戲
是取得該遊戲在Steam平台上永久訂閱權,消費者在不限期的訂閱期間內
能夠使用及存取他們所「消費」的遊戲、軟體、額外下載內容
然而Valve並不允許使用者販售或是轉讓他們的Steam帳號,換句話說
該帳號內的付費訂閱內容也是禁止消費者轉賣或是轉讓
在這次的判決,巴黎的高等法院引用了歐盟法院
關於智慧財產權權利耗盡原的判例
在2012年的歐洲法院一項判決中,當使用者購買一份軟體
他就擁有自由處分那一份軟體的權力,包含再次販賣或是贈送
巴黎的法院當然也注意到Valve在使用者條款中所提到的無限期訂閱
但法院認為在一般的認知中這就是購買行為
販售一款遊戲,為那款遊戲定價,並且讓消費者一次性付清
這一連串的行為無論如何都無法被視為訂閱
法院繼續解釋購買者的權力,當軟體或是遊戲付款完成那一刻起
出版商或是平台商就無權禁止購買者,轉售或是轉讓他所購買的那一份副本
在這個判決下,Valve必須撤下Steam上那些對使用者不公平的限制條款
並且要在判決後的一個月內,將判決書公告在在Steam首頁三個月
如果Valve沒有遵守法院的要求,每拖延一天就要繳納3000歐元的罰金
最長的可罰到6個月
=============================
PCgamer的報導:https://reurl.cc/8l34l4
Valve will appeal French courts ruling that Steam cannot ban resale of 'dematerialised' games (updated) | PC Gamer
Update: Valve's Doug Lombardi responded to our request for comment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We disagree with the decision of the Paris ...
![[圖]](https://cdn.mos.cms.futurecdn.net/q24vUGchoaM98eiwfJUH8U-1200-80.jpg)
Doug Lombardi代表Valve回應,Valve決定對判決提起上訴
在上訴期間,Steam的使用條款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
Kirinji --- GoodDay・GoodBye
hhttps://youtu.be/LPoYL0CG8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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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09-19 23:56 ■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09-20 09:22 ■ 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09-20 09:30 ■ 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09-20 09:57 ■ 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09-20 10:12 ■ 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09-20 13:00 ■ Re: [閒聊] Steam禁制二次販售被法國法院判定違法
