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25 20:31: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房租開太低 國稅局來敲門
時間 Mon Feb 25 20:19:40 2013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土地法第97條所稱城市地方房屋租金,
: 以不超過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 係指房屋全年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建築物總價額,
: 依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之利息總額而言。
:
: 之前才有人在說,房子租了之後再跟房東要求,要求依據土地法收取租金
: 不願意可以打官司
: 還有專家跳租來說穩贏
: 這時候國稅局不就是公然違法
國稅局重新計算的租金為59,906元
根據列的法律 只要土地和建築物總價超過599,060元 就不違反上面的土地法
即使只考慮公告現值
台北市很少公告不到60萬的房子 可以租5,000元
土地法規定的是上限
國稅局抓的是下限
兩者並沒有矛盾之處
而且這法律只限住宅 商業用途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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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0.193
推 :30年的標準三房公寓,公告現值約25萬1F 02/25 20:21
→ :再加計土地 一間標準三房公寓 租金了不起1.5萬
→ :如果是新大樓標準 那可能剩幾千塊
→ :再加計土地 一間標準三房公寓 租金了不起1.5萬
→ :如果是新大樓標準 那可能剩幾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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