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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03 07:12:5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標題 Re: [新聞] 引用論文沒註明 交大生控師違反學術倫理
時間 Thu Jan  2 22:46:02 2014


   今天發現,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網站上的資料比較完整
   所以再發一篇文當成更新

   網址:http://ppt.cc/w8Ld

   其中有幾個重點

   1. 該博士生只當了 3個月 的研究助理(9-11月)
      所以錢算起來只領了12000元
      在這期間,除了 找資料、寫摘要、翻譯英文 之外
      還寫了 2篇研討會論文、2個研究計畫
      結果研討會文章、專書都沒掛學生的名字
     (當事人聲明:http://ppt.cc/G-iI 文章證據:http://ppt.cc/Egfn

   2. 該位老師主張說: 學生能力不及老師,
                       所以助理撰寫的成果是屬於老師,學生無權使用
      而且還發 存證信函 說如果不撤銷檢舉,就要提告
     (存證信函:http://ppt.cc/~Rba

      ( 難怪當事人會投書媒體...雖然校內的審理程序法定是6個月
        但審理結果一直沒出來,被檢舉的人卻送存證信函說要告人
        無論是誰都會覺得校方是在刻意護航 )

   3. 該生在今年3月有向交大的學術倫理專區投訴
      結果負責倫理專區的教授卻口頭跟他說:
             國立交通大學的學術倫理規範僅用於學生,並不適用教授
      (當事人聲明:http://ppt.cc/G-iI

      ( 顆顆  原來學術倫理只限學生,台灣真是超英趕美 )

     說個題外話,這就跟當兵時發的宣傳小卡一樣
     連隊長官都會跟你講說 有問題就打上頭的電話跟連上反映阿!我們會幫你處理阿!!
     但實際上,這樣做無非就是想:
            先止血、在單位裡面把事情先搓掉,或先看看你掌握多少證據
            這樣事情就不會爆發出來
            他們就是深怕事情上傳天聽和民間,單位就沒法搓湯圓了

     相同的,大學裡面設的學術倫理委員會,也是類似的道理
     或是系所裡面設的 x主任信箱也是一樣



※ 引述《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之銘言:
:    http://ppt.cc/z2Dl
引用論文沒註明 交大生控師違反學術倫理 - 新頭殼 newtalk
[圖]
學術糾紛再添一起,交通大學社文所博士生兼任助理陳運陞檢舉交大人文社會系副教授段馨君所著專書中引用陳運陞在任職期間為她撰寫的研討會論文,卻未標明陳的姓名,但經過申訴後,交大卻遲未回覆處理進度,因此轉由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從昨天發起連署,目前已有超過180份的連署書包括學校教師、甚至是曾擔任段馨君的助理也參與,並表明自己之前也曾有相同遭遇,希望校方正視;對此,校方表示,目前全案已進入正式審理程序,還無法公布進一步的資訊。 陳運陞指出,在擔任段馨君的研究助理期間,曾應要求撰寫計畫報告與研討會論文。但事後發現,段馨君於2012年出版的專書《戲劇與客家:西方戲劇影視與客家戲 ...
 
: 圖:交大博士生與交大副教授段馨君產生學術、勞動上的糾紛,
: 高等教育工會目前在網路上發起連署,希望交大能正視此案。
:    新頭殼newtalk2013.12.30 翁嫆琄/台北報導
: 學術糾紛再添一起,交通大學社文所博士生兼任助理陳運陞檢舉交大人文社會系副教授段
: 馨君所著專書中引用陳運陞在任職期間為她撰寫的研討會論文,卻未標明陳的姓名,但經
: 過申訴後,交大卻遲未回覆處理進度,因此轉由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從昨天發起連署,目前
: 已有超過180份的連署書包括學校教師、甚至是曾擔任段馨君的助理也參與,並表明自己
: 之前也曾有相同遭遇,希望校方正視;對此,校方表示,目前全案已進入正式審理程序,
: 還無法公布進一步的資訊。
: 陳運陞指出,在擔任段馨君的研究助理期間,曾應要求撰寫計畫報告與研討會論文。但事
: 後發現,段馨君於2012年出版的專書《戲劇與客家:西方戲劇影視與客家戲曲文學》中,
: 許多段落收錄陳運陞為段馨君所撰寫的研討會論文,有6千字的內容幾乎重壘,但書中卻
: 未標明陳運陞的姓名,因此認為該作品的著作人格權有疑慮。
: 同時,陳運陞表示,段馨君支付每個月4千元的助理費給他,卻要求他撰寫學術性論文,
: 學生的工作還是「責任制」,已有壓榨之嫌。因此,他提出9點聲明,希望交大校方設置
: 投訴教師學術倫理的正式管道、重新檢視段馨君的所有著作,並且要求段馨君公開道歉等
: ,盼校方正視教師與助理間的學術、勞動糾紛。
: 對於陳運陞不滿校方遲遲未給他正式回覆,交通大學校方表示,目前此事已經進入正式的
: 審理程序,由於都是內部審查作業,所以按照常例,並不會逐步對檢舉人公開處理進度。
: 不過,負責處理此案的教師透露,交大規定學生申訴後4個月,校方需做完決定與答覆,
: 由於陳運陞於10月底申訴,加上申訴期間正逢寒假,因此,處理時間按規定可延長為6個
: 月。
: 他指出,目前段馨君所屬的客家文化學院正在為審查委員會召集委員,由第三方的人文社
: 會學院院長任召集人,預計會找齊著作權法、人社相關的專家,至少半數都由校外徵召,
: 明年1月上旬,應可開始進行審理。該教師補充,待委員會提出建議後,會再交由客院評
: 委會處理,最終由交大校評會審議,因此依目前處理的進度,確實還無法提供陳運陞正式
: 回應。
: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表示,昨天開始進行連署後,目前已有超過180份的連署書,包
: 括學校教師、甚至是曾擔任段馨君的助理也參與此次連署,表明自己之前也曾有相同的遭
: 遇。
: 胡清雅還說,在陳運陞申訴後,段馨君不但寄出存證信函,表明會向陳提出告訴,還私下
: 要求陳運陞到律師事務所談話,種種的小動作已有「打壓」之嫌。她認為,交大校方不但
: 申訴機制不完善,對於學生的保護措施恐怕也有疑慮。
: =----------------------------------
:    科  第一次見到有勇敢的博士生站出來
:    很多老師都說大學生期末報告不得抄襲,否則就0分當掉
:    可是常常老師自己的著作、文章卻都抄碩博士生的血汗,卻不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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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52.213
sam20135:學術倫理規範僅用於學生,並不適用教授XDDDD1F 01/02 22:51
Mahoutsukai:這個問題有點大 不是指導教授 應該沒有這種權力2F 01/02 22:51
chen740530:有個東西叫做授權書 填ㄧ填不就可以用了3F 01/02 22:51
nakayamayyt:周倩連基本法律關係都搞不清楚,講那些屁話4F 01/02 22:53
nakayamayyt:學術倫理不適用於教授,意思就是交大教授可以抄到爽?
reil:教授就是倫理,學生等死吧6F 01/02 22:55
beartsubaki:Wow 原來如此7F 01/02 22:56
laba1014:叫受:抄你就抄你 怎樣? 給我下去含啦8F 01/02 22:57
[圖]
 