推 : 簡單來說steam目前的條款像是無限期的[租]給你遊戲而1F 09/19 23:59
→ : 非將遊戲的副本所有權轉讓給玩家
→ : 非將遊戲的副本所有權轉讓給玩家
推 : 但是有強迫實作轉賣數位遊戲技術嗎?3F 09/20 00:00
→ : 在目前的情況下因為使用者沒有所有權所以無權處分自己4F 09/20 00:00
→ : 沒有強迫的話 拿掉條款還是不能賣啊5F 09/20 00:01
→ : 帳戶裡的遊戲6F 09/20 00:01
推 : 就算實作,應該也只有歐盟可以吧,Steam本身就有分區域7F 09/20 00:03
→ : 運作了,除非被當地法院告,要不然他們應該也不會去修
→ : 正或實作
→ : 運作了,除非被當地法院告,要不然他們應該也不會去修
→ : 正或實作
推 : 一天3000歐元? 我是steam就繳3000歐10F 09/20 00:05
推 : 所以說數位版什麼你買的只是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自行11F 09/20 00:06
→ : 處分根本不合理
→ : 處分根本不合理
推 : 以後在法國可以賣帳號13F 09/20 00:07
推 : 很合理的判決阿14F 09/20 00:09
推 : 要做可以再販售也行,不過很費工,刪除遊戲換取序號,賣號15F 09/20 00:10
推 : 慟!德國微軟2.016F 09/20 00:24
推 : 撤下條款也沒差啊 是能怎麼轉售17F 09/20 00:27
推 : 可以賣帳號阿18F 09/20 00:29
推 : 才54萬歐元 就給他罰啊19F 09/20 00:29
推 : 其他家機的數位版也要比照判定了嗎20F 09/20 00:33
推 : 不可能讓玩家轉賣遊戲吧!單機遊戲玩完就賣21F 09/20 00:38
推 : 講到租,就想到霹靂在超商的出租DVD,有設計還片金和租金22F 09/20 00:41
推 : 可以轉賣就不會有超低特價,羊毛出在羊身上23F 09/20 00:45
推 : ”但法院認為在一般的認知中這就是購買行為“24F 09/20 01:03
→ : 智障歐盟就是不願承認自己的認知跟恐龍沒兩樣
→ : 喔不是歐盟,是法國,whatever
→ : 智障歐盟就是不願承認自己的認知跟恐龍沒兩樣
→ : 喔不是歐盟,是法國,whatever
推 : 本來我就是買下遊戲而非租遊戲27F 09/20 01:06
→ : 這情況下 在歐盟區 販賣數位產品的商家到底要怎麼存活啊?w28F 09/20 01:07
推 : 對steam來說感覺也沒多嚴重 只是可以轉賣帳號不會被封29F 09/20 01:11
→ : 也沒有強制steam要弄出可以把遊戲打包販賣的機制
→ : 也沒有強制steam要弄出可以把遊戲打包販賣的機制
推 : 法院說的沒問題啊,我走進實體店裡買一片遊戲就是買,31F 09/20 01:20
→ : 怎麼到數位就變成無限期租用了?
→ : 怎麼到數位就變成無限期租用了?
推 : 某樓自己的認知才是智障吧33F 09/20 01:27
→ : 繳那三千歐也沒用 因為你不能阻止消費者轉賣34F 09/20 01:29
推 : 不是R,現在走到實體店買的還是要輸序號欸35F 09/20 01:35
推 : 你有看過哪個數位產品是允許你轉售的?虛寶除外36F 09/20 01:38
→ : 我覺得是法官大腦有問題,把數位和實體混為一談
法官有提這個問題,只是我後面懶得翻,我把它打完→ : 我覺得是法官大腦有問題,把數位和實體混為一談
先前智慧財產權權利耗盡原的判決,因為軟體都有透過介質儲存
例如光碟、隨身碟、磁碟片,所以購買者可以處分儲存在介質的軟體
雖然這一起訴訟中的標的物沒有實體的存在
