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zbali.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3-13 11:34:41
看板 ID_Finance
作者 標題 Re: [申訴] 無理判決
時間 Tue Mar 13 04:17:09 2018
兩篇申訴併於本篇回覆.
申訴人自稱曾 Google 其散布之程式連結並推文.
然其既然已經於網路搜尋該程式,
卻不考慮本站對於該程式可能之限制, 不於搜尋時一併搜尋相關規定.
〈不當更動帳號數值管理辦法〉自其前身之〈洗錢防制條例〉至今已有數年.
本板板面現存最早之判決為 2011 年發表.
本板各文章均提供公開瀏覽.
申訴人搜尋程式並散布而不進一步搜尋和考慮其散布行為之後果, 以此觀之,
乃其選擇性之行為.
以此為由申訴.
本處無法接受.
再者,
申訴人稱其為遭停權後認為「什麼都不能幹」.
申訴人既已為本處停權懲處,
卻仍不詳閱相關規定.
而其後陸續修正部分均與第十一條「判決確定至復權期間不得註冊帳號」
內容無關;
換言之, 該規定早於 2010 即存在.
此外,本板置底之〈注意事項〉於 2015 年後並無針對復權方式修正,
且於 2011 年即有於本板申請復權之案例.
綜觀以上可明顯得知,
申訴人受本處處分後,
而不願閱讀和了解相關規定.
依申訴人登入本站次數估算,
對本站理應有一定了解.
然其卻以此方式使用本站服務,
除可能造成其自身之不便外,
更非本站之福.
因此,
為再次提醒申訴人使用本站行為時應注意各項規定,
及並非自稱公益即可合理化其明顯違規之行為,
申訴人於 #1QfgmLPE (ID_Finance) 之新處分不變.
本申訴案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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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站長 disFabul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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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fk18Bx (ID_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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