nakayamayyt:google一下那個段教授好像後台很硬,幹一堆狗屁倒灶事10F 01/02 23:01
YunJonWei:之前也有類似的事件吧,結果只是說"忘了"引用。11F 01/02 23:05
YunJonWei:就逃過大家撻伐了。 這種事情臉皮厚根本拿這種人沒辦法
YunJonWei:若是再扯 "委託研究"這種言論,連掛名或飲用都省了。
winchin:我比較好奇的是,她大學和碩博班是念 外文、劇場系....14F 01/02 23:08
winchin:怎麼有辦法進到 人文社會系 教書??領域也差太大
winchin:他們系上老師都是 人類學 政治學 歷史  社會學的
Sipaloy:有點感傷對這個所印象不錯說,結果出了這麼糟的事情...17F 01/02 23:11
Sipaloy:外文跟劇場很可能是作文化研究,跟人社不會太不合
winchin:另外,我看聯署名單裡面 一堆交大社文系所的同學在聯署19F 01/02 23:13
winchin:這個老師是人緣很不好嗎??怎麼連護航的同學都沒有?
Swivet:這個老師多年一直找不到助理,交大人社學生對她....21F 01/02 23:31
Swivet:陳運陞剛從清大去交大博班,大概不知大學部對段的評價
tAmoloko:好黑 難道要跟國防布有的拼了?23F 01/0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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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1-16 14:57:42
  01-16 14:57
可以請教一下 這位要提告的人他所撰寫的論文有發表嗎?
2樓 時間: 2014-01-16 14:59:30
  01-16 14:59
如有發表請問該論文有這位提告人掛名嗎?
3樓 時間: 2014-01-16 15:01:02
  01-16 15:01
如果沒有的話,那這位提告人在那位教授下3個月期間的工作內容根本就等於是槍手的意思不是嗎?
4樓 時間: 2014-01-16 15:03:23
  01-16 15:03
如果他與該教授沒協議好工作期間,他幫忙撰寫文章的所有權歸屬,那這樣的提告奔本沒用,甚至還有可能被認為有恐嚇、威脅的成分在不是嗎?
5樓 時間: 2014-01-26 15:45:05 (台灣)
  01-26 15:45 TW
莫造口業,莫觸刑法
	這個社會已經夠亂了,大家有任何冤屈應循正當程序直接向法院按鈴申告,才能建立良善體制,像這樣從網路上亂發新聞稿、任意轉載,如此不經正當程序,為謀私利而不經求證、不明事理地公然侮辱污蔑段老師這樣一位世界頂尖大學的訪問學者,企圖以輿論抹黑的卑劣手段來混淆視聽、傷害好人,實在為正人君子所不恥。
且將觸犯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此案已在法院審理中,大家應靜待司法公斷,單憑任一方的片面之詞不能證明其為真實。請大家以同理心看待,如此公然污蔑一位致力於戲劇文學著作的頂尖學術人才,又群起興風作浪,就好比叫一位冰清玉潔的處女脫光全身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一樣。小時候我們都看過經典武俠劇「神雕俠侶」,您要小龍女如何向世人說清她的委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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