但是智慧財產權的存在不需要實體就能成立,開發者所販賣的程式碼就是一種財貨
所以消費者只要上網購買、下載、安裝,購買者就有權處分他所購買的財貨
(翻的不是很精確,大意是這樣,法院也沒判決說你要想辦法讓購買者能轉賣
你只是不能限制購買者要如何處份他所購買的財貨)
推 : 允不允許又不是你說的,是法院說的,以前廠商還打算禁38F 09/20 01:39
→ : 止實體版遊戲轉讓呢,結果就是被法院打臉
→ : 止實體版遊戲轉讓呢,結果就是被法院打臉
推 : 廠商也不喜歡你買實體後轉賣啊40F 09/20 01:41
推 : steam和全世界公司例如蘋果,google做一樣的事然後被法官判41F 09/20 01:45
→ : ,我覺得是那個法庭有問題,不然app,電子書,mp3,下載軟
→ : 體等等也應該要能轉售,因為我買了他,我可以任意處置這個
→ : 數位軟體
→ : ,我覺得是那個法庭有問題,不然app,電子書,mp3,下載軟
→ : 體等等也應該要能轉售,因為我買了他,我可以任意處置這個
→ : 數位軟體
推 : 他不喜歡,但決定能不能合法轉讓的人不是他,書可以轉45F 09/20 01:45
→ : 讓,電影光碟可以轉讓,音樂CD可以轉讓,怎麼人家就不
→ : 怕別人看完賣掉
→ : 讓,電影光碟可以轉讓,音樂CD可以轉讓,怎麼人家就不
→ : 怕別人看完賣掉
→ : 我要求序號不應該只能啟用一次,應該無限48F 09/20 01:46
推 : 所以在法官不懂實體和數位的差異性而做出此判決,個人覺得
→ : 不愧是歐洲國家,觀念之落後的
推 : 所以在法官不懂實體和數位的差異性而做出此判決,個人覺得
→ : 不愧是歐洲國家,觀念之落後的
推 : 現行法律規範不會把電子紀錄的存取權限視為買賣51F 09/20 01:50
→ : 把它當成買賣的都忽略了電磁紀錄可以複製的特性 沒有所
→ : 謂所有權移轉的問題
→ : 把它當成買賣的都忽略了電磁紀錄可以複製的特性 沒有所
→ : 謂所有權移轉的問題
噓 : 實體和數位銷售現況的差異是廠商刻意營造出來的好嗎zzzz54F 09/20 01:52
→ : 這就像是怪法官不懂廠商的商法 就算這樣的商法可能對消
→ : 費者不利 你也是跪著舔廠商
→ : 這就像是怪法官不懂廠商的商法 就算這樣的商法可能對消
→ : 費者不利 你也是跪著舔廠商
推 : 為什麼這就是觀念落後57F 09/20 01:53
→ : 這件事情明明是消費者站在廠商那邊實在匪夷所思
→ : 這件事情明明是消費者站在廠商那邊實在匪夷所思
推 : 日本廠商以前禁止轉售二手的理由是侵害著作權。59F 09/20 01:54
推 : 沒毛病阿,遊戲光碟爽完可以賣二手,數位遊戲爽完不能60F 09/20 01:54
→ : ,實際上都被消費完了,存在差異的原因只是廠商不準,
→ : 而不是不合法。
→ : ,實際上都被消費完了,存在差異的原因只是廠商不準,
→ : 而不是不合法。
推 : 就是因為想要禁止實體版轉讓的打算失敗了廠商才大推數63F 09/20 01:55
→ : 位版,並且用無限期租用這種條款來規避,現在只能說又被
→ : 揪出來了而已
→ : 位版,並且用無限期租用這種條款來規避,現在只能說又被
→ : 揪出來了而已
→ : 基本上租這種說法只是用來"繞過"而已,而歐盟認為這樣66F 09/20 01:56
→ : 其實跟買光碟根本沒差,所以應當享有跟光碟一樣的自由
→ : 其實跟買光碟根本沒差,所以應當享有跟光碟一樣的自由
推 : 今天如果是實體二手廠商禁止販售你看會鬧多大 dmc那個68F 09/20 01:57
→ : 語言dlc都吵成那樣了 只不過大家現在能接受這些規定而
→ : 已 認為不合理的進去告了 法院也做出判決 實在不懂這
→ : 跟法院觀念落後的關聯性在哪邊
