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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7-05 11:13: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標題 [新聞] 這也違法?照iPhone面板製保護貼涉侵權
時間 Wed Jul  4 23:26:05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這也違法! 照iPhone面板製保護貼涉侵權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記者穢y倫 攝影屨堸蕖導

018/07/03 19:29


很多人都會買蘋果手機的保護貼,但其實市面上賣的通通都侵權!保二刑大近來接獲iPhone公司提告,搜索違反商標法的手機配件商,除了充電線、耳機確實違法外,還多扣了「銀幕保護貼」,因為日前他們把iPhone的面板圖案拿去註冊,但保護貼廠商為了方便,出場就是直接裁切好跟面板一樣的樣式,結果至少有50家業者通通遭到法辦。

手機行遭搜索,桌面上擺滿各式各樣的證物,幾乎每一樣都違反商標權,但這一個卻讓老闆有點搞不懂,它也有問題嗎?

拿出註冊商標的表單,這個銀幕保護貼,就跟商標一模一樣,通通違法必須得要扣回去。


店家被查扣得一頭霧水,因為這天他們不僅耳機,充電線還有插頭,通通因為侵權,現在遭控侵權的還有這種保護貼,的確比較一下這形狀,廠商為了方便作業,直接切割成跟蘋果面板一樣,蘋果總公司全一併提告。


從去年到現在,保二刑大一共查獲至少50件,因為這就是很一般的螢幕保護貼,從iPhone開賣至今,他們也就再賣,一片從300到上千元都有。

實際到一般手機配件行,保護貼全都長這樣,老闆的確之前曾聽過有店家遭搜索,但蘋果也不曾授權任何保護貼廠商,製作符合原廠認證的,到底要配件行怎麼做。

手機配件店家:「是因為它設計很差很容易弄破,買這片是為了擋住,你們東西產品做的差也不願意讓人家去保護。」
手機配件店家也好無奈,批貨來做小生意,結果卻意外觸法,其實違反商標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5萬元,如果談和解就能解決,偏偏總公司全都要求告到底,店家未來只好賣這種全透明的,沒跟它的面板長一樣,至少賣得安心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ip.ly/wg77gg

5.備註:
有通訊行也中獎了嗎?!蘋果公司有申請iphone圖案商標!!

看蘋果公司圖案商標:http://snip.ly/0amzq3

我在商標事務所上班~
補充說明一下,事實上是不是侵權我認為還是可以再討論,可參考以下判決

>>>由於商標法所保護之商標專用權,限於圖樣或所用之文字、圖形、記號而不及於近似該商標之商品形狀。故若僅製造形狀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之立體商品而未使用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者,尚難以仿冒商標罪論擬(最高法院75年臺上字第6201號判決意旨參照)

詳細判決可看這:http://bit.ly/2zax4jN

拋磚引玉~不知道各位大大怎麼看
歡迎法律智財同業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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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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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點擊快速查商標
http://line.me/ti/p/@obp5179o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官網
http://www.goldkee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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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233.31
※ 文章代碼(AID): #1RFESTN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717981.A.5E5.html
MissFaye: 蘋果有窮到要告這種ㄛ1F 118.232.223.218 台灣 07/04 23:27
a1122334424: 就是保護貼的形狀孔洞不能一樣?2F 140.113.236.36 台灣 07/04 23:29
kairi5217: 這跟窮有什麼關係?3F 110.26.68.24 台灣 07/04 23:29
simonneko: 要出官方保護貼了吧4F 220.136.15.24 台灣 07/04 23:29
a27588679: 收網囉~~~5F 123.195.16.115 台灣 07/04 23:30
yaomama: 也不是蘋果窮 新聞說他們不和解要告到底6F 106.105.233.31 台灣 07/04 23:33
yaomama: 我們看到很多通訊行 店名出現蘋果的 商標
yaomama: 都被蘋果公司提異議~所以如果身邊有要開
yaomama: 通訊行的都建議不要用蘋果xx命名
AndyWT: 蘋果就是垃圾10F 61.228.196.228 台灣 07/04 23:34
yaomama: http://i.imgur.com/5o8bUZv.jpg11F 106.105.233.31 台灣 07/04 23:37
[圖]
 
yaomama: http://i.imgur.com/mQmxGQx.jpg12F 106.105.233.31 台灣 07/04 23:37
[圖]
 
yaomama: 附上一些被異議成立的案子參考~正想要從13F 106.105.233.31 台灣 07/04 23:38
yaomama: HTC跳到蘋果說~
sunskist0831: 蘋果玻璃貼超貴15F 118.167.48.114 台灣 07/04 23:44
qq204: 垃圾專利蟑螂16F 114.40.56.227 台灣 07/04 23:50
lsacred: 我也很懷疑可以用商標去告產品外觀嗎?這17F 42.72.16.135 台灣 07/04 23:56
lsacred: 個新聞超詭異,而且只有這一篇
yaomama: 補充一下其實後續商標法修法後第36條第一19F 106.105.233.31 台灣 07/05 00:04
yaomama: 項第二款就有提到如果是為發揮商品或服務
yaomama: 功能所必要者,就不受商標效力拘束~
Oisige: 這不是窮 是在保護自己的商標避免因通用22F 39.10.106.207 台灣 07/05 00:13
Oisige: 化喪失識別性
lsacred: 如果說店家包裝上有商標這個我還能理解,24F 42.72.16.135 台灣 07/05 00:27
lsacred: 如果是針對商品本身跟商標長得像…這我就
lsacred: 不太能理解,而且我覺得保二都是先扣再說
lsacred: ,反正最後訴訟也不是他在跑,就算沒成案
lsacred: 你也告不了他
Oisige: 產品本身跟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話該不該當29F 39.10.106.207 台灣 07/05 00:31
Oisige: 商標的使用?
LOVEMS: 先告再說吧 什麼時候面板尺寸也有專利了31F 123.195.193.194 台灣 07/05 00:50
ppit: 失去創新動能之後只能吃老本跟告人了32F 27.147.24.241 台灣 07/05 00:52
metcc80211: 著作權綁刑法,大多時候根本劫貧濟富33F 111.250.19.207 台灣 07/05 02:48
metcc8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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