→ : 語言dlc都吵成那樣了 只不過大家現在能接受這些規定而
→ : 已 認為不合理的進去告了 法院也做出判決 實在不懂這
→ : 跟法院觀念落後的關聯性在哪邊
推 : 台灣應該是翻權利耗盡原則?72F 09/20 01:59
好,我改一下推 : 阿原來是法國,看成歐盟= =73F 09/20 01:59
→ : 反正我想最後也不關台灣的事情啦,多半只會改開告的地
→ : 反正我想最後也不關台灣的事情啦,多半只會改開告的地
推 : 雖然我覺得在這講法律像個智障 不過這個判決某種程度上75F 09/20 02:01
→ : 規避法規的適用問題 這種契約絕對不是買賣 但是你用這
→ : 種方法跟硬拗沒兩樣 如果你要保障帳號移轉的權利就應該
→ : 立法規範
→ : 規避法規的適用問題 這種契約絕對不是買賣 但是你用這
→ : 種方法跟硬拗沒兩樣 如果你要保障帳號移轉的權利就應該
→ : 立法規範
→ : 區,而且記得之前西洽好像也是蠻幹二手的79F 09/20 02:02
推 : 實體商品不需要依附平台,數位產品需要依附平台,現在法國80F 09/20 02:02
→ : 這可以轉售判決就像是要平台業者售後服務(協助轉售)做好
→ : 做滿,合理嗎?想要不依附平台,除非商品是drmfree,例如go
→ : g,大量複製送人或賣人隨你,法院難道是要求數位產品要做
→ : 到這樣? 所以我才說他根本不懂數位和實體的差異性
法院的判決沒有要求協助轉售,只有要求Valve拿掉那幾條Steam使用條款→ : 這可以轉售判決就像是要平台業者售後服務(協助轉售)做好
→ : 做滿,合理嗎?想要不依附平台,除非商品是drmfree,例如go
→ : g,大量複製送人或賣人隨你,法院難道是要求數位產品要做
→ : 到這樣? 所以我才說他根本不懂數位和實體的差異性
推 : 看了下推文覺得蠻特別的 這判決對消費者有利 結果只要85F 09/20 02:04
推 : 權利耗盡原則的對抗的是智慧財產權人 steam只是個平台86F 09/20 02:04
→ : 而已
詳細要看法官引源的歐盟法院判例(我沒看),但是新聞裡說到Valve的限制違反→ : 而已
權利耗盡原才被法官判違法的
→ : 談到歐盟 steam 法院 這些關鍵字就變成幫販售方說話88F 09/20 02:05
推 : 嗯,不過他講這個有點道理,不過當初買數位產品就有付89F 09/20 02:06
→ : 一部分錢給平台了吧
→ : 一部分錢給平台了吧
推 : 轉讓帳號總沒問題吧,問題是他連這都不准91F 09/20 02:07
推 : 其實不准賣帳號好像是很多網路遊戲開始的,但我一直不知道92F 09/20 02:11
→ : 理由,既不會造成公司負擔也不會不公平,帳號應該是可以交
→ : 易的沒問題
推 : 哦.....抱歉,所以法官只有說steam不能說不能賣帳號嗎?
→ : 理由,既不會造成公司負擔也不會不公平,帳號應該是可以交
→ : 易的沒問題
推 : 哦.....抱歉,所以法官只有說steam不能說不能賣帳號嗎?
→ Justisaac …
→ : 也並非所有的遊戲都必須綁定啊,也有很多盜版單機遊97F 09/20 02:29
→ : 戲就是從steam拆包出來的。既然如此起碼在這種情況
→ : 下消費者的合理轉讓販售行為廠商無權干涉很合理吧
※ 編輯: munchlax (1.174.143.221 臺灣), 09/20/2019 02:30:25→ : 戲就是從steam拆包出來的。既然如此起碼在這種情況
→ : 下消費者的合理轉讓販售行為廠商無權干涉很合理吧
推 : 永久訂閱阿@@ 這樣有點令人擔心數位平臺如果倒的話100F 09/20 02:34
噓 : 紅明顯,這問題涉及到所謂智慧財產權的國內耗盡或國際101F 09/20 02:47
→ : 耗盡原則,這又攸關各國智慧財產或所謂無體財產權的保
→ : 護制度,沒那摸簡單啦
→ : 耗盡原則,這又攸關各國智慧財產或所謂無體財產權的保
→ : 護制度,沒那摸簡單啦
推 : 如果可以這樣線上轉售 那理論上只要買一次電子檔就可以104F 09/20 02:54
→ : 讓所有人任意轉售資料存取權限的話 那平台賺啥 遊戲商
→ : 賺啥 不要忽略電子檔跟實體光碟的差異 跟光碟那種單一
→ : 而且有地理限制的交易天差地別
→ : 讓所有人任意轉售資料存取權限的話 那平台賺啥 遊戲商
→ : 賺啥 不要忽略電子檔跟實體光碟的差異 跟光碟那種單一
→ : 而且有地理限制的交易天差地別
推 : 你再怎麼轉讓存取權一次也只有一個人能用,和光碟有什108F 09/20 02:56
→ : 麼區別嗎
→ : 麼區別嗎
推 : 你可以保證嗎 如果真的要這樣搞 steam還要再把你的存取110F 09/20 03:03
→ : 權收回來 他幹嘛不自己賣就好 賺的還比較多
→ : 權收回來 他幹嘛不自己賣就好 賺的還比較多
推 : 這是法源太落伍啦 法官沒問題 但遊戲商也沒問題112F 09/20 03:08
→ : 娛樂性產品 消費者就是超級老大 根本不需要保護
→ : 只要沒有欺瞞跟不誠信 管太多就是低能
→ : 娛樂性產品 消費者就是超級老大 根本不需要保護
→ : 只要沒有欺瞞跟不誠信 管太多就是低能
推 : 什麼保不保證的,你轉讓了也是掛靠在steam上啊,steam要115F 09/20 03:10
→ : 收回存取權還不簡單
→ : 收回存取權還不簡單
推 : 最好是一套數位版可以隨便N個人同時使用。steam搞drm搞心酸117F 09/20 03:17
→ : 的嗎?
→ : 是啦你可以破解,但那跟古早以前的實體光碟大補帖本質上還
→ : 不是一樣?
→ : 的嗎?
→ : 是啦你可以破解,但那跟古早以前的實體光碟大補帖本質上還
→ : 不是一樣?
推 :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好了 你如果允許這樣的交易模式 那ste121F 09/20 03:25
→ : am賺不了錢 遊戲商賺不了錢 到最後就是沒遊戲玩
→ : am賺不了錢 遊戲商賺不了錢 到最後就是沒遊戲玩
推 : 從電子遊戲誕生開始實體版不就是這樣交易來交易去的,123F 09/20 03:28
→ : 遊戲商有倒嗎,有沒遊戲玩嗎
→ : 遊戲商有倒嗎,有沒遊戲玩嗎
推 : 那實體片轉賣的都是罪人了嗎125F 09/20 03:29
→ : 書、唱片、電影光碟不都這樣二手交易的,他們有因此倒126F 09/20 03:30
→ : 嗎,就你遊戲最特別?
→ : 嗎,就你遊戲最特別?
推 : 實體轉賣的效益有網路來的高嗎 當你還在一片一片賣的時128F 09/20 03:31
→ : 候 一個平台配對可能就幾萬個交易
→ : 候 一個平台配對可能就幾萬個交易
推 : 快開轉賣功能130F 09/20 03:35
推 : 交易手段根本不是重點,實體版二手交易會被法院允許也131F 09/20 03:36
→ : 不是因為交易效率比較低,而是「你憑什麼不讓別人交易
→ : 」
→ : 不是因為交易效率比較低,而是「你憑什麼不讓別人交易
→ : 」
推 : 我認為實體交易被允許的一個原因就是效益低啊 如果交易134F 09/20 03:40
→ : 的規模跟速度差這麼多 限制也是有可能的
→ : 的規模跟速度差這麼多 限制也是有可能的
推 : 實體片轉賣的不是罪人阿,只是廠商一直咩送而已啊136F 09/20 04:08
推 : 上面說法官亂來是覺得盜版已經讓廠商少賺了,開放自137F 09/20 04:09
→ : 主買賣又會讓廠商賺更少?
→ : 主買賣又會讓廠商賺更少?
→ : 遊戲商沒倒也沒錯啊,但是他還是不爽你啊139F 09/20 04:09
→ : 二手交易存在人類歷史多久了,140F 09/20 04:11
→ : 買賣二手遊戲還要被嘴二手仔,買一手是多高尚的一件事
→ : 買賣二手遊戲還要被嘴二手仔,買一手是多高尚的一件事
推 : 其實我覺得實體與虛擬還有個差別,就是資源。像車子142F 09/20 04:22
→ : 、光碟等實體如果還有八成新就不用,是很浪費資源,
→ : 對環境也是種破壞。但虛擬就沒有這困擾。
→ : 、光碟等實體如果還有八成新就不用,是很浪費資源,
→ : 對環境也是種破壞。但虛擬就沒有這困擾。
推 : 關鍵字[副本]145F 09/20 04:40
→ : [權利]本來就可以轉移
→ : 租用/使用權 本身是對的 因為steam必須保證你在租
→ : 用期間 可以取得副本
→ : 不像實體 有耗損 遺失問題
→ : 一個授權 對應一個副本
→ : 基本上 就真的是法源加上 科技不夠強的 爭議
推 : 反正記得一件事 steam 提供的一直都是[服務]而不
→ : 是商品
→ : 反正這問題 20年內應該不會有解啦
→ : 畢竟連實體都還能戰 [媒介本身]是不是商品了 ww
→ : 就像買音樂cd 就算刮傷了 廠商一樣要換給你全新能
→ : 聽的一樣 ,
→ : 有人會覺得很扯對吧 但這就是 智產商品的爭議啊 w
→ : w
→ : 媒介 和 智產 要不要分開算錢 還有得吵
→ : [權利]本來就可以轉移
→ : 租用/使用權 本身是對的 因為steam必須保證你在租
→ : 用期間 可以取得副本
→ : 不像實體 有耗損 遺失問題
→ : 一個授權 對應一個副本
→ : 基本上 就真的是法源加上 科技不夠強的 爭議
推 : 反正記得一件事 steam 提供的一直都是[服務]而不
→ : 是商品
→ : 反正這問題 20年內應該不會有解啦
→ : 畢竟連實體都還能戰 [媒介本身]是不是商品了 ww
→ : 就像買音樂cd 就算刮傷了 廠商一樣要換給你全新能
→ : 聽的一樣 ,
→ : 有人會覺得很扯對吧 但這就是 智產商品的爭議啊 w
→ : w
→ : 媒介 和 智產 要不要分開算錢 還有得吵
推 : 那一堆商用軟體怎麼辦?161F 09/20 05:28
推 : 實體版硬要說,現在只要可連線遊戲也都只能使用一次無162F 09/20 07:05
→ : 法轉售啊
→ : GTA V PC實體版就是很好的例子,買了主要是那個序號,
→ : 序號只能綁R星帳號僅限一次而已
→ : 家機的應該也差不多吧,可連線類型的遊戲都是跟帳號的
→ : ,什麼魔物獵人啦等等
→ : 現在除非收藏,要不然根本不買實體,買來還不是拿序號
→ : 登錄帳號後使用數位下載
→ : 法轉售啊
→ : GTA V PC實體版就是很好的例子,買了主要是那個序號,
→ : 序號只能綁R星帳號僅限一次而已
→ : 家機的應該也差不多吧,可連線類型的遊戲都是跟帳號的
→ : ,什麼魔物獵人啦等等
→ : 現在除非收藏,要不然根本不買實體,買來還不是拿序號
→ : 登錄帳號後使用數位下載
推 : 以後使用者可以自己的賣bundle170F 09/20 07:16
推 : 很正確的判決 沒什麼問題171F 09/20 07:38
推 : 我覺得蠻合理的啊 為什麼數位變成不能轉讓?172F 09/20 07:41
→ : 反正只要法院判決跟你想法不同就是落後?就是恐龍?那173F 09/20 07:46
→ :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法律是不會落後的?
→ :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法律是不會落後的?
推 : 一堆法盲 不EY175F 09/20 07:52
推 : 判決沒什麼問題176F 09/20 07:54
推 : 除了轉售、贈與外其實還有繼承的問題177F 09/20 07:58
→ : 一堆被現在的垃圾機制洗腦的178F 09/20 08:22
→ : 實體商品其實是把「使用權」跟「擁有權」合一。但是數位商179F 09/20 08:26
→ : 品則是賣「使用權」。不過還有一個議題:平台應該要保證消
→ : 費者可以「無限期」使用,或是平台結束營運後要有補償措施
→ : 品則是賣「使用權」。不過還有一個議題:平台應該要保證消
→ : 費者可以「無限期」使用,或是平台結束營運後要有補償措施
推 : 這個議題真的蠻有趣的 希望可以和平落幕182F 09/20 08:32
→ : 再來就是數位商品的擁有權理論上可以無限複製,如果可以轉183F 09/20 08:32
→ : 讓就必須要加上類似序號的機制,保證轉讓後賣方不能繼續使
→ : 用,且只有買方一個人可以使用。從這個點看。賣帳號算是數
→ : 位商品轉讓最好的機制吧?steam會擋也不是不能理解,這也避
→ : 免消費者搞「出租」帳號的玩法,不過這應該是「使用權」的
→ : 「處分權」了 XD
→ : 讓就必須要加上類似序號的機制,保證轉讓後賣方不能繼續使
→ : 用,且只有買方一個人可以使用。從這個點看。賣帳號算是數
→ : 位商品轉讓最好的機制吧?steam會擋也不是不能理解,這也避
→ : 免消費者搞「出租」帳號的玩法,不過這應該是「使用權」的
→ : 「處分權」了 XD
→ : 鑒於數位軟體的特性,這法官的理解,不就會使得「已189F 09/20 08:42
→ : 下載之數位程式得以擅自流通」嗎……
→ : 下載之數位程式得以擅自流通」嗎……
推 : 自己買的東西那一份本來就該能擅自流通啊 這是權利耗盡的基191F 09/20 08:47
→ : 本概念
→ : 如果是違法重製多份後再流通 一樣能用著作權法處理
→ : 本概念
→ : 如果是違法重製多份後再流通 一樣能用著作權法處理
推 : 各人覺得這案子判的很好阿 開發商覺得法源太舊 數194F 09/20 08:50
→ : 位不能轉讓 那就去遊說民意代表修法讓他被社會認可
→ : 吧
→ : 位不能轉讓 那就去遊說民意代表修法讓他被社會認可
→ : 吧
推 : 所以現在就只能用賣帳號的方式轉賣,對市場的影響很小197F 09/20 09:04
推 : 以前根本沒在綁的,一堆推文被商業洗腦的蠻嚴重198F 09/20 09:08
推 : 其實滿合理的 不過我是steam我就一天付3000歐199F 09/20 09:29
→ : 好爽喔,等著玩糞game囉 回不了本看哪個傻屌做3A200F 09/20 09:35
推 : 會覺得數位就不能轉賣的也是被廠商自己訂的規矩玩201F 09/20 09:39
→ : 如果一開始數位版就能轉賣你也不會覺得不能賣
→ : 如果一開始數位版就能轉賣你也不會覺得不能賣
推 : 希望台灣跟進 不要每次好的不學專學壞的 幹203F 09/20 09:44
推 : 賣整個帳號有什麼問題?數位的東西就不能過戶?204F 09/20 09:53
推 : 使用權為何不能轉讓和繼承?還有說開了二手交易就會變N份205F 09/20 10:02
→ : 的,你不知道Steam有退款機制嗎?要收回你的使用權有何難
→ : 的,你不知道Steam有退款機制嗎?要收回你的使用權有何難
推 : 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書本轉讓的問題還更嚴重207F 09/20 10:06
→ : Steam遊戲還只能一次一序號登入 書本還可以印下來大家
→ : 一起用,怎麼會嘴法官這樣判
→ : Steam遊戲還只能一次一序號登入 書本還可以印下來大家
→ : 一起用,怎麼會嘴法官這樣判
推 : 推文就說啥小 跟steam要不要提供服務無關 只是要能賣ste210F 09/20 10:21
→ : am帳號而已 居然在吵數位與否
→ : am帳號而已 居然在吵數位與否
→ : 訂閱只是廠商玩的文字遊戲,這法院不認為能這樣解釋212F 09/20 10:28
推 : 西洽鄉民可能大多都不是一般消費者吧,替資方說話正常213F 09/20 10:31
推 : 蒸粉真可怕,steam這字出來就是不一樣214F 09/20 10:32
推 : 笑死人 條文不修開始怪法官 要看法官超譯法條比較爽?215F 09/20 10:48
→ : 權力分立懂?
→ : 權力分立懂?
推 : 重罰3000 XD217F 09/20 11:27
→ kooyoo1144 …
推 : epic也不會得利啦,steam這樣判代表所有電商基本上都219F 09/20 12:45
推 : 要遭殃
推 : 要遭殃
→ : DRM FREE的平台應該不受影響(?)221F 09/20 13:24
→ : 照這判決 蘋果和安卓app也要能轉售吧222F 09/20 13:41
推 : 歐洲法觀念落後XDD 世界上真是無奇不有223F 09/20 16:27
推 : 轉賣遊戲本來就是自己的權益 某些人怎麼那麼奴224F 09/20 17:26
→ : 不是奴不奴 是現行科技更本做不到ww225F 09/20 19:19
→ : 那位大大可以提出數位授權 的安全轉移 又不用經過
→ : 太多人手 ㄧ自由交易 大概可以拿諾貝爾獎
→ : 最接近的東西 我想想 比特幣吧XDDD
→ : 那種 賣帳號密碼 的笑話就不要拿出來給大家笑了
→ : 那位大大可以提出數位授權 的安全轉移 又不用經過
→ : 太多人手 ㄧ自由交易 大概可以拿諾貝爾獎
→ : 最接近的東西 我想想 比特幣吧XDDD
→ : 那種 賣帳號密碼 的笑話就不要拿出來給大家笑了
→ : 所謂科技做不到,是真的科技不允許,還是只是還沒有人建制230F 09/20 20:46
→ : 系統而已
→ : 數位授權的轉移系統在手機門號領域就是國家擔保做跨平台NP
→ : 今天只要夠多人重視,組成國際組織處理商業軟體領域的數位
→ : 授權的轉移科技不允許?
→ : 還沒人做跟做不到是不一樣的
→ : 系統而已
→ : 數位授權的轉移系統在手機門號領域就是國家擔保做跨平台NP
→ : 今天只要夠多人重視,組成國際組織處理商業軟體領域的數位
→ : 授權的轉移科技不允許?
→ : 還沒人做跟做不到是不一樣的
推 : 你先找一個不用原廠後續支援的方式再來巴236F 09/20 22:02
→ : 現在最多 不就回到"提供服務方" 處理 自由交易個鳥
→ : 就像你說的 "誰" 來擔保你的數位授權是有效的??
→ : 更別提 是跟"個人"走 要玩到這樣 只有個人數位憑證
→ : 可以完全代表 那個人 的時代 巴 到時候啥 實名登陸
→ : 就真的變歷史了WW
→ : 反正 等人死的多一點 數位遺產自然會有人去解決
→ : 反正 索尼早就喊出 要處裡數位交易限3次並要抽20%了
→ : 看要不要等他實際上線 看會如何
→ : 現在最多 不就回到"提供服務方" 處理 自由交易個鳥
→ : 就像你說的 "誰" 來擔保你的數位授權是有效的??
→ : 更別提 是跟"個人"走 要玩到這樣 只有個人數位憑證
→ : 可以完全代表 那個人 的時代 巴 到時候啥 實名登陸
→ : 就真的變歷史了WW
→ : 反正 等人死的多一點 數位遺產自然會有人去解決
→ : 反正 索尼早就喊出 要處裡數位交易限3次並要抽20%了
→ : 看要不要等他實際上線 看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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